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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财政厅制定实施财政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方案


来源:云南省财政厅    作者:办公室   时间:2022-05-24 09:34:45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三农”工作决策部署,云南省财政厅按照项目工作法要求,建立六个方面47项具体工作任务台账,形成任务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通过时间倒排、任务倒逼、责任倒查,推动财政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工作落实落细。

一、筑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全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保持财政投入力度总体稳定,争取中央财政衔接资金173.64亿元,省级财政衔接资金投入77亿元,筹措安排沪滇帮扶资金38.18亿元,继续在88个脱贫县延续实施涉农资金整合试点政策。制定财政衔接资金绩效评价办法和使用管理实施意见,聚焦重点领域和环节,强化资金管理,发挥绩效评价指挥棒作用。制定实施财政支持农村居民和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方案,聚焦重点、加大力度,着力支持农民增收。

二、统筹发展与安全,全力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

按照中央和省级财政1500元/亩投入水平,筹措72亿元以上资金支持建设高标准农田480万亩,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安排2亿元以上资金支持推广50.12万亩杂交稻旱种和实施50万亩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挖掘粮食生产潜能。落实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41亿元和中央一次性实际种粮农民补贴6.4亿元,着力保障实际种粮农民收益。安排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4亿元,大力推进农业机械化、智能化。稳步扩大三大粮食作物种植政策性保险覆盖面,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

三、围绕绿色有机可持续,支持高原特色农业高质高效发展

继续安排10亿元省级专项资金,支持“一县一业”示范创建和特色农业发展奖补等。开展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产业兴村强镇、特色产业集群申报及建设,推进农业产业融合发展。安排13亿元以上资金支持科研院所开展品种创新、良种良法配套等农业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应用。支持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推进农商互联、产销衔接。

四、支持推进兴水润滇工程建设,提升乡村振兴水利保障水平

安排滇中引水工程建设省级专项资金30亿元,发行滇中引水工程地方政府专项债券41.27亿元以上,全面提速滇中引水工程。向省水投公司注入资本金21.49亿元,支持发挥水利建设“投融建管营”作用,促进农村供水保障3年专项行动提速增效。安排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5.66亿元,支持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美丽河湖奖补,让云南河流湖泊更美丽。

五、抓好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着力推进农村现代化

安排1亿元开展省级乡村振兴示范园(田园综合体)创建试点,促进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安排7.5亿元开展1500个村级集体经济试点,提升村级组织经济实力和服务群众能力。筹措7亿元以上资金支持改造建设农村卫生户厕46万座、卫生公厕3771座,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果。安排3.4亿元实施强边固防“四位一体”项目,支持民族团结进步、民族宗教事业发展。统筹省级相关行业部门转移支付资金112.2亿元,全力支持推进374个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促进边境地区高质量发展。

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保障工作措施落实

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全省年初预算安排农林水支出939亿元,确保财政投入与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任务相适应。稳步提高城乡教育、医疗卫生、文化、养老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构建城乡优质均衡的公共服务体系。开展财政涉农补助资金专项整治,以及“一卡通”管理使用问题专项治理,严肃财经纪律,强化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落实和管理。支持和引导金融机构持续创新完善涉农金融产品和服务,降低农业担保费用和应对代偿风险,聚焦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