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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财政局四措施加大扶贫资金监管


来源:    作者:   时间:2019-01-11 16:56:00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2018年以来,临沧市财政局按照省、市关于加强扶贫资金管理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突出抓好专项治理,确保扶贫资金监管取得实效。

  一是按照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在全省组织开展财政收支、地方政府债务和扶贫资金管理检查工作安排,在全市财政系统通过采取“自查自纠为主、重点督导为辅”的方式开展“三大”检查,进一步提高财政收支质量,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加大扶贫资金监管力度,为打赢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打牢基础。

  二是按照省、市关于深入开展扶贫领域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求,临沧市财政局围绕7项职责、8个制度、8个方面治理重点,制定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财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组织落实财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788”行动的通知》,组织各县区财政部门认真对照梳理,开展自查自纠,抓好整改落实。

  三是加强乡镇财政所管理。针对乡镇财政所在扶贫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全市实际,制定下发了临沧市乡镇财政所《资金拨付管理办法》《原始凭证规范化管理规定》《对账制度(试行)》《印鉴印章管理使用制度(试行)》《公文管理制度(试行)》和《专项扶贫资金乡级报账制实施办法(试行)》等一系列文件,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所管理,规范财政所业务办理。

  四是派出工作组对双江县、耿马县所有15个乡镇开展财务规范全覆盖检查,并对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再次全覆盖回访。抽调20余名干部参与对各县区的驻地扶贫督导,对八个县区财政局、77个乡镇财政所扶贫资金监管进行检查,列出问题清单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