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全市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工伤救治工作,提高服务质量,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规范全省工伤保险协议机构申报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办通〔2022〕2号)和《云南省工伤保险协议机构考核办法(试行)》文件精神,我市已完成2022年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的考核评估工作,经领导小组审定,拟确定临沧市人民医院等12家医院为我市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21日至4月26日(5个工作日)。
临沧市人民医院
临沧市中医医院
临翔区人民医院
临翔区中医医院
临翔区恒为康医院
凤庆县人民医院
云县人民医院
永德县人民医院
镇康县人民医院
双江自治县人民医院
沧源自治县人民医院
耿马自治县人民医院
公示期间如对确定对象有异议,请向临沧市社会保险中心反映情况,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人:叶柳杏 联系电话:0883—2160053
临沧市社会保险中心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