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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临沧市司法局(含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临沧市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   时间:2023-12-12 18:02:11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29日至5月4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司法局(含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党委(以下简称党委)开展了常规巡察。2023年6月2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市司法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常规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巡察意见反馈后,市司法局党委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正视存在问题和不足,以高度负责的态度,主动认领、照单全收巡察反馈问题,以动真碰硬、刀刃向内的决心和行动,建立健全整改专班、细化方案措施,形成上下协同、整体联动的工作格局,强力推进整改工作落实见效。经过集中整改攻坚,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抓整改。学深悟透笃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精准把握市委巡察整改工作要求,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政治轮训等为载体,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整改工作上来。局党委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每月召开党委会听取整改落实情况专题汇报,及时研究、分析整改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制定解决措施。班子成员各负其责,按照整改方案及任务清单,定期分析、研判、推进整改工作。责任科室对标对表整改任务清单抓落实。

(二)紧盯目标抓整改。6月2日,市委巡察意见反馈后,为确保整改进度和质量,严格按照《被巡视党组织巡视整改工作指引(试行)》明确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压茬推进整改工作。6月11日,制定印发《临沧市司法局(含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党委巡察整改方案》《临沧市司法局(含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党委选人用人专项检查整改方案》,并分别细化整改任务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确保问题一个不落、措施一条不少,做到整改质量不折不扣。先后于6月9日、7月7日、8月11日、9月1日,召开4次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6月20日,以巡察整改为主题开展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6月26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问题,查找原因,明确改进措施。

(三)着眼长效抓整改。为进一步提升巡察整改质效,结合依法治市、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等重点工作,举一反三,主动作为,深入查找制约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深层次问题,从立法、执法、司法、普法守法各环节、各领域同向发力,以常抓常管、长治长效为目标,分门别类、有针对性地健全完善20项制度,坚决杜绝边改边犯、改了又犯等“贰过”情况,防止整改问题反弹回潮。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等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把“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固化到党委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三会一课”、干部职工“每周一学”,实现学习全覆盖。严格执行《中共临沧市司法局委员会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学习选题计划》。

2.以2023年度省对市法治建设成效考核、省对市强制隔离戒毒所考核、营商环境考核为抓手,推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补短板、强弱项,力争争先进位。13个司法所规范化建设项目通过2022年省级验收,加大对2023年省级批复创建的13个规范化司法所建设项目的督导和业务指导。全市已配备法律服务机器人792台,积极与相关县(区)政府衔接沟通,争取经费足额拨付,确保法律服务机器人按要求足额配备。主动服务保障扩大沿边开放、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积极探索孟定法务区建设模式,在沧源佤族自治县永和口岸设立涉外法律服务点。市司法局已向提出中缅边境涉毒特殊群体关爱中心建设项目的镇康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作了答复解释工作。省级下达的2022年基层法治文化阵地建设项目已全部建成投入使用。完成全国、省级、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工作,启动新一轮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

3.上半年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1次,在局党委会通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1次,制定印发《临沧市司法局党委抓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临沧市司法局党委班子成员抓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加强对律师行业党委抓意识形态工作的督促指导,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上半年按要求按时向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报送工作情况各1次。定期向党组织报告个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严格按照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廉要求,将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个人年度述职述廉报告。向省司法厅推荐2个律所为“专精特新”示范律师事务所,带动律师事务所创建文明单位。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规范稿件采编程序,引入“临沧市网络媒体校对系统”,市委巡察工作结束以来,累计发布各类新闻稿件300余篇,未发生错误。

4.市强制隔离戒毒所耕地占补调剂金已向临翔区自然资源局缴纳完毕,建设用地复垦已向行业主管部门提交验收材料。市司法局综合办公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投资超概算问题,已专题向市发改委进行汇报,待市发改委召开党组会对超概算部分进行审批批复。

(二)关于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局党委定期研究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听取局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持续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全面开展“躺平式”干部专项整治工作,严明组织纪律、改进工作作风、切实增强全局干部职工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党委已印发党委主体责任清单。重新对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进行梳理排查,动态更新、及时调整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内容,确保廉政风险防控精准、廉政风险等级规范。市司法局坚持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巡察整改以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查处1人,运用“四种形态”第一种形态1人。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将2023年作为指挥中心业务规范提升年,严格干警工作纪律,加大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环节巡查力度,杜绝睡岗、脱岗等问题。

2.常态化加强公证从业人员的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加强职业操守教育和警示教育;加强执业监管,严格执业规章制度,开展公证机构及公证员“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和公证质量评估。强化社区矫正队伍建设,规范《社区矫正档案》模板,统一流程、统一要求、严格管理,做到程序合法合规,流程规范严谨。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制定印发《临沧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民(辅)警“八小时外”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修订完善《临沧市强制隔离戒毒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加强干警出国(境)证件管理。

3.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财经纪律、规范差旅费报销审批程序。市强制隔离戒毒所违规发放讲课费、超范围发放慰问金已清缴。市司法局部分人员违规报销的接待费已清退。

4.驰而不息纠“四风”,全面梳理局机关各项工作制度,修订完善《临沧市司法局党委工作制度》《临沧市司法局党委会议议事规则》等制度,持续深入整治文风不实等形式主义。市强制隔离戒毒所严格执行财经预算单位差旅费报销制度;已于4月19日支付昔本村委会搭水费用。

5.严格财经纪律、规范工程建设和政府采购程序。常态化组织财务人员进行会计法规及业务学习,增强财经纪律意识和财务管理业务水平;制定《临沧市强制隔离戒毒所财务内控制度汇编(试行)》,规范财务收支管理,严格审核财务报销凭证;及时做好固定资产实物登记,完成2022年新购入固定资产补充登记;对“戒毒人员劳务报酬及戒毒人员家属汇款未作会计账务处理、签批和发票数额不一致”等问题进行全面规范整改。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对公款私存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严格执行公款管理使用制度,建立健全财务审批程序,加强现金流动监督和资金流转管理,强化风险意识和法律风险防控。市强制隔离戒毒所驻村工作队员补助个人所得税已代扣并上缴,专户利息收入已上缴国库。规范政府采购程序,完成2023年度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坚决杜绝费用报销不严的情况再次发生。

(三)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进一步严明党的组织原则,规范局党委会议题会前收集及征求意见流程,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决策时做到党委委员意见发表充分,保证决策科学民主。严格落实重大决策征询论证和调查研究等制度,做到会前酝酿成熟,会上讨论充分,会后执行高效,巡察以来未出现议而不决等情况。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规定,进一步厘清局党委会决策“三重一大”事项范围,严格落实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规范决策行为。

2.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按要求规范党员公示,悬挂党员活动室标识标牌,积极打造“六有”党员活动室,提升党员身份意识和荣誉感、归属感。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严把入党材料审核关、规范入党程序、补全相关人员入党材料。

3.加强政治能力建设,邀请专家专题讲授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政治轮训;参加省委政法委和市委政法委组织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锻造政法铁军”专题研讨班学习;组织开展“业务知识我来讲”培训;分片分期巡回培训8县(区)的司法所长、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选优配强科级干部队伍。完成市司法局综合办公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现有档案整理,已向市住建部门提出验收备案申请。健全收戒工作机制,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每季度与公安机关召开一次联席会议,摸排吸毒人员打处情况,积极开展“深挖毒情线索助力清源断流”专项行动,按照“依法依规、应收尽收”的工作要求,拓宽收治渠道。强化吸毒人员收治衔接,将每月收治2次调整为根据公安机关需求随送随收,提出7条收治吸毒人员建议和具体收治办法。进一步加强医务室建设,与1名具备资质的医生达成初步返聘意向,将其按程序聘用;同时,争取转任1名具备资质的医生到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工作。

(四)关于“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创新理论放在工作和学习的首位,积极参加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努力提高政治理论水平,不断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

2.增强政治意识,提高政治觉悟,强化政治担当,围绕司法行政“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定位,找准推动法治临沧建设工作切入点,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开展作风革命和机关效能建设,落实“大走访、大调研”工作要求,努力破解司法为民重点难点问题,以重点突破带动全面整改工作。

3.坚持原则、端正态度、敢于直言,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对班子成员及干部队伍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坚持以制度管党治警,坚决查处违纪违法、失职失责行为。强化作风建设日常监督,加强会风学纪,大力整治干部队伍管理不严、作风松散、纪律松弛等问题。加强行业作风建设,紧盯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监管行业领域中的薄弱环节,全方位、全流程监管。

4.锚定主责主业,突出重点要点,亲自过问重大问题、亲自督办重点事项、亲自把握重要环节,主动作为,改进措施方法,在执行力、落实力、监督检查力上狠下功夫,把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和市委工作安排落地落实落细。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落实主体责任。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对标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党委垂范,以上率下,深入开展“清廉云南”建设“临沧实践”活动,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常态化、制度化。

(二)盯着问题改。持续深入推进问题整改,对基本完成整改的问题,进一步压实责任、集中力量,紧盯不放,持续跟踪,确保全面改、深入改、改到位;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适时组织“回头看”,切实巩固整改成效。坚决做到整改责任不落实不放过,整改措施不到位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

(三)强化整改成果运用。把整改工作同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结合起来,认真反思总结,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提升的过程,成为促进班子和干部队伍作风转变的过程,成为推动司法行政工作高效开展的过程。

(四)建立长效机制。在建立长效机制方面持续发力,加快形成一套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有效制度,构建起管长远、治根本的长效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单位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若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83—2136769;联系地址:临沧市临翔区凤翔街道团结路民主法治园区34号临沧市司法局;电子邮箱:lcssfjzzc@163.com。

             中共临沧市司法局委员会

            202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