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临沧市财政局 >> 专栏首页 >> 工作动态 >> 正文

临沧市财政局四项措施不断完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工作


来源:    作者:   时间:2018-11-13 10:52:00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为进一步加强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与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保障财政资金安全运转,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临沧市财政局通过四项措施不断完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工作。

  一是着力完善制度体系。我市先后制定印发了《临沧市财政局关于印发< 临沧市本级财政国库动态监控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沧市财政局关于明确实施国库动态监控职责分工的通知》、《临沧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市本级财政国库动态监控工作的通知》、《临沧市本级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系统监控规则明细》等制度,进一步明确了监控内容、监控方式、预警内容及各部门主要职责等内容,进一步规范了市级财政性资金支付管理和监督。

  二是着力优化技术支撑。动态监控系统通过预警关键词、转账账户区分、转账金额限制、当天转账笔数监控等手段使监控达到了智能化,并且及时提取数据生成统计表,使国库工作人员随时了解监控情况,通过数据分析,有利于提升财政与预算单位、与银行间的工作效率。

  三是着力加强部门联动。在动态监控过程中,市财政局及时与预算单位、代理银行、人民银行以电话、电子、书面解答、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加强沟通,详细了解情况,妥善解决问题,进一步完善动态监控规则,形成齐抓共管的机制,进一步提升国库集中支付的服务质量,各部门联动共同保障财政资金安全。

  四是着力强化结果运用。通过采取系统预警和人工核查相结合的管理方式,对财政资金支付行为进行事前监督、事中监控和事后跟踪检查,对动态监控中发现的疑点或违规问题进行核实纠正、处理;督促预算单位进一步加强单位预算管理与财务内控机制建设,规范财务报销与会计核算程序,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充分发挥动态监控的威慑、警示、纠偏、规范作用,切实提高预算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市财政局通过不断建立健全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工作机制,进一步增强预算执行透明度,提升了预算执行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度,截至今年三季度,动态监控系统对市本级124个监控单位进行了监控,监控资金12.51亿元,杜绝违规支付资金申请0.17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