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调整工程建设项目工伤保险缴费基数和费率 切实减轻企业缴费负担


来源:市社保中心    作者:   时间:2024-02-29 11:50:22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自2024年1月1日起,临沧市工伤保险工程建设项目执行全省统一的缴费基数和费率。相比往年,工程建设项目缴纳工伤保险费由“以建设工程中标总价的15%作为缴费基数,按1.5%的缴费比例一次性缴纳”调整为“以项目或标段工程税前造价乘以工程建设项目缴费费率之积(2024年工程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基准费率为1‰)缴纳”。经测算,我市同一项目应缴金额下调比例约在56%左右。

目前,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基准费率调整工作已经完成,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已完成系统调试和参数设置,企业缴纳工伤保险费时将自动调整为最新缴费比例。

根据规定,工程建设项目缴纳工伤保险费实行缴费费率浮动管理,费率档次根据全省上年度工程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基金收支比例确定。各工程建设项目的工伤保险费率是在行业基准费率的基础上,根据项目工伤职工和供养亲属的工伤保险待遇金额与工程建设项目实际缴纳工伤保险的比例来核定,只要企业重视安全生产,做好工伤预防,避免或减少工伤发生,降低工伤保险基金支出,工伤保险费率就能维持在较低水平,切实减轻企业社保缴费负担。(临沧市社会保险中心 李鑫)

发布人:吴云春      编辑:吴云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