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1年本级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时间:2021-03-04 11:07:00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20220311-132812-835  发布机构   公开日期  2021-03-04 11:07:00
 文  号   主题分类  劳动就业  失效日期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公开范围  公开  主 题 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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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索引号53090001131600000

  第一部分 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1年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1年

  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部门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的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检查。

  (2)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并负责监督管理;贯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市场准入制度;指导和监督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

  (3)负责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建立统筹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组织实施国家和省颁布的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标准;贯彻落实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负责全市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的综合管理工作;组织贯彻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负责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全市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和监督实施;贯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续接办法和社会保险基金统筹办法,拟订和贯彻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相关政策;贯彻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负责项目征地社会保障措施审核;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拟订并实施中央转移支付有关社会保险资金和省级专项资金及调剂金的分配方案,编制全市有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对相关社会保险基金进行监督和管理。

  (5)负责就业、失业和有关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有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和劳动关系法规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贯彻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7)负责牵头拟订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统筹全市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引进管理指导工作;推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负责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选的选拔工作;负责“三支一扶”人员招募和管理服务工作;负责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人事调配工作;承办临沧市人民政府任免干部的有关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人才发展规划,研究制定全市人才招聘、人才流动、人才引进、人才培养计划和政策;承办重点建设项目所需特殊人才的选调工作;拟订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和激励政策,负责拔尖农村乡土人才等技能人才的选拔推荐;组织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人晋升技术等级的培训、鉴定(考核)和发证工作。

  (9)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家表彰奖励政策制度;综合管理全市评比达标表彰奖励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上报国家、云南省人民政府表彰奖励和以临沧市人民政府名义表彰奖励的人选;根据授权会同有关部门承办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开展的市级表彰奖励活动。

  (10)负责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收入分配政策;贯彻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和地方性津贴、补贴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拟订全市企业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并发布实施。

  (11)贯彻执行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协调、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2)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法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措施并组织监督实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市级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档案。

  (13)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下属参公单位临沧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主要职责:

  (1)具体负责对市级各类用人单位违反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法规的行为进行监察、查处;

  (2)具体负责对市级各类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管理和招用工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察、查处;

  (3)具体负责对市级各类用人单位未依法支付职工工资的行为进行查处;

  (4)具体负责对市级各类用人单位使用未依法取得国家实行就业准入资格人员的行为进行监察、查处;

  (5)负责对市级各类用人单位遵守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日常巡视检查、举报专查、专项监察,依法纠正和查处违法行为,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确保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

  (6)具体负责对跨县或有重大影响的劳动保障违法案件进行监察、查处;

  (7)具体负责指导各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的工作。

  3.下属事业单位临沧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主要职责:

  (1)负责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调解仲裁日常工作;

  (2)依法处理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范围内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

  (3)提出重大或者疑难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建议,报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讨论;

  (4)负责劳动人事争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的宣传、解释和咨询工作;

  (5)完成临沧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临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4.下属事业单位临沧市考试中心主要职责:

  (1)负责人社部门统一安排部署的临沧考区各类人事考试考务工作的组织实施;

  (2)负责国家人社部、省人社厅考试计划安排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执业资格考试及省人事考试院委托的各类社会化考试考务工作;

  (3)负责考试期间考试试卷的接送、保管、保密、交接和分发工作;

  (4)负责处理考试考务中发生的重大问题并及时反馈考试考务情况;

  (5)负责考务人员考前培训和管理工作;

  (6)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和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考前审核和考后复审工作,管理考生信息,办理和发放资格证书;

  (7)完成临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5.下属参公单位临沧市社会保险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的各项法律、法规、政策和改革方案;

  (2)拟订全市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规范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3)拟订全市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参保登记、账户管理、关系转接、待遇支付、档案管理的业务操作规范并组织实施;

  (4)拟订全市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基金管理、支付的实施办法;负责管理全市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基金的预决算和拨付工作;

  (5)拟订全市社会保险稽核工作的管理办法、业务规范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6)负责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扩大覆盖面工作;

  (7)负责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业务系统的管理运用工作;

  (8)负责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基金和职业年金归集及上划省级投资运营有关工作;

  (9)负责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业务经办工作;指导和督促县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业务经办工作;

  (10)指导全市企业单位建立企业年金和年金管理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

  (11)负责组织全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社会保险宣传工作。

  (12)完成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6.下属参公单位临沧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主要职责:

  (1)负责管理协调辖区内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工作;

  (2)负责实施就业创业政策;落实就业失业登记制度;管理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分析和预测辖区内人力资源供需状况,预测预警失业率变化状况;

  (3)负责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信息系统、高层次人才信息库建设工作;

  (4)负责向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就业创业政策咨询服务;发布职业供求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

  (5)负责开展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

  (6)负责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承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回乡报到、人事档案托管和转移工作;

  (7)负责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组织开展劳务输出;

  (8).负责贯彻落实失业保险政策,执行失业保险领取条件、待遇和支付标准,扩大失业保险覆盖面,指导各县(区)失业保险经办工作;

  (9)负责市级创业小额贷款担保基金筹集和管理工作;

  (10)负责向承贷金融机构代为清偿所担保的不良贷款,依法协助承贷金融机构向债务人追索代为清偿的债务;

  (11)负责核对和确认承贷金融机构的贴息申请和明细表,协助承贷金融机构回收贷款本息;

  (12)完成临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6个,分别是局机关、临沧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临沧市考试中心、临沧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临沧市社会保险局和临沧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聚焦高质量脱贫目标,全力打赢人社脱贫攻坚战。依托沪滇扶贫劳务协作平台,构建“网格化”转移就业精准对接服务机制。成立应对疫情影响稳就业指挥部,深入企业和项目工地解决用工难题。积极拓展以上海企业为核心的劳务用工协作网络。为外出务工人员提供“返岗就业直通车”服务。大力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0.93万个,建立就业扶贫车间92个,兜底安置1.5万名贫困劳动力在“家门口”就业。以促进当地产业发展为导向,紧密结合农业产业发展布局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培训;以输出转移就业为导向,根据用工市场需求和转移就业意愿,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进一步提高技能培训效能。精准核实并按月对全市贫困人员名册、低保、特困人员、符合参保条件贫困人员等6个名册信息数据进行维护更新,确保了277777名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100%参保,109378名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100%按时足额享受养老保险待遇,78513名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体对象得以享受养老保险费代缴政策,涉及代缴资金955.62元。分批分期组织干部职工深入挂钩户家中走访,帮助挂钩村改善基础设施建设。发挥部门优势,帮助345名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

  2、聚焦“六稳”“六保”任务,全力稳定和扩大就业。认真落实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大力支持创业带动就业,着力做好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工作,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兜底保障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以企业职工、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为重点对象,紧密结合企业生产经营需求,为企业“量身打造”培训计划,组织企业职工开展有针对性的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不折不扣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和社会保险费阶段性“减免缓延”政策,根据企业划型结果及时清退2月当期缴纳社会保险费,受理企业延缴、缓缴社会保险费备案申请,有效减轻企业负担。

  3、聚焦服务保障民生,全力提升社会保障水平。2021年,全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1587365人,积极推进军人退役养老保险转移续接工作,674名退役士兵得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全市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229.5万人,申领电子社保卡24万张。全市77个乡镇、街道均设立了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实现全覆盖。认真落实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两个省级统筹”各项改革措施。全力推进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市、县实施方案及实施办法全面制定出台。圆满完成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实现了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16连涨”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5连涨”,依法依规做好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核准、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科学分析社会保险基金运行情况,加强社保基金统筹调度,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得以按时足额支付。认真组织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提前退休问题等专项检查核查工作,开展服刑人员违规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专项整治行动,常态化开展严禁领导干部违规使用社保资金专项整治工作,定期通报社会保险基金和就业补助资金到位情况,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稽核,确保基金安全完整。

  4、聚焦人才强市战略,全力提升人事人才支撑能力。1人获评云南首席技师;有2人入选云南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业技术人才,1人获省政府特殊津贴,选拔推荐13名乡土拔尖人才参加省级评审。持续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全市取得中高级职称2519人,举办全市民族服饰设计制作人才培训班,选拔35名民族民间服饰艺人赴上海、宁波学习民族服饰设计制作技艺。大力推动临沧高级技工学校晋升技师学院工作并通过省级评审。积极向上争取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项目,临沧高级技工学校纳入2021年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

  5、聚焦源头治理,全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充分发挥和谐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作用,加强企业劳动关系风险监测,积极扩大劳动合同覆盖面,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能力建设,全力化解劳动人事矛盾纠纷。高位推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健全完善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议事协调机制,认真宣传贯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强化源头治理,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根治欠薪。制定出台了《临沧市人社系统建立健全扫黑除恶治乱长效机制工作方案》《临沧市人社领域扫黑除恶线索及行业漏洞移交机制》《临沧市人社系统涉黑涉恶线索受理及查办结果反馈工作办法》等制度,进一步构建人社领域扫黑除恶治乱长效机制。深入开展人社系统“黑恶积案清零”“问题线索清零”深挖根源专项行动,持续规范缅籍人员入境就业务工行为,综合治理农民工工资治欠保支、工资福利等行业领域乱象,持续开展人社行业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

  6、聚焦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自身建设.积极开展“人社服务快办行动”,推动企业招工、高校毕业生就业、企业职工退休等10个“打包办”服务事项落实,梳理发布了人社部门政务服务事项(2021年版),及时调整下放行政权力事项,涉及取消3项,合并实施2项,下放县(区)属地化管理3项。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梳理公布市场监管领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16类126项,完成部门随机抽查事项3项,联合随机抽查事项2项。依托省级信息平台,提高人社服务信息化水平,大力推行“不见面”服务模式,切实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发布人社动态、公告信息、政策解读、政策指引及服务指南360余件次,主动公开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调整选拔了7名法律顾问,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工作,启动人社事业“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组建人社政策法规宣传队,扎实开展人社政策法规“五进”活动。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全国人社法治知识网络竞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安全法、安全生产法、保密法,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保密工作责任制,加强学习教育,强化安全防范意识。定期开展网络安全防护巡查,做好数据中心安全防护及监控系统加固、安全监控、设备替代等工作,网络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得到提升。定期开展内部安全隐患排查化解,切实加强值班应急值守,扎实开展平安单位、平安科室、平安家庭创建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6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6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3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2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共有编制75人,其中:行政编制34人,事业编制41人。实有94人(含工勤人员7人),均为财政全额保障。

  离退休人员2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8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8812873.6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8812873.66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33360.17元,主要原因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把钱花在刀刃上。严格部门支出管理,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削减低效无效支出。从严控制“三公”经费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8812873.66元,其中:本年收入18812873.66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8812873.66元(部门财力18812873.66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8049.23元,主要原因人事招聘专项考试报考人数逐年上升,人事考试工作经费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8812873.66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8812873.66元,其中:基本支出16687873.6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35849.23元,主要原因是为2021年调入人员一般公用经费增加;项目支出2125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27800元,主要原因为大学生村官已全部服务期满转岗聘用,2021年取消大学生村官工作生活补助项目及就业专项市级补助项目。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00000元,主要用于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的要求,2016年开始全省公务员笔试、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考试考点统一在州(市)政府所在地设置,不再批准县(区)设置考点。根据中央组织部 、人社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面试组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93号):第十七条“面试室应当配备录像或录音设备,对面试过程全程记录”之规定,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考试及专业资格考试报名是网上报名交费,由省人社厅收取,每年省人社厅按各地报名人数拨回部分资金全部用于笔试考试考务费用。公务员招录笔试、集中面试、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考试、专业技术人员的计算机、经济、建筑、药学等专业资格考试,接送试卷由市人社局集中统一进行,公务员招录集中面试。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行政运行7888958.61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单位人员工资及日常工作开支。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信息化建设350000元,据中办发〔2002〕17号文要求:用于“金保工程”数据中心各类服务器、网络设备、空调及其他电源设备以及信息系统维护等支出;为企业养老保险、工伤、生育系统和城乡养老、医疗系统运行;劳动力市场信息系统等近50台各类服务器、网络设备信息系统维护,信息系统服务人群已超过200万人,其中城乡居民养老128万人、医保23万人、养老工伤生育失业49万人;市级数据中心建成为上联部省,下联县乡的网络核心节点,全市有近698个定点医院药店、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社区联入网络,网络的互联互通后医疗保险异地持卡就医、企业养老保险跨省转移等异地业务需运行维护资金 ;供配电和温控装置维保服务费,数据中心机房所涉的发电机、UPS、空调等供配电和温控装置维保服务为每2年购买一次,数据文件备份阵列储存扩容及主机一年期维保服务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5039806.03元,基本支出用于下属参公单位市社会保险局单位人员工资及日常工作开支。项目资金含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补助资金预算50000元(属于市社会保险局专项款),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云政办发〔2005〕52号)精神,第八条(三)款规定“各级政府应根据财力情况,统筹考虑安排移交街道(乡镇)社区和社会保险机构管理服务的企业退休人员的活动经费,按每人每月5元的标准确定,每年由社会保险机构核实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拨付”,按照每人每月5元计算;人社局机关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经费50000元,用于劳动能力鉴定的基本保障设备购置、日常使用费用、档案管理费用及专家鉴定费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政府特殊津贴200000元,根据享受市政府特殊人选评选暂行办法规定:每两年评选1次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政府给予一次性奖金每人10000元,每次表彰20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200000元, 其中:(1)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办案支出,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2)劳动用工登记、劳动合同文本印刷费支出,根据云劳社发〔2006〕14号文《关于印发云南省劳动用工登记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及临劳社发〔2006〕109号文,对辖区内劳动用工进行登记管理,劳动用工登记包括劳动合同签订、变更,劳动合同解除终止等工作;(3)根据临政办发〔2006〕190号文,《关于建立临沧市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我局主要负责我市农民工进城后相关权益保障的协调与落实工作,牵头负责研究制定重大政策措施,督促检查各县(区),各部门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4)受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委托对仲裁员进行日常管理,负责劳动人事争议专兼职仲裁员的培训和评聘工作,依法处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范围内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协调处理重大集体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组织、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管理争议委员会的文书、档案等,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证。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628591.6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原渠道列支的退休工资发放。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48650.88元,主要用于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经费全额供给单位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用开支。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630000元,用于下属单位市社会保险局根据《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临沧市财政局 临沧市人民政府扶贫办公室关于做好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从2019年起,对全市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由市、县(区)人民政府代缴全部最低标准基本养老保险费,代缴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2021年)市级财政应承担630000元,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825116.72元,事业单位医疗41134.82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开支。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289562.04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开支。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2880元,主要用于职工大病保险开支。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938172.96元,主要用于经费全额供给单位在职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负担部分开支。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3766248元、津贴补贴4978260元、奖金2388548元、绩效工资2058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248650.88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66251.54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89562.04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4313.96元、住房公积金938172.96元均为基本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309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52000元,项目支出157000元)、水费4500元为基本支出、电费150000元为项目支出、邮电费35500元(其中:基本支出11500元,项目支出24000元)、差旅费250200元(其中:基本支出120200元,项目支出130000元)、维修(护)费20000元为项目支出、会议费34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3000元,项目支出11000元)、培训费10000元为项目支出、公务接待费23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4000元,项目支出9000元)、劳务费78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0000元,项目支出58000元)、委托业务费726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0000元,项目支出706000元)、工会经费75324.96元为基本支出、福利费58149.72元为基本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000元为基本支出、其他交通费用817000元(其中:基本支出807000元,项目支出1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000元为项目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退休费611391.60元为基本支出、代缴社会保险费630000元为项目支出。

  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160000元为项目支出。

  其他支出:其他支出50000元为项目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上级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单位2021年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补助资金,用于对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其基本形式是管理服务工作与原企业相分离,参统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由社会保险机构实行社会化发放,退休人员直接纳入街道(乡镇)社区进行管理服务。暂时无法纳入街道(乡镇)社区管理服务的,可采取委托企业主管单位(或企业)管理服务和由社会保险机构直接管理服务的过渡形式。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07390元为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部门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40250元,较上年减少3350元,减少2.3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本部门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本年与上年无增减

  (二)公务接待费

  本部门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67200元,较上年减少4400元,减少6.15%,计划安排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0次,共计接待500人次。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把钱花在刀刃上,在做好接待的同时,不奢侈、不浪费,故减少公务接待费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本部门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73050元,较上年增加1050元,增长1.4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3050元,较上年增加1050元,增长1.46%。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 金保工程运行经费项目2021年预算绩效目标:根据《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02〕17号)、《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中办发〔2016〕48号)等文件精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金保工程”属国家政务信息化“十二金工程”之一,承载着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险重要信息系统的日常运行,市级数据中心上联部、省两级人社部门,下联县(区)、乡(镇、街道)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目前仍有700多个医保定点医院药店接入“金保工程”专用网络,各类信息系统服务人群超过230万人。数据中心运行维护费用支出,主要用于各类服务器、网络设备、空调、电气设备等信息化基础设施,以及日常业务软件系统的维护,包括数据中心供电、网络通信、电气系统应急保障、硬件设施应急维护、年度维保服务和软件授权接续等费用。

  (二) 政府特殊津贴资金专项经费项目2021年预算绩效目标:根据享受市政府特殊人选评选暂行办法规定:每两年评选1次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政府给予一次性奖金每人10000元,每次表彰20人,2021年将开展评选工作需表彰经费20万元。

  (三)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市级配套及市级以上财政补助资金项目2021年预算绩效目标:根据《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沧市财政局?临沧市人民政府扶贫办公室关于做好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从2019年起,对全市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由市、县(区)人民政府代缴全部最低标准基本养老保险费,代缴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

  (四) 人事考试工作经费项目2021年预算绩效目标:组织全市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笔试任务30000人次;组织全市公务员集中面试任务、聘请考官完成面试任务300人次、完成其他人事考试任务。

  (五)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管理经费项目2021年预算绩效目标:负责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引进工作;负责人社部门统一安排部署的临沧考区各类人事考试考务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国家人社部、省人社厅考试计划安排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执业资格考试及省人事考试院委托的各类社会化考试考务工作;负责考试期间考试试卷的接送、保管、保密、交接和分发工作;负责处理考试考务中发生的重大问题并及时反馈考试考务情况;负责考务人员考前培训和管理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和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考前审核和考后复审工作,管理考生信息,办理和发放资格证书。

  (六) 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经费项目2021年预算绩效目标:培训被鉴定人员1次;完成2021年鉴定数290人;丧失劳动能力者满意度90%。

  (七) 市属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补助资金项目2021年预算绩效目标:退休人员的活动经费、工作经费按活动经费60元/年,按1:300配备工作人员经费(22000元/人/年),完善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100%满意。

  (八) 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经办补助资金项目2021年预算绩效目标:核对数据、指导各县区养老保险、工伤保险业务经办机关工资,完善参保信息,及时核发待遇满意度100%。

  (九) 公共就业服务工作经费项目2021年预算绩效目标:一是要开展好“春风行动”、“转移就业百日行动”等专项活动,搭建就业供给与企业招工需求平台,推进服务事项数据公开、信息共享,提高市场配置资源的有效对接。二是要精简服务程序,规范服务行为,健全完善“一站式”窗口服务,变“多头受理”为“一口受理”,面向乡镇、社区和学校等服务对象聚集地主动开展延伸服务,提升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可及性和便捷性。三是做好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登记工作,及时掌握其就业状况,做好职业指导、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等工作。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部门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4.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一百零六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

  5.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即: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340674.6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5574.68元,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调入人元,行政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

  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金保工程运行经费

  二、立项依据

  《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中办发〔2002〕17号),《关于全面实施金保工程统一建设劳动保障信息系统的意见》(劳社部函〔2003〕174号)。

  三、项目实施单位

  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数据中心,最初于2004年9月建设,分别于2009年、2013年、2017年进行三次改扩建。当前中心机房面积约100平方米,共设18个机柜,信息化关键性基础设施共65台,年度总用电量约为189000千瓦时,PUE值约为2.4。现有数据中心主要通过“金保工程”人社专网承载,支持各业务信息系统的稳定运行,为市人社、医保两部门共享共用,共管共建信息安全服务体系。

  五、项目实施内容

  根据《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02〕17号)、《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中办发〔2016〕48号)等文件精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金保工程”属国家政务信息化“十二金工程”之一,承载着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险重要信息系统的日常运行,市级数据中心上联部、省两级人社部门,下联县(区)、乡(镇、街道)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数据中心运行维护费用支出,主要用于各类服务器、网络设备、空调、电气设备等信息化基础设施,以及日常业务软件系统的维护,包括数据中心供电、网络通信、电气系统应急保障、硬件设施应急维护、维修维保服务和软件授权接续等费用。

  六、资金安排情况

  财政拨款按时到位

  七、项目实施计划

  根据《网络安全法》《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提高网络安全保护水平。按照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优化“金保工程”专网的畅通运行,保障各业务系统及服务接口稳定运行,加强网络信息安全日常监测,按照各级各部门的要求,积极推动部门业务专网向电子政务网融通融合,以及纵横向部门间的信息数据共享交换。

  八、项目实施成效

  项目实施至今,市级数据中心建成上联部、省,下联县、乡的网络核心节点,全市77个乡(镇、街道)社会保障服务中心、700多个定点医院药店通过“金保工程”政务信息化建设为社会各界提供便捷服务,各类信息系统服务人群超过230万人,有效推动了公共就业、社会保险等业务的网上办理,为异地持卡就医、参保关系转移接续等“跨省通办”提供了重要保障。

  监督索引号53090001131600111

  附件: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1年预算公开表格.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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