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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财政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全面落实“六稳”“六保”任务


来源:    作者:   时间:2021-02-20 16:05:00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2020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为促进全市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一、扎实做好“六稳”工作

  一是稳就业。全力推动就业政策落实落地,统筹各类就业创业补助资金1.31亿元,2020年,全市实现城镇新增就业30450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7098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6132人,开发公益性岗位4676人,完成就业见习136人。大力支持创业带动就业,积极筹措发放“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6.19亿元,有效支持劳动者自主创业。

  二是稳金融。深入落实政策性担保机制,发挥好政府担保机制作用,增强金融机构发放小微企业贷款的信心,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积极帮助63户企业申报纳入省级疫情防控重点企业名单,2户企业获得银行优惠利率流动资金贷款9.4亿元。

  三是稳外贸。高度重视外经贸企业的疫情防控工作,下达外经贸内贸发展专项资金0.26亿元,为外经贸企业在疫情时期正常运转提供资金保障。实施稳外贸奖励,通过奖励,一方面调动企业积极性、扩大进出口贸易额;另一方面促进外贸从低货值转向高货值商品。

  四是稳外资。积极做好政策宣传,及时将中央、省、市关于疫情期间鼓励企业复工复产的相关鼓励政策传达给企业,做到户户知晓,有效推进复工复产,全市正常开展生产经营的11家外资企业复工复产率100%。

  五是稳投资。加大新增债券争取力度,全市累计争取新增债券资金205.6亿元;及时下达中央和省级预算内基建投资资金12.02亿元,市级安排全市重大项目建设前期经费0.37亿元,为全市投资筑底托底。

  六是稳预期。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充分考虑了新冠肺炎疫情及减税降费政策影响,及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对冲影响,积极争取到位直达机制管理资金51.38亿元,其中:抗疫特别国债资金10.75亿元、特殊转移支付资金15.45亿元、正常转移支付直达资金7.92亿元、参照直达机制管理资金17.26亿元,有效保障全市“三保”支出、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需要,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增长3.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同比增长1%,全市经济持续稳定增长。

  二、全面落实“六保”任务

  一是保居民就业。对春节期间开工生产、配送疫情防控急需物资的企业、提供职业介绍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符合条件的创业载体给予补助,深入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和社会保险费阶段性“减免缓延”政策,发放938户参保企业稳岗补贴0.31亿元,保障受疫情直接影响企业稳定岗位、基本生活等支出,有效减轻企业用工负担。

  二是保基本民生。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不断加大教育、社会保障、卫生等领域投入,民生水平持续改善,全年民生支出达230.07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3.1%。累计下达城乡养老保险、城乡医疗保险、医疗救助资金、城乡困难群众生活补助资金21.21亿元,基本民生底线有效兜牢。

  三是保市场主体。严格落实“减税降费”各项政策,积极落实中央、省对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的资金扶持政策,帮助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重点复工项目贷款贴息资金0.26亿元。

  四是保粮食能源安全。筹集粮食风险基金0.23亿元,切实保障储备粮轮换,极大增强了政府对粮油市场调控能力,确保粮油价格稳定;支持新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对天然气管道临沧支线(二期)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等重大项目给予补助,有序开发新能源。

  五是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在巩固提升传统产业的基础上,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安排“三张牌”以奖代补资金0.1亿元,争取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专项债券资金4.8亿元,着力推进六大重点产业发展;依托临沧市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开展“发展与保护并重的绿色产业”行动,启动实施绿色产业项目131项。

  六是保基层运转。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市县成立“三保”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凝聚增强财政“三保”工作合力,建立县级“三保”预算事前审核机制,开展“三保”预算会审及日常执行监控,强化对县级库款监测预警,工资库款实行专项调度,确保工资每月15号前按时足额发放,切实兜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保障基层有效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