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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考核获全国优秀等次


来源:    作者:   时间:2021-06-02 15:39:00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根据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向各省反馈的2020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结果,云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等次为优秀,获得中央财政2.5亿元资金奖励,体现了中央对云南省扶贫资金管理工作的高度认可和充分肯定。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云南省各级财政部门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及财政部党组各项决策部署,坚决扛起政治责任,一以贯之推进扶贫资金管理政策落实、责任落实和工作落实,创新积累的多渠道资金精准筹措机制、财政涉农资金省级源头精准统筹整合机制、聚焦深度贫困地区精准投入机制、资金项目精准对接使用机制、“1+4”扶贫资金精准监管机制等,得到了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的充分肯定,现已逐步推广运用到其他财政资金管理工作中。

  一是资金投入大幅增长,确保与打赢脱贫攻坚战目标任务相匹配

  2016—2020年,安排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48.1亿元,年均增幅42.3%,高于全国平均增幅14.2个百分点,高于中央资金增幅16个百分点。2020年,争取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54.08亿元,达历年最高,较2019年增加26.54亿元,总量和增量均居全国第一。加上其他各类财政扶贫资金、东西部协作、中央国家机关及企业集团帮扶等资金,“十三五”期间,云南省共投入扶贫资金6000亿元以上。

  二是推进涉农资金省级源头整合,破除整合体制机制障碍

  坚决贯彻落实财政涉农资金省级源头整合的部署,刀刃向内、大刀阔斧、自我革命,2016—2020年,整合中央和省级资金1904亿元,资金直达到县,项目审批权全部下放到县,推进县级实现实质整合,提高整合效果。中国财经报将此项改革评为“2018年中国财政管理与改革创新”八大亮点之一,财政部专门奖励云南省6000万元。在2021年全国财政工作会上,云南省涉农资金整合做法获刘昆部长表扬。

  三是聚焦坚中之坚,资金倾斜支持深度贫困地区

  完善项目库管理,实现资金项目精准对接。根据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出台县级操作指南,要求各县编制统筹整合资金使用方案,云南省财政厅牵头会同相关部门逐县审核,并以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名义反馈问题,做到资金与项目的精准对接。落实中央“三个新增”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的要求,2018年以来,共安排“三区三州”中央和省级各类脱贫攻坚资金445.83亿元,占“三区三州”三年脱贫攻坚规划资金332.25亿元的134%。2016—2020年,累计投入27个深度贫困县中央和省级整合涉农资金占全省投入总量的47.44%,年均增幅高于全省9.5个百分点。

  四是围绕扶贫资金管理目标,建立完善监管机制

  云南省财政厅在全国率先建立四项机制。扶贫项目公开公示机制方面,在全国率先并唯一搭建了全省统一公开平台;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方面,率先出台制度并在永胜县第一家试点,获得经验后全国推开;扶贫项目动态监控方面,在全国第一家实现中央、省、市、县四级贯通;扶贫资金日常监管和专项监督方面,将中央专项巡视和“回头看”、各类督查考核等渠道发现问题全部整改到位。云南财政脱贫攻坚的经验做法,在全国832个贫困县培训班上作了介绍,在2020年全国财政工作视频会议上进行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