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临沧市财政局 >> 专栏首页 >> 工作动态 >> 正文

云南省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


来源:    作者:   时间:2019-02-20 09:31:00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加大涉农领域改革力度,探索建立我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近日,云南省以“问题导向、简政放权、统筹协调、分类施策”为原则,制定印发《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意见》的核心,是以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作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和政府投资体制改革的抓手,理顺涉农资金管理体系,创新涉农资金管理机制,优化财政支农投入共计,改革和完善农村投融资体制,切实提升支农政策效果和支农资金使用效益。

  一、推进行业内涉农资金整合

  2018年,实现农业发展领域行业内涉农专项转移支付的统筹整合。归并设置涉农资金专项,省直相关部门原则上一个部门设置一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推动存量资金整合,对部门承担的涉农新工作、新任务,一般不再单独新增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优先通过调整存量资金结构解决。合理设定任务清单,在建立大专项的基础上,实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任务清单区分约束性任务和指导性任务,实施差别化管理,允许各地在完成约束性任务的前提下,区分轻重缓急,在同一大专项内调剂使用资金。实行涉农资金与任务清单集中同步下达,建立与整合相适应的绩效评价制度。

  二、推进行业间涉农资金统筹

  2019年,基本实现农业发展领域行业间涉农专项转移支付和涉农基建投资的分类统筹整合。各级政府因地制宜搭建各类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平台,以规划引领涉农资金统筹使用和集中投入,逐步实现平台规划统一布局、项目分片分步实施、资金分年分级落实。在预算编制环节,加强行业间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涉农资金统筹协调力度。在预算分配环节,加大简政放权力度,赋予各地相机施策和统筹资金的自主权。在预算执行环节,各地在完成约束性任务的前提下,区分轻重缓急,发挥一线优势,合理编制好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方案, 明确资金使用方向和任务完成计划,组织实施项目。

  三、改革完善涉农资金管理体制机制

  2020年,构建形成农业发展领域权责匹配、相互协调、上下联动、步调一致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并根据农业领域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以及转移支付制度改革,适度调整完善。继续对涉农资金管理制度进行清理、修订和完善,做到每一项涉农资金对应一个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下放涉农项目审批权限,建立与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相适应的制度体系,为各地开展整合工作创造宽松的政策环境。加强各类涉农项目储备,与科学编制政府投资项目三年滚动计划相衔接,并实施动态管理。加强涉农资金监管,防止借统筹整合名义挪用涉农资金。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健全公告公示制度,推动县级建立统一的涉农资金信息公开网络平台。

  同时,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开展多层级、多形式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突破现有管理制度规定的,应按管理权限和程序报批或申请授权。贫困县开展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在试点期内,继续按有关规定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