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民政部门2024年预算公开

时间:2024-03-14 10:18:44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mzj1/2024-00021  发布机构  临沧市民政局  公开日期  2024-03-14 10:18:44
 文  号   主题分类  其他  失效日期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公开范围  公开  主 题 词 
 著录日期   生效日期 

监督索引号53090001155200000


临沧市民政部门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民政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临沧市民政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临沧市民政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临沧市民政部门是临沧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职责职能按照《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民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临办字〔2019〕44号)执行。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

2.依法对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检查的责任,指导各县(区)对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负责市级新登记成立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和市一级与行政机关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工作。

3.牵头拟订全市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健全和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工作,指导全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4.拟订全市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负责乡(镇、街道)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以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市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县以下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规范全市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

6.拟订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福利机构管理和福利彩票管理工作,推进慈善事业发展,指导慈善和社会捐助工作,负责老年人、特困人员、孤儿、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生活及权益保障工作,指导全市儿童收养工作。

7.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全市殡葬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指导婚姻、殡葬、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依法办理婚姻登记,协调推动和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残疾人权益维护工作,统筹做好各项残疾人福利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全市社会工作、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

9.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临沧市民政局共有独立核算的单位5个,其中:

1.行政单位1个,系市民政局机关,局机关内设机构13个:办公室、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科、规划财务科、社会组织管理科、基层组织建设和区划地名科、儿童福利和慈善社工科、养老服务科、社会救助科、社会事务科、机关党委、社会组织党委,临沧市福利彩票管理中心、临沧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2.所属事业单位4个,其中:正科级事业单位4个,分别是:市救助管理站、市社会福利院、市儿童福利院、市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全面落实。扎实开展最低生活保障等低收入人口认定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有效落实救助政策,做到应保尽保、应纳尽纳。

2.养老服务政策全面保障。始终注重养老服务政策制定,全面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加强养老服务供给,制定了《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临沧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等政策文件。

3.殡葬工作取得新成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工作的通知》,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督促公职人员执行殡葬政策为重点,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工作。

4.婚姻登记服务能力不断提升。积极倡导使用“一部手机办事通”婚姻登记预约服务,全市实现了“一部手机办事通”婚姻登记预约服务全覆盖,全面实施云南省内地居民婚姻登记“省内通办”。

5.基层政权建设和社会治理取得新进展。扎实开展全国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试点、城乡社区治理现代化试点和临翔区、耿马自治县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创新试点,完成城乡社区综合服务体系建设29个,全省城乡社区治理能力现代化示范培训班在临沧举办。

6.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全面加强。未成年人保护体制机制不断健全完善,市、县(区)均建立未保工作协调机制,建成儿童之家929个,配备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87名、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人员359名和村(居)儿童主任952名,儿童工作队伍不断壮大。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5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5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4个。截至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5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38人。在职实有48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4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47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46人。

车辆编制9辆,实有车辆8辆,超编0辆。情况说明:市民政局有1辆车辆编制,因无资金购置车辆故无实有车辆数。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7,032,248.2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2,572,248.26元,政府性基金23,950,00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300,00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210,00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0,370,938.74元,增22.23%。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政府性基金增加8,900,000.00元;二是市社会福利院、市儿童福利院、局机关自有资金增加510,000.00元;三是因民政工作需要,部分项目专项经费及人员变动自然增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6,522,248.26元,其中:本年收入56,522,248.26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2,572,248.26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3,950,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9,860,938.74元,增21.13%。

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政府性基金增加8,900,000.00元;二是因民政工作需要,增加部分项目专项经费及人员变动自然增减。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7,032,248.26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56,522,248.26元,其中:基本支出9,643,048.2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93,766.26元,下降1.97%,主要原因分析:2023年度退休5人,故2024年预算人员工资减少;项目支出46,879,2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054,705.00元,增27.3%。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政府性基金增加8,900,000.00元;二是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配套增加;三是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经费增加;四是因民政工作需要,增加部分项目专项经费及人员变动自然增减。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行政运行3,163,740.82元,主要用于局机关行政人员工资及日常工作开支。

2.(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 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100,000.00元,主要用于编纂出版地名图。

3.(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759,800.00元,主要用于民政各项业务工作项目经费开支、核对中心政府购买人员经费及机构运转等支出。

4.(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784,158.40元,主要用于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经费和公用开支。

5.(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361,135.68元,主要用于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经费和公用开支。

6.(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13,650.56元,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开支。

7.(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儿童福利1,854,638.17元,主要用于市儿童福利院工作人员经费、保障日常工作经费以便认真开展好孤残儿童、弃婴救助业务费用。确保孤儿得到医疗康复和医治、残疾孤儿日常得到良好护理、上学孤儿享受教育与安全以及吃、穿、住等生活等得到妥善落实。

8.(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老年福利538,111.88元,主要用于社会福利院工作人员工资及敬老月慰问活动经费。

9.(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社会福利事业单位813,315.47元,主要用于市捐助接收站工作人员经费、社会福利院政府购买人员工资等经费。

10.(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其他社会福利支出1,220,000.00元,主要用于市儿童福利院设备购置。

11.(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874,123.85元,主要用于市捐助接收站工作人员经费、社会福利院政府购买人员工资等经费。

12.(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生活救助-其他城市生活救助50,000.00元,主要用于涉诉特困群体救助专项资金。

13.(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生活救助-其他农村生活救助15,000.00元,主要用于60年代精简干部补助经费。

14.(210类)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72,580.70元,主要用于经费全额供给单位在职职工缴纳医疗保险单位负担部分开支。

15.(210类)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206,476.74元,主要用于经费全额供给单位在职职工缴纳医疗保险单位负担部分开支。

16.(210类)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239,679.48元,主要用于经费全额供给单位在职职工缴纳医疗保险单位负担部分开支。

17.(210类)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5,250.63元,主要用于经费全额供给单位在职职工缴纳大病保险单位负担部分开支。

18.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643,385.88元,主要用于经费全额供给单位在职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负担部分开支。

19.(229类)其他支出-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23,950,000.00元,主要用于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公益性公墓设施建设等支出。

20.(230类)转移性支出-一般性转移支付-一般公共服务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19,927,200.00元。主要用于特困人员供养市级配套补助资金(对下补助)、社区干部教育培训补助资金(对下补助)、老年人保健和长寿补助市级配套资金(对下补助)、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市级配套补助经费(对下补助)、原大队一级部分离职半脱产干部定期生活补助经费(对下补助)、乡镇(街道)农村公益性公墓以奖代补资金(对下补助)市级配套资金。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1.(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最低生活保障-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886,900.00元,主要用于城市低保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经费、临时救助经费以及孤儿、感染艾滋病病毒儿童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保障经费等开支。

2.(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最低生活保障-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8,143,900.00元,主要用于农村低保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经费、临时救助经费以及孤儿、感染艾滋病病毒儿童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保障经费等开支。

3.(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特困人员供养-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600,000.00元。主要用于城市和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经费等开支。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1.(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5,5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社区工作人员教育培训经费。

2.(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生活救助-其他农村生活救助380,9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原小乡干部定期生活补助经费。

3.(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老年福利4,000,0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80周岁至99周岁、100周岁以上老年人,分别按照月人均50元、500元的标准发放高龄津贴。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1.(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殡葬5,000,000.00元,主要用于乡镇(街道)农村公益性公墓以奖代补补助资金。

2.(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老年人福利800,000.00元,主要用于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经费支出。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7,6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8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92,8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市民政部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15900.00元,与上年减少50元,下降0.04%,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市民政部门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无增减变动,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2023年、2024年无因公出国(境)计划。

(二)公务接待费

市民政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0,900.00元,较上年减少50元,下降0.46%,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2次,共计接待10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的相关规定,坚持务实节约、严格标准、减少公务接待次数,压缩公务接待费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市民政部门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05,000.00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5,000.0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增减变化原因:2023年、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上年持平。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绩效目标:全面深入开展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力争应保尽保、应养尽养、应救尽救、应退尽退;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妥善解决困难群众临时性、突发性、紧迫性困难问题。合理提高2024年城乡低保保障标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孤儿等特困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切实加强各项社会救助资金的管理和发放,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的标准要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建立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的县(市、区)比例达100%,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资金社会化发放率为90%。

(二)“乡镇(街道)农村公益性公墓以奖代补补助资金”绩效目标:2024年实现每个乡(镇)建成一座公益性骨灰公墓;每个村或自然划定公益性遗体安葬区。为加快全市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推进殡葬改革,节约土地、保护环境、建设大美临沧,市人民政府对乡(镇)农村公益性骨灰公墓给予以奖代补奖励。

(三)“老年人保障和长寿补助资金(高龄津贴)”绩效目标:对我市户籍的80周岁至99周岁、100周岁以上老年人,分别按照月人均不低于50元、300元的标准补助高龄津贴,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做到不漏不重、及时达标发放津贴。具体指标有:高龄津贴实施社会化发放人数大于等于90万人;高龄津贴发放对象覆盖率大于等于95%;高龄津贴发放对象覆盖率大于等于95%;高龄津贴发放及时性按月发放;高龄津贴发放对象政策知晓率大于等于95%;老年人群满意度大于等于85%。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3.“三公”经费预算数: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4.财政拨款收入:指当年从县级财政取得的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5.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基本支出:系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汽车维修燃料费、办公设备购置及维修维护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系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专项用于业务工作开展的本级项目经费支出,主要用于部门履行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和承担全市民政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如临时救济、社会组织管理、社会事务规范管理、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等开支。

8.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用于补助各地开展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孤儿和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市民政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78,536.3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4,251.20元,下降2.4%,主要原因分析:2024年人员比去年同期减少5人,相应公用经费预算安排减少,系正常增减。以上经费主要用于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公用支出和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开支的日常公用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市民政局资产总额55,099,457.37元,其中,流动资产2,297,624.43元,固定资产35,748,390.8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1,935,433.00元,无形资产5,118,009.11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250,921.10元,增加4.26%,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3,961.82元,无形资产减少225,219.74元,在建工程增加3,812,831.00元,流动资产减少1,312,728.3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资产月报数。

(四)2024年预算公开表空表说明

1.本单位《部门购买服务预算表》预算08表无数据,公开表格为空。


监督索引号53090001155200111

  
附件【临沧市民政部门2024年预算公开表.xlsx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