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时间:2020-06-12 18:22:00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czj33/2022-00168  发布机构  临沧市财政局  公开日期  2020-06-12 18: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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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2020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附件3

  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的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检查。

  (2)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并负责监督管理;贯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市场准入制度;指导和监督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

  (3)负责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建立统筹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组织实施国家和省颁布的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标准;贯彻落实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负责全市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的综合管理工作;组织贯彻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负责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全市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和监督实施;贯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续接办法和社会保险基金统筹办法,拟订和贯彻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相关政策;贯彻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负责项目征地社会保障措施审核;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拟订并实施中央转移支付有关社会保险资金和省级专项资金及调剂金的分配方案,编制全市有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对相关社会保险基金进行监督和管理。

  (5)负责就业、失业和有关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有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和劳动关系法规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贯彻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7)负责牵头拟订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统筹全市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引进管理指导工作;推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负责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选的选拔工作;负责“三支一扶”人员招募和管理服务工作;负责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人事调配工作;承办临沧市人民政府任免干部的有关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人才发展规划,研究制定全市人才招聘、人才流动、人才引进、人才培养计划和政策;承办重点建设项目所需特殊人才的选调工作;拟订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和激励政策,负责拔尖农村乡土人才等技能人才的选拔推荐;组织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人晋升技术等级的培训、鉴定(考核)和发证工作。

  (9)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家表彰奖励政策制度;综合管理全市评比达标表彰奖励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上报国家、云南省人民政府表彰奖励和以临沧市人民政府名义表彰奖励的人选;根据授权会同有关部门承办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开展的市级表彰奖励活动。

  (10)负责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收入分配政策;贯彻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和地方性津贴、补贴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拟订全市企业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并发布实施。

  (11)贯彻执行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协调、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2)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法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措施并组织监督实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市级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档案。

  (13)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下属参公单位临沧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主要职责:

  (1)具体负责对市级各类用人单位违反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法规的行为进行监察、查处;

  (2)具体负责对市级各类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管理和招用工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察、查处;

  (3)具体负责对市级各类用人单位未依法支付职工工资的行为进行查处;

  (4)具体负责对市级各类用人单位使用未依法取得国家实行就业准入资格人员的行为进行监察、查处;

  (5)负责对市级各类用人单位遵守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日常巡视检查、举报专查、专项监察,依法纠正和查处违法行为,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确保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

  (6)具体负责对跨县或有重大影响的劳动保障违法案件进行监察、查处;

  (7)具体负责指导各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的工作。

  3、下属事业单位临沧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主要职责:

  (1)负责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调解仲裁日常工作;

  (2)依法处理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范围内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

  (3)提出重大或者疑难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建议,报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讨论;

  (4)负责劳动人事争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的宣传、解释和咨询工作;

  (5)完成临沧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临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4、下属事业单位临沧市考试中心主要职责:

  (1)负责人社部门统一安排部署的临沧考区各类人事考试考务工作的组织实施;

  (2)负责国家人社部、省人社厅考试计划安排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执业资格考试及省人事考试院委托的各类社会化考试考务工作;

  (3)负责考试期间考试试卷的接送、保管、保密、交接和分发工作;

  (4)负责处理考试考务中发生的重大问题并及时反馈考试考务情况;

  (5)负责考务人员考前培训和管理工作;

  (6)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和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考前审核和考后复审工作,管理考生信息,办理和发放资格证书;

  (7)完成临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分别是局机关、临沧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临沧市考试中心、临沧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抓好人社行业扶贫与乡村振兴政策衔接转化工作。切实转变工作思路,在继续实施人社行业扶贫“清零”行动,扎实推进人社行业扶贫工作的基础上,统筹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人社领域政策措施的有机衔接,进一步释放人社政策“红利”,抓实抓好真脱贫、防返贫、逐步能致富一体推进工作。2020年,全市计划开展农村劳动力培训17万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3万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8万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0.45万人;确保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养老保险参保及待遇兑现全覆盖。

  2、扎实做好稳就业工作。把稳就业放在更加突出位置,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大力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全面落实创业扶持和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提高创业服务质量和效能。把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摆在就业工作的首位,做好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技能和创业培训工作。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作用,抓实参保职工转岗转业培训,全力防范化解规模性失业风险,加强公共就业服务基础能力建设,确保全市就业形势总体稳定。2020年,全市计划实现城镇新增就业2.9万人,新增开发公益性岗位4000个,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3、持续深化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加大社会保险扩面工作力度,持续推进社会保险制度改革,贯彻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相关政策,做好基金上解工作,对接实施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继续落实社会保险降费减负政策,切实降低用工成本。推动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改革政策落实落地,用活用好各县(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认真抓好待遇调整核发工作,继续落实社会保险降费政策,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确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

  4、强化人事人才支撑力度。认真做好首席技师的培养选拔工作,根据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做好“沧江名家”“沧江名匠”的选拔评审工作。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做好我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推荐申报评审工作,核定市直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积极探索建立规范全市柔性引才管理服务机制。继续抓好“吃空饷”清理整治工作,制定有创收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发放管理办法和市级事业单位年终绩效考核奖励方案,落实好义务教育教师待遇保障政策。严密组织开展2020年度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确保考试安全。按照省级部署,做好2020年度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申报工作。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牵头做好临沧高级技工学校晋升技师学院申报工作,继续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工作。2020年,全年计划开展职业技能培训4.5万人,新增高技能人才750人以上。

  5、加大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力度。依法规范劳动用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仲裁。加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源头治理,健全完善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制度机制,扎实抓好欠薪问题和隐患排查工作,依法做好投诉举报案件受理和查处工作,深入推进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有效运用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制度,依法严厉打击恶意欠薪和恶意讨薪犯罪行为,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4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4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2个。截止2019年10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6人,其中:行政编制51人,事业编制5人。在职实有56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56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19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 19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2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5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13.7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59.73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机构改革,调出人员较多,减少工资及行政经费;二是医保划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参加革命工作部分退休干部医疗补助减少,所需项目经费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25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257万元,上年结转13.77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57万元(本级财力1257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59.73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机构改革,调出人员较多,减少工资及行政经费;二是医保划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参加革命工作部分退休干部医疗补助减少,所需项目经费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25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2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6.7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16.02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调出人员较多,减少工资及行政经费;项目支出250.2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43.71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大学生村官比例减少;二是医保划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参加革命工作部分退休干部医疗补助减少,所需项目经费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力资源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0万元,主要用于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的要求,2016年开始全省公务员笔试、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考试考点统一在州(市)政府所在地设置,不再批准县(区)设置考点。根据中央组织部 、人社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面试组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93号):第十七条“面试室应当配备录像或录音设备,对面试过程全程记录”之规定,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考试及专业资格考试报名是网上报名交费,由省人社厅收取,每年省人社厅按各地报名人数拨回部分资金全部用于笔试考试考务费用。公务员招录笔试、集中面试、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考试、专业技术人员的计算机、经济、建筑、药学等专业资格考试,接送试卷由市人社局集中统一进行,公务员招录集中面试。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力资源事务-政府特殊津贴19万元,根据享受市政府特殊人选评选暂行办法规定:每两年评选1次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政府给予一次性奖金每人10000元,每次表彰19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行政运行772.3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单位人员工资及日常工作开支。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就业管理事务10万元,(属临沧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专项款)贯彻执行国家就业作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拟定城乡统筹就业的各项政策;指导协调各县(区)就业和再就业工作;负责管理和开发利用全市社会劳动力资源;管理临沧市人力资源市场和指导各县(区)人力资源市场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规范管理各类职业介绍机构,监管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组织开展劳动力就业培训、职业指导、职业介绍、人力资源交流以及农村富余劳动力跨地区转移就业工作;技能人才培养及市级实训基地建设;拟定失业人员就业再就业政策,组织开展就业再就业援助活动;拟定失业人员就业再就业政策,组织开展就业再就业援助活动;组织开展失业人员就业培训,督促失业人员再就业政策的落实。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信息化金保工程35万元,据中办发〔2002〕17号文要求:用于“金保工程”数据中心各类服务器、网络设备、空调及其他电源设备以及信息系统维护等支出;为企业养老保险、工伤、生育系统和城乡养老、医疗系统运行;劳动力市场信息系统等近50台各类服务器、网络设备信息系统维护,信息系统服务人群已超过200万人,其中城乡居民养老128万人、医保23万人、养老工伤生育失业49万人;市级数据中心建成为上联部省,下联县乡的网络核心节点,全市有近698个定点医院药店、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社区联入网络,网络的互联互通后医疗保险异地持卡就医、企业养老保险跨省转移等异地业务需运行维护资金 ;供配电和温控装置维保服务费,数据中心机房所涉的发电机、UPS、空调等供配电和温控装置维保服务为每2年购买一次,数据文件备份阵列储存扩容及主机一年期维保服务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10万元,市属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费预算10万元(属于市社会保险局专项款),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云政办发〔2005〕52号)精神,第八条(三)款规定“各级政府应根据财力情况,统筹考虑安排移交街道(乡镇)社区和社会保险机构管理服务的企业退休人员的活动经费,按每人每月5元的标准确定,每年由社会保险机构核实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拨付”,按照每人每月5元计算。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经费5万元,用于劳动能力鉴定的基本保障设备购置、日常使用费用、档案管理费用及专家鉴定费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110万元,(属于市社保局专项款90万元),城乡居民制度整合后中央补助以外,剩余部分省级补助98%,市、县进行兜底补助,市县按1:9比例配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管理经费预算支出20万元, 其中:(1)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办案支出,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2)劳动用工登记、劳动合同文本印刷费支出,根据云劳社发〔2006〕14号文《关于印发云南省劳动用工登记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及临劳社发〔2006〕109号文,对辖区内劳动用工进行登记管理,劳动用工登记包括劳动合同签订、变更,劳动合同解除终止等工作;(3)根据临政办发〔2006〕190号文,《关于建立临沧市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我局主要负责我市农民工进城后相关权益保障的协调与落实工作,牵头负责研究制定重大政策措施,督促检查各县(区),各部门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4)受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委托对仲裁员进行日常管理,负责劳动人事争议专兼职仲裁员的培训和评聘工作,依法处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范围内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协调处理重大集体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组织、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管理争议委员会的文书、档案等,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证。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35.62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4.98万元,主要用于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经费全额供给单位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用开支。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46.69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开支。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8.7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开支。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05万元,主要用于大病保险开支。

  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21.28万元,主要用于大学生村官每人每年市级补助2800元工作生活补助支出,按季核拨。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56.23万元,主要用于经费全额供给单位在职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负担部分开支。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基本工资222.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2.5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津贴补贴314.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5.34万元,项目支出19万元)。

  奖金139.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9.6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绩效工资20.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4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4.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9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6.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6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8.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7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98.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2万元,项目支出90万元)。

  住房公积金56.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2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办公费32.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98万元,项目支出7.39万元)。

  印刷费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3万元)。

  电费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0万元)。

  邮电费0.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45万元)。

  差旅费12.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万元,项目支出12.75万元)。

  维修(护)费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0万元)。

  会议费1.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25万元)。

  培训费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5万元)。

  公务接待费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8万元)。

  劳务费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万元)。

  委托业务费47.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7.15万元)。

  工会经费4.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福利费3.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交通费用48.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88万元,项目支出0.65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2.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2.03万元)。

  退休费41.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2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生活补助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0万元)。

  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

  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专项市级补助10万元,主要用于做好“云岭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2016年至2020年,对我市稳定经营2年以上的大学生自主创业经营实体,每年评选认定市级大学生自主创业经营实体,给予无偿资助,所需资金由市级财政列入财政预算。

  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属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费补助10万元,主要用于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精神,对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管理服务工作与原企业相分离,参统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由社会保险机构实行社会化发放,退休人员直接纳入街道(乡镇)社区进行管理服务。退休人员活动经费按5月/月;按1:300配备工作人员经费。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部门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6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本部门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本年与上年无增减

  (二)公务接待费

  本部门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0次,共计接待300人次。

  本年与上年无增减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本部门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本年与上年无增减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 金保工程运行费资金项目2020年预算绩效目标:承载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险(养老、工伤、失业等)重要信息系统的日常运行及维护人群159万人;服务医保定点医院药店系统700个;市级数据中心上联部、省两级人社部门,系统服务人群超过200万人。

  (二) 政府特殊津贴资金项目2020年预算绩效目标:政府给予一次性奖金10000元每次/人;被表彰人数19人;根据享受市政府特殊人选评选暂行办法规定:每两年评选1次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1次/两年。

  (三)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市级配套及市级以上财政补助资金项目2020年预算绩效目标: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9000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100元/年;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100%。

  (四) 人事考试工作经费资金项目2020年预算绩效目标:组织全市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笔试任务30000人次;组织全市公务员集中面试任务、聘请考官完成面试任务300人次;为学生就业提供就业岗位150个岗位。

  (五)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管理经费项目2020年预算绩效目标:为辖区内劳动用工和合同签订指导、督促工作,提供合同及用工登记文本,做好服务工作。帮助农民工追讨工资380万元,300余名人员;市场用工专项检查3项以上;为劳动仲裁案件服务19件以上。

  (六) 大学生村官工作生活补助项目2020年预算绩效目标:拨付大学生村官时效3个月/次;补助大学生村官人数238人;生活补助标准2800元/年/人。

  (七) 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经费项目2020年预算绩效目标:培训被鉴定人员1次;完成2020年鉴定数290人;丧失劳动能力者满意度90%。

  (八) 就业专项市级补助项目2020年预算绩效目标:完成任务数10人;就业政策经办服务满意度≥95%;政策知晓率≥90%。

  (九) 市属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费项目2020年预算绩效目标:退休人员7942人;活动经费、工作经费活动经费60元/年,按1:300配备工作人员经费(22000元/人.年);完善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100%满意。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4.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一百零六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

  5.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即: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82.2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8.52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机构改革,调出人员较多,减少行政经费;二是医保划出,减少行政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附件5

  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2020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

  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金保工程运行费

  二、立项依据

  中办发〔2002〕17号文《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

  三、项目实施单位

  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网络管理科

  四、项目基本概况

  人社“金保工程”属国家政务信息化“十二金工程”之一,承载着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险(养老、工伤、失业等)重要信息系统的日常运行,市级数据中心上联部、省两级人社部门,下联县(区)、乡(镇、街道)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同时有700多个医保定点医院药店接入“金保工程”专用网络,各类信息系统服务人群超过200万人。数据中心运行维护费用支出,主要用于各类服务器、网络设备、空调、电气设备等信息化基础设施,以及日常业务软件系统的维护,包括数据中心供电、网络通信、电气系统应急保障、硬件设施应急维护、年度维保服务和软件授权接续(发电机、UPS、空调运行维护服务到期续保,电子政务协同办公维护服务接续等)等费用。根据《网络安全法》《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网信、网安、保密等部门的配套规章、制度和政策规定,各单位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提高网络安全保护水平,逐步完成国产化安全可靠产品的替代工作。

  五、项目实施内容

  信息系统服务人群已超过200万人,其中城乡居民养老128万人、医保235万人、工伤生育失业31万;市级数据中心建成为上联部省,下联县乡的网络核心节点,全市有近698个定点医院药店、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联入网络,网络的互联互通促进了医疗保险异地持卡就医、企业养老保险跨省转移等异地业务。

  六、资金安排情况

  财政拨款按时到位

  七、项目实施计划

  我市“金保工程”信息化建设自2003年启动实施以来,市级承担建设的信息系统越来越多,管理的信息系统设备不断增加。目前,我局“金保工程”数据中心机房部署配置近50台各类服务器、储存设备、网络设备、空调及其他供配电设备,日常管理维护城镇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企业养老和全行业工伤生育保险、劳动力市场等10余个信息系统;信息系统服务人群已达200余万人,累计参保人次达400余万人次,其中:机关事业养老、企业养老18万人,城乡居民养老128万人、城镇职工医保15万人、城乡居民医保210万人、工伤生育保险22万人、失业保险9万人。同时,市级数据中心纵向角度为国家、省、市三级的人社主干专网末梢节点,横向角度为全市各县(区)、乡(镇、街道)、社区和各级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的网络汇聚中心,全市有近592个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77个乡(镇、街道)社会保障服务中心、30多个社区联入专线网络,业务专网的互联互通促进了医疗保险异地持卡就医、企业养老保险跨省转移等异地业务的开展;近两年内,按照“互联网+人社”行动的各项政策要求,市级数据中心横向网络的互联互通还将进一步拓展,下步需要对人社专网、互联网、电子政务外网等多条链路进行融合改造。

  八、项目实施成效

  根据《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02〕17号)、《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中办发〔2016〕48号)等文件精神,人社“金保工程”属国家政务信息化“十二金工程”之一,承载着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险(养老、工伤、失业等)重要信息系统的日常运行,市级数据中心上联部、省两级人社部门,下联县(区)、乡(镇、街道)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同时有700多个医保定点医院药店接入“金保工程”专用网络,各类信息系统服务人群超过200万人。数据中心运行维护费用支出,主要用于各类服务器、网络设备、空调、电气设备等信息化基础设施,以及日常业务软件系统的维护,包括数据中心供电、网络通信、电气系统应急保障、硬件设施应急维护、年度维保服务和软件授权接续(发电机、UPS、空调运行维护服务到期续保,电子政务协同办公维护服务接续等)等费用。根据《网络安全法》《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网信、网安等部门的配套规章、制度和政策规定,各单位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提高网络安全保护水平,逐步完成国产化替代工作。

  附件:人社本级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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