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服务政策宣传明白卡

时间:2023-04-07 16:10:24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mzj1/2023-00040  发布机构  临沧市民政局  公开日期  2023-04-07 16:10:24
 文  号   主题分类  其他  失效日期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公开范围  公开  主 题 词 
 著录日期   生效日期 

高龄老人保健长寿补助政策

高龄津贴是指政府给予年满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的保健补助和长寿补助,是一种兼有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性质的社会保障措施。

凡具有临沧市户籍,年满80-99周岁老年人均可按50/.月标准享受高龄老人保健补助,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500/.月标准享受长寿补助。

高龄津贴申请以户籍信息为基础,实行属地管理,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申请时需要提供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原件、近期免冠照片及手机号码等基础信息。申请可由本人或者亲属代为提出,本人及亲属申请有困难的,可委托老人户籍所在地村(社区)代为申请。


【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政策】

凡具有临沧市户籍,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低保老年人和分散供养的特困老年人均可按50/.月标准享受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

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或其代办人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号、社会保障卡银行卡号、手机号码等基础信息并持相应证件原件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失能失智或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可由本人亲属、村(社区)工作人员或志愿者等代为申请,也可通过“云南财政”微信公众号“一卡通”微信小程序进行线上申请。

(以上补贴政策从202341日实行)


【特困人员的认定条件和供养政策】

特困人员认定条件: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可认定为特困供养人员。特困供养分为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在申请时可自行选择集中供养或分散供养,选择分散供养时须明确监护人并签订照料护理协议,对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供养人员100%纳入养老服务机构进行供养,积极动员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到相应机构集中供养。

特困人员供养分为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集中供养标准1052/.月,分散供养标准952/.月。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标准现执行:一档835/.月、二档418/.月、三档251/.月。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标准现执行:一档151/.月、二档88/.月、三档50/.月。

(以上救助标准为现行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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