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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财政局通过“五个强化”全力保障疫情防控经费投入


来源:    作者:   时间:2020-02-07 18:19:00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和具体工作安排,做好临沧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全市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临沧市财政部门积极应对,主动作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协调机制,全力加快资金拨付使用,强化资金监管,将疫情防控资金拨付放在优先保障位置,为我市打好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一是强化应急机制。第一时间成立了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资金保障协调工作组,统筹负责做好全市疫情防控工作的资金保障工作,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强化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集中、统一、高效的防控指挥体系。同时,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工作部署,切实加强财政系统应急能力,确保疫情防控所需经费及时到位,及时解决疫情防控工作中发生的重大问题。

二是强化经费统筹。疫情发生以来,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市财政局密切与部门间的联系,加强经费筹集、加快资金拨付、加大政策落实,全面压实疫情防控经费保障的政治责任,第一时间落实疫情防控相关经费。截止2月7日,全市累计投入防控经费9574.77万元。其中,财政专项防控经费投入5902.56万元(中央财政补助经费1116万元,省级财政补助经费995.56万元,市级财政补助经费550万元,县区级财政补助经费3241万元),医疗机构垫支1872.21万元,预拨医疗机构医保基金1800万元。

三是强化政策指导。加强与卫健、医保、人社、发改、市场监管、人行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及时印发或转发政策文件,针对便捷政府采购、统筹经费结算、做好资金监管、列支救治费用、发放各类补助、实施金融支持等关键问题,逐项细化支持办法,多措并举保障疫情防控,确保资金发挥效益。

四是强化资金监管。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防治工作的通知》(云财监〔2020〕2号)要求,在疫情防控应急阶段,加强对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使用管理安全有效。加强跟踪问效,及时反映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进一步加强管理的意见建议。

五是强化统计报送。按照全市疫情防控经费工作日报制度,及时收集汇总全市各级各部门投入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资金使用情况,每天向上及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