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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廉政教育 建廉洁财政


来源:    作者:临沧市财政局   时间:2018-12-08 11:49:00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廉政建设,是党执政建设的,关系着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关系着人心向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论述,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党的建设理论。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反腐倡廉,事关党的生死存亡,事关国家兴衰成败、社会和谐稳定。做为财政部门更是适应形势,积极响应党和政府的号召,始终把反腐倡廉工作放在重要位置,要求财政干部自觉遵守廉政准则,既严于律己,又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决不允许以权谋私,决不允许搞特权。财政干部要牢记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坚决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腐朽思想的侵蚀,珍惜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确保“财政资金和财政干部政治生命双安全”。廉政教育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预防腐败现象发生的最重要、最直接、最有效的方式,是反腐倡廉的基础性工作。一直以来,永德财政以抓实廉政自律教育为主,推动财政健康发展。

一是加强领导,扎实推进。成立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坚持“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各负其责,股室负责人落细落小落实。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财政业务工作一同研究、一同部署、一同推进、一同检查、一同考核,层层分解任务签订责任状,压实责任,齐抓共管党风廉政责任落实到位。

二是强化廉政学习,提高自律意识。学习是永恒不变的主题,定期不定期的加强廉政学习,通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相关法规知识,加强党的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干部生活作风建设,不断提高党员干部遵纪守法和廉洁从政的自觉性。

三是强化警示教育,敲响廉政警钟。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教育是反腐倡廉工作的,是建立健全的重中之重。在坚持正面教育的同时,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一些违法违纪文件,观看反腐光碟,以案说纪,通报反腐败典型案例等方式进行反面典型教育,丰富教育内容,及时提醒,警钟长鸣,保证教育覆盖面,使教育真正入耳入脑入心,引导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政绩观,筑牢干部职工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同时开展廉政教育谈话,班子领导带头上廉政党课,以典型案例警示财政干部要“珍惜岗位,远离职务犯罪”,做到干净做人、干净做事,夯实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防线。

四是建章立制,强化制度约束。在纪律教育工作中,突出抓好制度的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制度约束。局机关先后印发了工作规则、预算业务管理制度、收支业务管理制度、政府采购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办法、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内部绩效考核办法等制度,进一步规范局机关财务支出业务、报账审签、公务接待、公车管理、上下班签到、请销假等方面管理工作,把干部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用制度来管人、管事、管权、管钱。突出问题导向,抓好制度建设,梳理完善各项制度,切实提高制度的系统性和严密性。同时,严格执行各项制度。领导班子从严要求,带好头、做好表率。落实重大事项集中民主决策等制度,用制度约束人,用制度规范人的行为,进一步提升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切实做到按程序办事,靠制度管人、管钱,努力将各个工作环节的廉政风险降到最低,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运行,确保广大干部职工廉洁自律。

五是强化监督检查,筑牢保廉防线。重点围绕财政资金运行的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以及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等方面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通过对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收支两条线等财政改革和管理制度的监督,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加大源头治腐工作力度,定期或不定期对财政干部履行岗位职责和纪律作风的监督检查,进一步优化作风建设,遏制各种不廉洁现象发生,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水平;通过对为民办实事和各项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把实事办好办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同时进一步理顺工作职能,公开办事程序,简化手续,量化标准,提高便民、利民服务水平,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