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2021年预算公开编制说明

时间:2021-03-17 12:56:00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shbzj/2022-00033  发布机构  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开日期  2021-03-17 12:56:00
 文  号   主题分类  劳动就业  失效日期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公开范围  公开  主 题 词 
 著录日期   生效日期 

  临沧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2021年预算

  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临沧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临沧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临沧市公共就业和人才局是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为正科级,加挂临沧市创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牌子。职能职责按照《中共临沧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临编发〔2019〕19号)执行。

  1.负责辖区内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工作。

  2.负责就业创业、就业失业登记、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分析和预测人力资源供需状况,预测预警失业率变化状况。

  3.负责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信息系统、高层次人才信息库建设。

  4.负责提供就业创业政策咨询服务,发布职业供求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开展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

  5.负责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承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回乡报到、人事档案托管和转移工作。

  6.负责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组织开展劳务输出。

  7.负责落实失业保险政策,扩大失业保险覆盖面。

  8.负责市级创业小额贷款担保基金筹集和管理,协组承贷金融机构回收贷款本息,向承贷金融机构代为清偿所担保的不良贷款和协助追索代为清偿的债务;负责核对和确认承贷金融机构贴息申请。

  9.完成临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临沧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是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为正科级,事业编制15名,设科级领导职数4名(1正3副)。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1年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的“要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有关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在市人社局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加大抓好保就业和稳就业工作。

  一是推动就业促进工作创新发展。要认真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千方百计开发就业岗位,切实把减税降费、援企稳岗等各项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到位,为临沧融入“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提供人力资源保障。

  二是着力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企业。要挖掘第一产业就业潜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实现高原特色农业的转型发展。着力注重培育中小企业,重点扶持小微企业,使第二产业就业份额保持稳中有升。大力发展第三产业,拓展服务业就业渠道,重点发展金融、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及乡村旅游等生活性服务业,提高服务对就业岗位的拉动作用。

  三是实施多渠道多形式就业的扶持政策。近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实施意见》,我市要清理取消对灵活就业不合理限制,强化政策服务供给,扶持劳动者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完善就业与社会保障的联动机制,为劳动者灵活就业、流动就业和转换工作岗位提供更多支持,切实增强就业的灵活性。

  四是进一步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大力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鼓励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有效扩大与大学生知识技能、就业意愿比较吻合的岗位供给机制,进一步提高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就业率。

  五是进一步充分挖掘农民工就业潜力。积极创建扶贫车间,利用光伏扶贫等项目千方百计扩大贫困劳动力就近就业。要结合岁末年初抓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关键期、黄金期,在元旦至春节期间,围绕摸底、动员、对接、服务,统筹开展一系列促进转移的新举措,广泛动员集聚力量全力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这篇“大文章”,进一步提高已脱贫农村劳动力的务工收入,巩固拓展全市脱贫攻坚成果。

  六是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各级就业经办机构从思想上和行动上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工作上要从细节入手,扎扎实实做好每一个环节,要结合工作岗位的实际科学合理制定风险等级,强化资料档案的痕迹管理工作,做到工作进展和资金使用清晰可追溯,要通过抓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保障各项就业创业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着力推动全市就业工作再上新水平、再上新台阶。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15人。在职实有14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4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548,460.29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548,460.29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548,460.29元,其中:本年收入2,548,460.29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548,460.29元(本级财力2,548,460.29元,专项收入0.00元,执法办案补助0.00元,收费成本补偿0.0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0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548,460.29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548,460.29元,其中:基本支出2,503,460.29元,项目支出45.000.00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8010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1,955,215.46元(其中:基本支出1,910,215.46元,项目支出45,000.00元),主要用于经办机构人员工资及日常工作开支。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90,397.20元,主要用于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86,218.88元,主要用于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经费全额供给单位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用开支。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29,189.35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开支。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42,836.04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开支。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932.00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39,671.36元,主要用于经费全额供给单位在职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负担部分开支。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30101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56.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12万元)。

  30102工资福利支出-津贴补贴76.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20万元)。

  30103工资福利支出-奖金38.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28万元)。

  30108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8.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62万元)。

  30110工资福利支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2.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92万元)。

  30111工资福利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4.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8万元)。

  30112工资福利支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73万元)。

  30113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13.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97万元)。

  30201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7.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4万元;项目支出4.5万元)。

  30207商品和服务支出-邮电费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2万元)。

  30211商品和服务支出-差旅费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万元)。

  30215商品和服务支出-会议费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4万元)。

  30217商品和服务支出-差旅费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5万元)。

  30228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经费1.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2万元)。

  30229商品和服务支出-福利费0.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87万元)。

  30239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交通费12.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6万元)。

  3030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退休费8.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0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本部门无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部门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部门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四)政府性基金事项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市就业局2021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33,95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4,55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9,400.00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与2020年预算数减少1050.00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继续实施就业优先战略,贯彻落实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着力推动以创业带动就业,强化就业扶贫,支持企业稳定岗位,促进就业创业,强化培训服务,确保就业局势总体稳定。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4.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一百零六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

  5.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即: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1年单位预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是:保工资、保运转、保重点,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办大事,确保重点工作资金需要。严控一般性支出,根据本年工作重点,项目支出总额在上年基础上只减不增。严格控制单位“三公”经费预算及执行,确保年度“三公”经费预决算数只减不增。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临沧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

  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公共就业服务工作经费

  二、立项依据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7年〕58号

  三、项目实施单位

  临沧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临沧市公共就业和人才局是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为正科级。负责辖区内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工作;负责就业创业、就业失业登记、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分析和预测人力资源供需状况,预测预警失业率变化状况;负责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信息系统、高层次人才信息库建设;负责提供就业创业政策咨询服务,发布职业供求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开展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负责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承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回乡报到、人事档案托管和转移工作;负责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组织开展劳务输出;负责落实失业保险政策,扩大失业保险覆盖面;负责市级创业小额贷款担保基金筹集和管理,协组承贷金融机构回收贷款本息,向承贷金融机构代为清偿所担保的不良贷款和协助追索代为清偿的债务;负责核对和确认承贷金融机构贴息申请;完成临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项目实施内容

  1、专项活动,搭建就业供给与企业招工需求平台,推进服务事项数据公开、信息共享,提高市场配置资源的有效对接。2、要精简服务程序,规范服务行为,健全完善“一站式”窗口服务,变“多头受理”为“一口受理”,面向乡镇、社区和学校等服务对象聚集地主动开展延伸服务,提升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可及性和便捷性。3、做好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登记工作,及时掌握其就业状况,做好职业指导,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等工作。

  六、资金安排情况

  财政拨款按时到位

  七、项目实施计划

  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数,推动就业促进工作创新发展

  八、项目实施成效

  项目实施至今,有力推进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促进了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退役军人和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创业,较好地保障了各类企业和重点工程项目用工需求,圆满完成就业创业各项目标任务。

  

  
附件【临沧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2021年预算公开表格.xlsx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