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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时间:2023-11-30 15:19:06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自动生成  发布机构   公开日期  2023-11-30 15:19:06
 文  号   主题分类  司法  失效日期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公开范围  公开  主 题 词 
 著录日期   生效日期 

2023年,临沧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国家、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不断完善。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在主题教育中不断深化法治思维,强化法治意识,切实把党中央、省委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二是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先后召开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五次会议、2023年临沧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安排部署下步工作。四是充分发挥检查考核“指挥棒”的作用,将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情况纳入法治建设成效考核内容。进一步规范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评议工作,年度述法工作实现全覆盖。五是组织开展法治督察,做好中央依法治国办市县法治建设工作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整改共性问题19个、督察问题7类26个。

(二)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一是建立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制度,公布《临沧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和县(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落实乡镇(街道)及开发区赋权,动态调整7个市级部门66项行政权力事项。三是制定《临沧市营商环境全面提质年行动方案》《临沧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提质23条措施》等文件,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暖心行动”和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专项行动,共为23家民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四是发挥公共法律服务惠民功能,配备公共法律服务机器人954台,实现村(社区)全覆盖。办理各类公证事项1825件、司法鉴定869件、法律援助案件2831件、仲裁案件25件。

(三)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持续改进一是全面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完成《临沧市城市养犬管理办法》立法工作,完成《临沧市河道采砂管理条例(草案)》审查工作。二是统筹推进立改废释工作,常态化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向省人民政府、市人大常委会备案规范性文件3件,接收县(区)规范性文件备案12件。切实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予以保留56件,修改5件,废止11件。三是持续推动行政决策规范化,按规定公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开展决策后评估工作。全面落实“三重一大”事项法治审查制度,审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17项、重大项目2项、大额资金使用30项。四是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动态管理、聘任、考核、激励等机制,统筹做好公职律师调配工作,实现公职律师全覆盖。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稳步推进一是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组建77个乡镇(街道)综合执法队伍,统筹调配执法人员和资源力量。二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行政执法培训,组织2709人参加全省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网上考试,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1575件。三是认真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各行政执法部门结合实际制定本部门行政裁量权基准。四是切实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整治突出问题794个。严肃查处违法占用耕地、无证开采等行为,依法查处生态环境违法案件。开展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实现巡河护河常态化。开展集中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行动,为5427名劳动者追发工资待遇5765万元。五是重大突发事件应对体系日趋完善,建立军地抢险救灾协调联动机制,健全自然灾害联席会议制度和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妥善处置临双高速天生桥隧道“4·11”塌方事故。加强传染病防治,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疫情的底线。充分发挥党政军警民合力强边固防机制作用,全力维护边境安全稳定。

(五)多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成效明显。一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成功创建全国枫桥派出所1个、省级枫桥派出所5个,建立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1129个,调解矛盾纠纷6949件,调解成功率97.51%。二是持续开展律师、人民调解参与信访工作制度,不断探索和研究“涉法涉诉”信访事项的办理。三是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2023年市政府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8件,办结17件;办理行政应诉案件8件,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91%。四是扎实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及问题包保化解稳控工作,全市累计排查出9大领域风险隐患22113件,已化解21607件。

(六)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更加有力。一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2023年市政府系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30件、政协提案128件,办结率、反馈的满意率均为100%;二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2023全市主动公开重点领域政府信息6074条,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88件,办结88件;刊发《政府公报》11期;“12345”政府热线平台受理群众和企业诉求25981件,办结率96.42%;省级热线平台交办工单856件,办结820件,办结率95.79%。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咨询建言”栏目市民留言182件,办结175件,办结率96.15%。三是严格执行会计法、预算法、审计法、政府采购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认真落实审计查出问题整改。

(七)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不断提升。一是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持续深化领导干部学法尊法守法用法。二是健全完善普法责任制,建立普法责任“三单一书”制度体系,推行普法责任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制度。三是深入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和“法律6进+N”普法宣传活动。聚焦137个普法重点区域,组建市、县两级专项普法工作队85支585人,完成4轮下沉开展精准普法。发布“以案释法”案例1450条,培养法律明白人5216人,建成101个法治文化阵地,边境乡(镇)及边境村法治文化阵地实现全覆盖。

二、2024年重点工作安排

临沧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但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以及人民群众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一是行政执法规范化需进一步加强;二是基层法治基础仍然薄弱;三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有差距。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确保各项工作始终在法律框架内运行。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对侵害企业合法权益、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开展全面倒查和源头纠治。健全完善合同合法性审查机制,主动履行法院生效裁判,坚决维护法治权威。

(二)提高行政立法质量。坚持政府立法工作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探索开展“小切口”“小块灵”立法,不断提高地方立法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完成《临沧市爱国卫生条例》地方性法规报审工作。

(三)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执行《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适时动态调整重大行政决策,确保决策施策经得起实践检验。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做好法规规章风险评估等工作,切实把好重大行政决策法律关。

(四)严格规范行政执法。深入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坚决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简单粗暴执法、野蛮执法、过度执法等问题。持续抓好重点领域执法改革,推动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下沉。

(五)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和诉源治理,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健全出庭应诉通报、督察、约谈、考核等机制,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六)强化权力监督制约。加强对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的效能监督,推动党内监督与人大、民主、行政、司法、群众、舆论等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充分发挥审计、财会、统计、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等作用。

(七)深入开展示范创建。认真总结创建工作经验,持续扩大示范效应,以示范引领带动整体提升。持续抓好上级法治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及时发布各类典型案例,积极回应群众诉求问题,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治建设工作成效。


中共临沧市委 

临沧市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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