临沧市民政部门2020年预算公开

时间:2020-06-12 16:48:00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mzj1/2022-00004  发布机构  临沧市民政局  公开日期  2020-06-12 16: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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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临沧市民政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临沧市民政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临沧市民政部门2020年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临沧市民政部门是临沧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职责职能按照《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民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临办字〔2019〕44号)执行。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

2.依法对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检查的责任,指导各县(区)对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负责市级新登记成立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和市一级与行政机关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工作。

3.牵头拟订全市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健全和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工作,指导全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4.拟订全市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负责乡(镇、街道)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以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市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县以下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规范全市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

6.拟订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福利机构管理和福利彩票管理工作,推进慈善事业发展,指导慈善和社会捐助工作,负责老年人、特困人员、孤儿、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生活及权益保障工作,指导全市儿童收养工作。

7.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全市殡葬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指导婚姻、殡葬、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依法办理婚姻登记,协调推动和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残疾人权益维护工作,统筹做好各项残疾人福利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全市社会工作、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

9.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临沧市民政部门共有独立核算单位5个。其中:

1.行政单位1个,系民政局机关,局机关内设机构9个、2个党委、不独立核算事业机构2个: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科、规划财务科、社会组织管理科、基层组织建设和区划地名科、儿童福利和慈善社工科、养老服务科、社会救助科、社会事务科、机关党委、社会组织党委、临沧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临沧市家庭经济核算中心。

2.局直属事业单位4个,分别是:临沧市儿童福利院、临沧市社会福利院、临沧市救助管理站、临沧市捐助接收工作站。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0年,全市民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有力领导下,在省民政厅精心指导下,全市民政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和第十四次全国民政会议、第二十次全省民政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扣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进一步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为我市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2020年民政重点工作是:

1.加强民政项目建设管理。一是落实“十三五”规划项目建设投入使用。二是围绕可持续发展示范区建设任务,做好“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和2020年重点向上争取项目。

2.加强基本民生保障。一是持续巩固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重点保障指导好2020年永德县脱贫攻坚退出贫困县验收出列工作,做好已脱贫县(区)脱贫攻坚普查市级行业部门保障工作。二是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不断提高社会救助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持续开展好低保规范化管理及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加强低保动态管理,严格落实低保投诉举报核查制度和近亲属备案制度,确保精准施保、阳光施保。三是加强救助资金监管,加大督促检查和执纪问责工作力度,畅通监督渠道,管好用活各类社会救助资金,杜绝危害群众利益违规违纪案件发生,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3.统筹推进养老服务工作。一是抓好省、市政府10件惠民实事任务的落实。二是持续抓好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三是以护理型机构改造升级为重点,进一步加大养老机构基础设施改造力度,切实保障养老服务机构的安全运行。四是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开展养老机构社会化服务,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实现养老机构向有需要的人群开放。五是强化养老机构配套政策的落实,建立养老机构信用评价机制,进一步落实等级评定、运营补贴和责任风险分担制度。六是加强养老护理员队伍培训,积极落实公办养老机构护理人员配比、工资待遇及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等相关优惠政策。

4.加强和创新基层政权建设,完善社区治理。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继续推进平安社区、平安边界创建工作,加强行政区域界线联检。

5.加强社会事务管理水平。着力推动殡葬改革工作, 完成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任务,实现全市农村公益公墓全覆盖;严格执行严禁新建“活人墓”规定;持续开展对“三沿六区”的坟墓综合整治工作,拆除已建成的“活人墓”,提高节地生态安葬率和火化区火化率;加强婚姻管理规范化建设;提升残疾人福利水平。

6.加强社会组织管理。一是指导县(区)登记备案、年检年报、等级评估落实“三同步”,提高社会组织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二是完善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推进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制建设,加强社会组织信用监管,加强“互联网+”社会组织建设,引导和动员社会组织积极参与脱贫攻坚、参与社会治理。三是抓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发挥好党组织作用。

7.加强完善儿童福利服务保障体系。保障困境儿童救助资金和基本生活补助的发放。开展好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全面推进儿童福利院项目建设,按要求完成任务目标。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5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5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4个。截止2019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0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5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34人。

离退休人员35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34人。

车辆编制数7辆,实有车辆7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055.8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934.8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1,121.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162.30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市级彩票公益金2019年没有纳入预算,2020年预算比2019年增加1,121万元。二是2020年将农村原大队一级部分离职半脱产干部实行定期生活补助纳入预算,比2019年增加69.35万元。三是2020年将社区工作人员建议培训补助纳入预算,比2019年增加20万元。四是2020年将殡葬改革宣传和执法工作经费纳入预算,比2019年增加30万元。五是2019年市财政批复我局的年初预算包含有2018年12月机构改革划出单位预算,2020年减少大部分均系2018年机构改革单位划出。根据临沧市深化党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的要求,顺利完成了10名公务员、1名机关工勤人员和2个事业单位 29 名事业人员的划转、分流。将救灾职责,减灾委的应急救援、应急物资储备、转换和日常管理职责,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职责,医疗救助职责,退役军人优抚安置职责等划出。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055.8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3,055.80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934.80万元(本级财力1,934.80万元,专项收入 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121.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162.30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市级彩票公益金2019年没有纳入预算,2020年预算比2019年增加1,121万元。二是2020年将农村原大队一级部分离职半脱产干部实行定期生活补助纳入预算,比2019年增加69.35万元。三是2020年将社区工作人员建议培训补助纳入预算,比2019年增加20万元。四是2020年将殡葬改革宣传和执法工作经费纳入预算,比2019年增加30万元。五是2019年市财政批复我局的年初预算包含有2018年12月机构改革划出单位预算,2020年减少大部分均系2018年机构改革单位划出。根据临沧市深化党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的要求,顺利完成了10名公务员、1名机关工勤人员和2个事业单位 29 名事业人员的划转、分流。将救灾职责,减灾办的应急救援、应急物资储备、转换和日常管理职责,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职责,医疗救助职责,退役军人优抚安置职责等划出。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055.8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055.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7.1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1.4万元,主要原因:2019年市财政批复我局的年初预算包含有2018年12月机构改革划出单位预算,2020年减少大部分均系2018年机构改革单位划出。根据临沧市深化党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的要求,顺利完成了10名公务员、1名机关工勤人员和2个事业单位 29 名事业人员的划转、分流。将救灾职责,减灾办的应急救援、应急物资储备、转换和日常管理职责,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职责,医疗救助职责,退役军人优抚安置职责等划出;项目支出2,048.6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53.66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市级彩票公益金2019年没有纳入预算,2020年预算比2019年增加1,121万元。二是2020年将农村原大队一级部分离职半脱产干部实行定期生活补助纳入预算,比2019年增加69.35万元。三是2020年将社区工作人员建议培训补助纳入预算,比2019年增加20万元。四是2020年将殡葬改革宣传和执法工作经费纳入预算,比2019年增加3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行政运行392.58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行政人员工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人员工资及日常工作开支。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80.00万元,主要用于民政各项业务工作经费开支、殡葬改革宣传和执法工作经费及社区工作人员建议培训补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66.64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经费和公用开支。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24.70万元,主要用于市儿童福利院、市救助管理站、市救助管理站等3个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开支。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7.73万元,主要用于市儿童福利院、市救助管理站、市救助管理站等3个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开支。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 90.17万元,主要用于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和流浪未成年人员经费开支。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最低生活保障-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支出40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工作目标,实现精准救助。分配到各县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生活救助-其他农村生活救助74.35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原大队一级部分离职半脱产干部实行定期生活补助及涉诉特困群体救助资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48万元,主要用于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工资。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2.51万元,主要用于经费全额供给单位在职职工缴纳医疗保险单位负担部分开支。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24.18万元,主要用于经费全额供给单位在职职工缴纳医疗保险单位负担部分开支。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22.76万元,主要用于经费全额供给单位在职职工缴纳医疗保险单位负担部分开支。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29万元,主要用于经费全额供给单位在职职工缴纳大病保险单位负担部分开支。

卫生健康支出-老龄卫生健康事务-老龄卫生健康事务 280万元,主要用于全市80-99岁高龄老人50元/人、月补助,100岁及以上每人500元的补助。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儿童福利132.99万元,主要用于市儿童福利院工作人员经费、保障日常工作经费以便认真开展好孤残儿童、弃婴救助业务费用。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老年福利57.22万元,主要用于社会福利院工作人员工资。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社会福利事业45.00万元,主要用于社会福利院政府购买人员工资。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社会福利32.99万元,主要用于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人员工资。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58.34万元,主要用于经费全额供给单位在职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负担部分开支。

其他支出-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1,121.00万元,主要用于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公益性公墓设施建设、农村社区为民服务站建设等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基本工资234.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4.59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津贴补贴194.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4.83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奖金61.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69万元,项目支出 0.00万元)。

绩效工资139.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9.8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7.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77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6.69万元(其中:项目支出46.69万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2.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7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0.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73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住房公积金58.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33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医疗费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万元,项目支出 0.00万元)。

办公费42.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32万元,项目支出26.00万元)。

印刷费0.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23万元)。

手续费0.01(其中:基本支出0.01万元)

水费0.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86万元)。

电费3.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8万元)。

邮电费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万元)。

差旅费16.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00万元,项目支出0.5万元)。

会议费5.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 5.00万元)。

公务接待费9.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6万元,项目支出5.00万元)。

劳务费61.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61.48万元)。

工会经费4.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9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福利费3.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2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00万元,)项目支出4.00万元)。

其他交通费用22.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68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11.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311.00万元)。

离休费15.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16万元)。

退休费74.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46万元)。

生活补助支出487.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487.18万元)。

救济费支出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10万元,项目支出5.00万元)。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3.00万元)。

办公设备购置2.0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2.00万元)。

基础设施建设(基金支出)1121.0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121.00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民政事业专项资金:金额680.00万元,主要用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社区工作人员教育培训和生活补助、殡葬设施建设补助经费等开支。

(1)与中央配套事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最低生活保障-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400.00万元,主要用于城市和农村低保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经费等开支。

(2)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卫生健康支出-老龄卫生健康事务-老龄卫生健康事务280.00万元,主要用于对全市80—99周岁高龄老年人发放保健补助,100以上老年人发放长寿补助等开支。

(二)政府性基金事项

其他支出-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1121.00万元,主要用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社区建设补助、殡葬设施建设补助经费等补助。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临沧市民政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1.55万元,较上年增加2.70万元,增6.95%,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临沧市民政局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减少0.00万元,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临沧市民政局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6.41万元,较上年减少0.30万元,减1.8%,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5次,共计接待150人次。

市民政局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的相关规定,坚持务实节约、严格标准、简化礼仪,减少公务接待次数,压缩公务接待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临沧市民政局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5.14万元,较上年增加3.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5.14万元,较上年增加3.00万元,增长13.55%。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原因:市社会福利院和市儿童福利院运行维护费的增加。

临沧市民政局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加强全局公务用车日常管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的规定,从严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0年,市民政局紧扣保障和改善民生主题,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全面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职责,进一步提高对社会特殊、困难群体的帮扶救助服务保障水平。

(一)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项目2020年预算绩效目标:

1.全面深入开展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力争应保尽保、应养尽养、应救尽救。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得到救助率不低于90%,救助对象准确率不低于90%。

2.进一步提高救助经办服务水平,最大限度方便困难群众申领救助,救助资金按时发放率不低于90%。

3.经办服务水平明显提升,救助服务对象满意度不低于85%。

(二)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补助资金项目2020年预算绩效目标:

1.规范农村丧葬行为,治理乱埋乱葬现象,为农村居民提供集中安葬地点,解决农村人口安葬难的问题。2020年,投入 400万元,补助新建16个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

2.为推行火葬区遗体火化和骨灰进公墓安葬、土葬改革区遗体进公墓或相对集中安葬,提供硬件设施保障。实现公益性骨灰安放或遗体安葬设施覆盖全部乡镇(街道),全市节地生态安葬比例达42%以上的目标。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4.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5.基本支出:用于保障市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汽车维修燃料费、办公设备购置及维修维护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专项用于业务工作开展的市本级项目经费支出,主要用于部门履行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和承担全市民政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如城乡低保、临时救助、社会事务规范管理、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等开支。

7.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用于补助各地开展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孤儿和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资金。

9.民政事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是指支持各地开展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社区工作人员教育培训和生活补助以及殡葬设施建设等方面工作的补助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0年临沧市民政部门运行经费89.31万元。其中:办公费42.32万元,工会经费4.69万元,福利费3.6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00万元,其他交通费22.68万元。比去年增加35.91万元,主要原因:为推动殡葬改革工作, 完成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任务,实现全市农村公益公墓全覆盖为推行火葬区遗体火化和骨灰进公墓安葬、土葬改革区遗体进公墓或相对集中安葬,提供硬件设施保障。2020年增加殡葬改革工作经费。

以上经费主要用于局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公用支出和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开支的日常公用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附件:

临沧市民政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监督索引号530900011552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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