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时间:2021-03-01 14:40:00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20220311-132701-920  发布机构   公开日期  2021-03-01 14: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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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沧市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临沧市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临沧市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查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方面的有关工作。

  2、承担统筹规划立法工作的责任。拟订市政府中长期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负责跟踪了解有关部门立法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制定项目建议。

  3、负责起草或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承办各部门报送市政府的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的审查工作。负责市政府规章报送省政府、市人大常委会的备案工作。负责立法协调。

  4、负责市政府规章的解释、立法后评估工作。负责协调实施市政府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办市政府规章清理、编纂工作,组织翻译、审定市政府规章外文正式译本。负责审核各部门编辑的法规文件汇集。

  5、负责有关部门和市人大常委会征求市政府意见的法律草案、法规草案、部门规章草案的办理工作。

  6、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市政府各部门、地方各级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监督、指导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工作。负责市政府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案件的处理工作。

  7、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全市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8、指导、监督辖区内监狱刑罚执行、罪犯改造工作。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9、指导、监督强制隔离戒毒执行和戒毒康复工作。对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支持和协助。

  10、负责拟订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管理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工作。指导、监督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11、负责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初审和资格证书备案工作。负责指导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工作。

  12、负责本系统枪支、弹药、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负责本系统内部审计工作。承担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

  13、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工作。负责管理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协助各县(区)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内设机构:根据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文件临办发[2019]61号文件,市司法局共有14个内设科室: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办公室、法治调研与督察科、

  立法科、戒毒工作指导科、社区矫正管理科(市社区矫正支队)、行政复议与应诉科、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行政审批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市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律师工作管理科(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公证工作管理科、政治处(警务处)。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1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突出七项重点任务落实推动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争当表率、争做示范,以新担当新作为奋进新征程。

  一要着力提升政治能力。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把强化科学理论武装作为首要任务,进一步坚定政治信仰。全面落实政法工作条例,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规矩,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时刻与党中央勠力同心。

  二要着力统筹法治建设。抓好系统谋划、抓实统筹协调、抓牢基层基础、抓住关键少数,一体推进法治临沧、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突出思想引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着眼规划先行,制定出台法治建设三大规划。强化重点攻坚,突出法治政府建设带动法治临沧、法治社会建设。

  三要着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全力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工作大局,全力服务保障重大战略重大项目实施,全力服务保障法治营商环境建设,全力服务保障强边固防,全领域、全方位服务保障“双循环”发展格局。

  四要着力推进边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入开展“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实践活动。扎实开展“八五”普法,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推动全社会增强法治观念。拓展“枫桥经验”实践,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构建融自治、法治、德治为一体的治理格局。

  五要着力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健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一条主线四张网”,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深度融合、提质升级,让人民群众享受高效均等普惠的法律服务。大力发展律师、公证、仲裁、调解等现代法律服务业,规范监管法律服务业。

  六要着力规范刑罚执行。贯彻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积极推进“依法矫正、精准矫正、智慧矫正”建设,推动市县两级社区矫正委员会全覆盖,加强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促进刑罚执行专业化、法治化。

  七要着力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从严从实开展队伍集中教育整顿,坚决查纠问题,激发队伍活力,全面打造过硬司法行政“四化”队伍。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6人,其中:行政编制 36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40人(含司法局机关工勤3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40人(含司法局机关工勤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17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17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4辆(因2020年机构改革,市政府法制办与临沧市司法局重新组建新的临沧市司法局,增加一辆车)。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9,822,066.4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822,066.40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767,583.65元,降幅为7%,主要原因分析:因2021年人员减少,相应工资等基本支出减少;另外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市过“紧日子”的有关要求,2021年继续按照5%的比例统一压缩市直部门公用经费。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9,822,066.40元,其中:本年收入9,822,066.40元,上年结转收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822,066.40元(本级财力9,822,066.40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767,583.65元,降幅为7%,主要原因分析:因2021年人员减少,相应工资等基本支出减少;另外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市过“紧日子”的有关要求,2021年继续按照5%的比例统一压缩市直部门公用经费。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9,822,066.4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9,822,066.40元,其中:基本支出8,686,066.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43,583.65元,降幅为7%,主要原因分析:因2021年人员减少,相应工资等基本支出减少;另外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市过“紧日子”的有关要求,2021年继续按照5%的比例统一压缩市直部门公用经费。项目支出1,136,0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24,000.00元,降幅为5%,主要原因分析: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市过“紧日子”的有关要求,2021年按照5%的比例统一压缩市直部门项目经费。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司法-行政运行6,648,048.28元(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市级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

  公共安全支出-司法-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7,400.00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开展司法行政工作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司法-基层司法业务106,000.00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人民监督员业务经费、人民调解专项经费。

  公共安全支出-司法-普法宣传150,000.00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八五”普法业务专项经费。

  公共安全支出-司法-公共法律服务100,000.00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专项经费和法律援助专项经费。。

  公共安全支出-司法-社区矫正100,000.00(项目支出),主要用于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专项经费。

  公共安全支出-司法-法治建设100,000.00(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依法行政专项经费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工作经费。

  公共安全支出-司法-其他司法支出352,600.00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改善司法业务装备经费。

  其他公共安全-司法-其他公共安全支出20,000.00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临沧监狱春节慰问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382,573.8元(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市司法局离退休人员原渠道列支及公用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83,372.8元(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卫生与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404,714.88元(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纳。

  卫生与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43,042.40元(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纳。

  卫生与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5,892.00元(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508,422.24元(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缴纳。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部门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基本工资1,790,292.00元(其中:基本支出1,790,292.00元)。

  津贴补贴2,960,76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960,760.00元)。

  奖金149,191.00元(其中:基本支出149,191.00元)。

  行政人员绩效考核奖984,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984,000.00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583,372.8元(其中:基本支出583,372.8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04,714.88元(其中:基本支出404,714.88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43,042.4元(其中:基本支出143,042.4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4,999.06元(其中:基本支出24,999.06元)。

  住房公积金508,422.24元(其中:基本支出508,422.24元)。

  办公费970,9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87,500.00元,项目支出783,400.00元)。

  公务接待费4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40,000.00元)。

  劳务费20,000.00元(其中:项目支出20,000.00元)。

  工会经费35,805.84元(其中:基本支出35,805.84元)。

  福利费27,592.38元(其中:职工教育经费基本支出27,592.38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60,000.00元)。

  其他交通费用414,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414,000.00元)。

  退休费372,373.8元(其中:基本支出372,373.8元)。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352,600.00元(其中:项目支出352,600.00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上级配套事项

  临沧市司法局无此项内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临沧市司法局无此项内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临沧市司法局无此项内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政府采购预算: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临沧市司法局部门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42,000.00元,较上年减少8,000.00元,下降3.2%,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临沧市司法局部门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45,000.00元,较上年减少5.000.00元,下降1%,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因公出国(境)1次。

  增减变化原因是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政府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适时精简和压缩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临沧市司法局部门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97,000.00元,较上年减少3000元,下降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0次,共计接待10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政府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临沧市司法局加强内部管理和财务预算收支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精简和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临沧市司法局部门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00,000.00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持平。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司法行政机关开展各项业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000.00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因2020年机构改革,市政府法制办与临沧市司法局重新组建新的临沧市司法局,增加一辆车)。

  增减变化原因: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持平。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司法局预算绩效管理严格按规定执行,与预算管理紧密结合,实施事前编制绩效目标、事中绩效跟踪、事后结果运用全过程管理。2020年部门预算按规定编制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内容全面、完整。

  一是临沧监狱春节慰问经费2万元,根据《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 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春节慰问基层活动安排的通知》,认真做好市委、市政府2020年春节对临沧监狱的慰问工作。

  二是人民调解工作经费10.6万元;《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的出台,对人民调解工作有了更高的新的要求,为确保人民调解工作的正常开展,调动广大人民调解员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独特作用,为维护全市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市司法局2021年目标任务:目标1: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重点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推进人民调解员专业化、职业化发展,加大培训力度,提升人民调解员队伍素质,完善人员调解员“一员多用”机制;提高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水平,深入开展规范化调委会创建。目标2:推广应用云南省人民调解信息系统,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经常性排查调处工作机制;提高人民调解工作效率,调解率达到100%,调解成功率达到95%以上。目标3:坚扣司法行政职能,总结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城乡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深化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建设工作为重点,力促全市社会 和谐稳定。目标4:突出领导干部特别是广大基层干部这个重点,强化基层工作的重要性,开展全市各类专题人民调解和司法所人员培训班。

  三是法律援助经费专项业务经费10万元,根据《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 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等措施,工作中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深化便民服务措施,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扎实努力促进办案数量和质量的同步提升,聚焦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纲”,围绕司法行政服务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打造均等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目标任务:目标1:落实政府责任,不断扩大援助范围;目标2:完善便民利民措施,推进法律援助便捷化供给、规范化运行和标准化建设;目标3:提高法律援助质量。保证人民群众获得及时有效法律援助。

  四是社区矫正、刑释解教、安置帮教人员工作经费10万元,2021年目标任务:目标1: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经费包括宣传、培训经费、信息化核查费、突发事件处置费、公益劳动、技能培训、就业帮扶、心理矫治等活动发生的资料费、场地费和其他社会组织依法协助社区矫正机构开展工作劳务补助经费等。目标2: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指导检查管理费包括差旅费、交通费、调查评估、调查走访、集中教育矫正、心理咨询辅导、适应性帮扶、帮困等费用。目标3社区矫机构正装备费包括,(1)监督管理装备:执法记录仪、照相机、录音笔、手持喊话器、视频点名终端等;(2)教育帮扶装备:生物信息采集识别设备、摄像机、非线性编辑设备、心理矫治设备、社区矫正对象专用教育移动终端、社区矫正对象标识、社区服务工具等;(3)应急指挥装备:执法处突交通工具、车装台、车载移动执法终端、应急视频通讯终端等;(4)其他业务装备:专用计算机、专用打印机、密码专用传真机、密码柜等信息、网络、机要设备和消防器材等。目标4: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安全防护装备包括门禁设备、视频监控设备、应急约束叉、防护头盔、防剌背心、防割手套、防爆盾牌、安全检查门、报警设备等。

  五是其他司法支出业务装备经费35.26万元, 2021年主要目标任务:推进科技信息化建设。以“数字法治、智慧司法”建设为统领,深入推进“智慧矫正”“智慧法务”“智慧戒毒”等工作。

  六是“八五”普法工作经费15万元。健全普法工作推进机制。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全社会参与的普法领导体制,推动建立全市普法工作专职机构、工作队伍,完善普法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和动态增长机制,促进普法工作由政府推动向社会能动转变。充分发挥市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的协调指导作用,推动“八五”普法规划的落实,实现普法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2021年目标任务:目标1:多渠道搭建法治宣传平台,全面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切实提高普法成效;目标2:全面开展“法律六进”普法宣传主题活动,推动普法工作创新发展;教育引导全社会增强法治观念,坚定法治信仰,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工作;目标3: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积极拓展普法新载体,提高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提升普法依法治理的实效性;目标4:建设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全面开展法治乡村建设;目标5:八五普法启动工作。

  七是司法行政工作经费20.74万元。2021年目标任务:1.加强司法行政系统队伍政治建设。坚持“政治引领、党建先行”,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大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党员集中轮训力度,加强党员干部的党性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和先进性教育,按照“信念坚定、执法为名、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总体要求,努力建设成为“一个带头、三个表率”的模范政治机关。

  2.加强司法行政系统队伍正规化建设。围绕加强司法行政系统队伍正规化管理,建立统一高效、职能科学、结构合理、保障有力的组织管理体制,不断提高队伍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3.加强司法行政系统队伍专业化建设。围绕提高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创新教育培训方式方法,注重加强实践锻炼,扎实推进站位练兵长效机制建设,健全完善人才引进、培养、使用制度机制,全面提升政法干警的法律政策运用能力、防控风险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科技应用能力、舆论引导能力。

  4.加强司法行政系统队伍职业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国家职业保障制度,努力争取和落实各项从优待警政策,保障和维护干警执法权威和合法权益。加强对政法队伍的关心关爱,做到政治上激励、工作上鼓劲、待遇上保障、人文上关怀,让干警安身、安心、安业。

  八是法治建设工作经费10万元。持续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适时起草《临沧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草案(2021—2025年)》,为建设更高水平、更高质量的法治政府提供指引。开展示范创建活动。积极申报一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点,发挥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着力抓好临沧市法治政府建设统筹、协调、指导和督察工作。加强对司法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除加强本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外,要做好对下级规范性文件的监督指导工作。按照“谁起草谁清理”原则,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动态清理,切实维护宪法权威和国家法制统一。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临沧市司法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486898.2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61,591.7元。

  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根据实有人数和定额标准,安排了1,486,898.22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公务接待费等支出,与上年对比减少161,591.7元,下降3%,因2021年人员减少4人,公用经费相应减少;另外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市过“紧日子”的有关要求,2021年按照5%的比例统一压缩市直部门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临沧市司法局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

  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 项目名称

  法治建设工作经费

  二、立项依据

  当前,法治政府建设已进入关键时期,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是临沧面临的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根据 《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 (2015—2020年)〉的通知》(中发〔2015〕36号)、《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暨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云发〔2016〕3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暨实施方案。

  三、项目实施单位

  临沧市司法局。

  四、 项目基本概况

  临沧市司法局于2019年与临沧市政府法制办重新组建,成立新的临沧市司法局,是临沧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五、项目实施内容

  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一是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为抓手,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积极申报一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点,发挥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加大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力度,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对政府法治建设进行专项督察,督促政府依法行政。加强法治理论研究,围绕法治临沧、法治政府建设以及临沧司法行政工作中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短板,聚焦法治建设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和“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等全国、全省、全市重大战略部署,深入开展调研,研究提出立法、执法、法律服务等法治建设方面的理论研究成果。二是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规范和改进行政审批措施,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大力推行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进一步优化政府组织结构,全面推进政府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完善宏观调控,加强市场监管,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公平开放的市场经济法治环境。

  六、资金安排情况

  2021年度财政预算安排法治建设工作经费10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各级政府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主动向党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消除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每年部署、规划和考核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制定法治政府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明确具体措施、完成时限和责任单位,发挥牵引和突破作用,带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加强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法制力量建设,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

  八、项目实施成效

  持续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适时起草《临沧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草案(2021—2025年)》,为建设更高水平、更高质量的法治政府提供指引。开展示范创建活动。积极申报一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点,发挥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着力抓好临沧市法治政府建设统筹、协调、指导和督察工作。加强对司法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除加强本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外,要做好对下级规范性文件的监督指导工作。按照“谁起草谁清理”原则,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动态清理,切实维护宪法权威和国家法制统一。

  监督索引号53090000731500111

临沧市司法局2021年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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