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司法局2020年度预算公开说明

时间:2020-06-12 15:24:00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20220311-132700-945  发布机构   公开日期  2020-06-12 15:24:00
 文  号   主题分类  司法  失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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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范围  公开  主 题 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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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索引号53090000731500000

  临沧市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临沧市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 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查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方面的有关工作。

  2、承担统筹规划立法工作的责任。拟订市政府中长期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负责跟踪了解有关部门立法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制定项目建议。

  3、负责起草或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承办各部门报送市政府的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的审查工作。负责市政府规章报送省政府、市人大常委会的备案工作。负责立法协调。

  4、负责市政府规章的解释、立法后评估工作。负责协调实施市政府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办市政府规章清理、编纂工作,组织翻译、审定市政府规章外文正式译本。负责审核各部门编辑的法规文件汇集。

  5、负责有关部门和市人大常委会征求市政府意见的法律草案、法规草案、部门规章草案的办理工作。

  6、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市政府各部门、地方各级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监督、指导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工作。负责市政府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案件的处理工作。

  7、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全市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8、指导、监督辖区内监狱刑罚执行、罪犯改造工作。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9、指导、监督强制隔离戒毒执行和戒毒康复工作。对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支持和协助。

  10、负责拟订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管理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工作。指导、监督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11、负责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初审和资格证书备案工作。负责指导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工作。

  12、负责本系统枪支、弹药、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负责本系统内部审计工作。承担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

  13、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工作。负责管理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协助各县(区)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 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内设机构:根据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文件临办发[2019]61号文件,市司法局共有14个内设科室: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办公室、法治调研与督察科、

  立法科、戒毒工作指导科、社区矫正管理科(市社区矫正支队)、行政复议与应诉科、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行政审批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市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律师工作管理科(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公证工作管理科、政治处(警务处)。

  • 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全面提高做好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的政治站位。要牢牢把握司法行政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的根本属性,全面加强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建设,努力把司法行政机关建设成让党委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模范政治机关。

  二是全面履行统筹协调依法治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职责。一是要加强统筹协调,发挥依法治市(县、区)委员会办公室职能,当前重点要筹备开好委员会全体会议及各专项组工作会议,研究谋划好今年依法治市(县区)工作任务。二是要重点抓好《临沧市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暨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全面落实,对照省、市实施方案,系统梳理任务清单、进度清单、责任清单,加强统筹调度,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精准落实、如期完成。要认真总结分析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启动新一轮法治政府建设规划编制前期调研工作。要重点抓好《临沧市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暨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全面落实,对照省、市实施方案,系统梳理任务清单、进度清单、责任清单,加强统筹调度,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精准落实、如期完成。要认真总结分析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启动新一轮法治政府建设规划编制前期调研工作。

  三是全面维护社会稳定。一是持续深入推进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一是持续深入推进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今年是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收官之年,市县(区)司法局要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切忌有松懈麻痹和厌战情绪,要继续抓好法治宣传,进一步在全社会形成崇法尚德、扶正祛邪的良好社会风气;要持续抓好线索排查,充分发挥司法所、社区矫正机构、人民调解组织和村(社区)法律顾问深入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及时发现并报告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要切实抓好律师办案的指导工作,加强与公检法机关的沟通协调,掌握进入司法程序的涉黑恶案件信息和律师代理情况,教育引导律师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执业纪律,依法开展涉黑案件的辩护代理;要扎实抓好特殊人群管控,对有涉黑犯罪前科的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进行重点管控,防止被黑恶势力教唆利用。二是要全力做好“两类人员”管控。三是努力推进调解工作机制创新。积极探索推进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人民调解“三调”结合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在化解各类社会矛盾中的基础性作用。

  四是全面提升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质量。一是要巩固提升公共法律服务站点服务水平和功能。要全面完成所有乡镇和行政村公共法律服务点建设,着力提升乡(镇)、村(社区)法律服务质量,以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律咨询基本职能为基础,逐步拓展服务功能。

  五是全力做好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法律服务保障。近年来,临沧市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大力推进沿边开发开放,全力加快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积极推进市域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一是要超前研究探索助推沿边开发开放的法律保障措施,要加强域外法律研究,推进法律服务向域外发展,努力为公民、企业、驻外机构等各类法律事务提供积极帮助。要进一步提高仲裁社会公信力,发挥口岸仲裁服务点作用,推动涉边经济纠纷快速解决,推动边境贸易繁荣发展。二是积极探索推进市域社会治理体系法律服务。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0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0人(含司法局机关工勤编制3人),其中:行政编制 40人(含司法局机关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44人(含司法局机关工勤编制3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44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18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 18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4辆(2019年机构改革,原市政府法制办划拨1辆,未核编)。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058.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58.9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92.2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因机构改革,临沧市政府法制办与临市司法局重新组建,人员增加10人,相应人员工资、人员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058.9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58.97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58.97万元(本级财力1,058.97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92.2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因机构改革,临沧市政府法制办与临市司法局重新组建,人员增加,相应人员工资、人员经费增加。

  • 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058.9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058.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2.9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86.2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因机构改革,临沧市政府法制办与临市司法局重新组建,人员增加,相应人员工资、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支出12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因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增加经费预算。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40601公共安全支出-司法-行政运行710.51万元(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市级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

  2040602公共安全支出-司法-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3.16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开展司法行政工作支出。

  2040604公共安全支出-司法-基层司法业务15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人民调解员培训、考核等支出。

  2040605公共安全支出-司法-普法宣传20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七五”普法业务专项经费。

  2040607公共安全支出-司法-法律援助10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法律援助专项经费。

  2040610公共安全支出-司法-社区矫正10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专项经费。

  2040699公共安全支出-司法-其他司法支出37.84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改善司法业务装备经费。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40.44万元(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市司法局离退休人员原渠道列支及公用经费。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2.58万元(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101101卫生与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37.52万元(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纳。

  2101103卫生与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5.76万元(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务员医疗补助缴纳。

  210119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73万元(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54.43万元(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缴纳。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301工资福利支出811.19万元(基本支出),其中30101基本工资185.37万元,30102津贴补贴315.00万元,30103奖金118.37万元,30107绩效工资4.44万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2.58万元,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7.52万元,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5.76万元,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72万元,30113住房公积金54.4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人员工资等支出。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170.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41万元,项目支出88.16万元);其中30201办公费1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202印刷费4万元(其中:项目支出),30205水费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206电费1.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207邮电费5.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万元,项目支出4.00万元),30209物业管理费1.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211差旅费22.75(其中:项目支出),30216培训费26.0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30217公务接待费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226劳务费13万元(其中:项目支出),30227委托业务费14万元(其中:项目支出),30228工会经费(基本支出)12.71万元,30229福利费2.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0万元(基本支出),30239其他交通费-公务交通补贴43.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299其他商品服务支出4.41万元(其中: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市司法机关正常运转。

  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9.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302退休费39.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310资本性支出37.84万元(其中:项目支出)其中31007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27.84万元(其中:项目支出),31002办公设备购置10.0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 无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临沧市司法局无此项内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临沧市司法局无此项内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政府采购预算: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临沧市司法局部门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0万元,较上年减少0.5万元,下降1.96%,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临沧市司法局部门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5万元,较上年减少0.5万元,下降9.09%,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因公出国(境)1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省部级以下国家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的意见》规定,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按规定审批,合理确定出国人数,不搞照顾性和无实质性内容的一般性出访,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一定周期出国次数的限制规定,加强因公出国(境)经费的统筹管理,进一步压减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

  (二)公务接待费

  临沧市司法局部门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持平。经费主要用于工作对接等需要产生的接待费用而发生的接待支出。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相关要求,我单位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工作,严格控制公务接待预算费用。

  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0次,共计接待50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临沧市司法局部门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持平。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司法行政机关开展各项业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增减变化原因: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持平。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司法局预算绩效管理严格按规定执行,与预算管理紧密结合,实施事前编制绩效目标、事中绩效跟踪、事后结果运用全过程管理。2019年部门预算按规定编制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内容全面、完整。

  一是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工作经费33.16万元,依据中共临沧市委《关于加强司法行政促进依法治市的实施意见》临发[2014]25号文件;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充分发挥司法行政的职能作用,全面推进法治临沧、平安临沧建设,努力为加快推动临沧绿色崛起,和谐的大美临沧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目标任务:全面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明显增强;基本建成覆盖城乡、功能完备、务实高效的法律服务体系,完善政府主导、全额保障、普惠群众的法律援助工作,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基本形成与创建平安临沧相适应的基层“大调解”工作格局、特殊人群管理服务机制和强制隔离戒毒模式,全市矛盾纠纷调解率达100%,社区矫正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低于3%,罪犯和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教育改造矫治质量进一步提高,影响社会公平正义、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得到切实解决。

  二是人民调解工作经费15万元;人民调解制度是在党的全面领导下,继承和发扬民间的调解传统并不断发展完善起来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全市每年调解案件6万余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的出台,对人民调解工作有了更高的新的要求,为确保人民调解工作的正常开展,调动广大人民调解员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独特作用,为维护全市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市司法局2020年目标任务:一是进一步规范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组织干警继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和人民调解业务知识,推行新的人民调解文书格式;二是加强各类民间纠纷排查化解。认真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员送法入户,争当调解能手,化解矛盾促和谐”主题实践活动;三是建立健全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工作激励机制,解决好人民调解“以案定补、以奖代补”经费。四是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培训工作。五是深入推进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试点工作,切实抓好“人民调解参与信访问题化解”工作。六是全年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达9000件,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 8500件,调解成功率达95%以上。

  三是“七五”普法工作经费20万元,完成“七五”普法规划任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新的成效。“双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网上网下两个普法阵地全面建成,新媒体普法系统得到开发运用,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素养进一步提高。具有临沧特色的法治文化格局更加完善,打造一批法治文化产品和法治文化品牌。法治创建工作实现社会各方面、各领域全覆盖。到2020年,全市达标的“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达95%,法治创建先进县(市、区)覆盖面达到100%。

  四是法律援助经费10万元,根据《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 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等措施,工作中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深化便民服务措施,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扎实努力促进办案数量和质量的同步提升,聚焦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纲”,围绕司法行政服务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打造均等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目标任务:完成市县(区)9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完成乡镇、街道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共需要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民事、刑事、非诉讼各类法律援助案件 2000件,受援群众超过 2000 余人次;提供法律咨询超过   7000人次,取得很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有力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

  五是刑释解教、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工作经费10万元,全市共有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对象共8000人,结合临沧实际,把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作为社会管理创新的突破口,抓好加强“四个衔接”(加强与法院、监所,与成员单位,与帮教组织,与内部工作机制的衔接)、突出“五个强化”(强化队伍建设、强化司法行政机关执法主体地位、强化人性化管理、强化帮贫扶困、强化规范化运行)和建好“一个基地”(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工作,确保了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健康运行,实现了“两高、一低、两好”(安置率高、帮教率高,重新犯罪率低,社会评价好、对象回归好)的工作目标,重点对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流程、档案台账进行规范,完善对社区矫正对象和信息化管理。

  六是其他司法支出装备经费37.84万元,根据云南省司法厅应急指挥中心建设方案要求,结合临沧市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实际, 临沧市司法局应急指挥中心管理平台所使用的设备需与云南省司法厅指挥中心管理平台软件无缝对接,平台系统软件功能强大且模块繁多。2020年主要目标任务:一是落实云政办发〔2019〕25号文件、临政办发〔2019〕40号文件,完成全市村(居)公共法律服务联系点建设;二是完善便民利民措施,推进法律服务便捷化供给、规范化运行和标准化建设;三是为人民群众提供公益性、均等性、普惠性、便利性的公共法律服务,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临沧市司法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170.57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31.78,主要原因分析:因机构改革,职能调整,人员增加,相应增加经费预算。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0年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根据实有人数和定额标准,安排了170.5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交通费等,比2019年度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增加31.78万元,增幅为23%。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监督索引号53090000731500111


 附件:

113_20200612032305(司法局预算公开表)20200612035645545.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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