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时间:2021-09-16 09:56:00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20220311-132814-035  发布机构   公开日期  2021-09-16 09:56:00
 文  号   主题分类  劳动就业  失效日期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公开范围  公开  主 题 词 
 著录日期   生效日期 

  监督索引号530900011316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的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检查。

  2.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并负责监督管理;贯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市场准入制度;指导和监督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

  3.负责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建立统筹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组织实施国家和省颁布的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标准;贯彻落实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负责全市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的综合管理工作;组织贯彻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负责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全市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和监督实施;贯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续接办法和社会保险基金统筹办法,拟订和贯彻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相关政策;贯彻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负责项目征地社会保障措施审核;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拟订并实施中央转移支付有关社会保险资金和省级专项资金及调剂金的分配方案,编制全市有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对相关社会保险基金进行监督和管理。

  5.负责就业、失业和有关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有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和劳动关系法规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贯彻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7.负责牵头拟订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统筹全市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引进管理指导工作;推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负责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选的选拔工作;负责“三支一扶”人员招募和管理服务工作;负责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人事调配工作;承办临沧市人民政府任免干部的有关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人才发展规划,研究制定全市人才招聘、人才流动、人才引进、人才培养计划和政策;承办重点建设项目所需特殊人才的选调工作;拟订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和激励政策,负责拔尖农村乡土人才等技能人才的选拔推荐;组织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人晋升技术等级的培训、鉴定(考核)和发证工作。

  9.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家表彰奖励政策制度;综合管理全市评比达标表彰奖励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上报国家、云南省人民政府表彰奖励和以临沧市人民政府名义表彰奖励的人选;根据授权会同有关部门承办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开展的市级表彰奖励活动。

  10.负责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收入分配政策;贯彻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和地方性津贴、补贴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拟订全市企业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并发布实施。

  11.贯彻执行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协调、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2.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法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措施并组织监督实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市级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档案。

  13.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下属参公单位临沧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主要职责

  1.具体负责对市级各类用人单位违反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法规的行为进行监察、查处;

  2.具体负责对市级各类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管理和招用工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察、查处;

  3.具体负责对市级各类用人单位未依法支付职工工资的行为进行查处;

  4.具体负责对市级各类用人单位使用未依法取得国家实行就业准入资格人员的行为进行监察、查处;

  5.负责对市级各类用人单位遵守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日常巡视检查、举报专查、专项监察,依法纠正和查处违法行为,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确保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

  6.具体负责对跨县或有重大影响的劳动保障违法案件进行监察、查处;

  7.具体负责指导各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的工作。

  (三)下属事业单位临沧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主要职责

  1.负责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调解仲裁日常工作;

  2.依法处理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范围内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

  3.提出重大或者疑难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建议,报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讨论;

  4.负责劳动人事争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的宣传、解释和咨询工作;

  5.完成临沧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临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下属事业单位临沧市考试中心主要职责

  1.负责人社部门统一安排部署的临沧考区各类人事考试考务工作的组织实施;

  2.负责国家人社部、省人社厅考试计划安排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执业资格考试及省人事考试院委托的各类社会化考试考务工作;

  3.负责考试期间考试试卷的接送、保管、保密、交接和分发工作;

  4.负责处理考试考务中发生的重大问题并及时反馈考试考务情况;

  5.负责考务人员考前培训和管理工作;

  6.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和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考前审核和考后复审工作,管理考生信息,办理和发放资格证书;

  7.完成临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下属参公单位临沧市社会保险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的各项法律、法规、政策和改革方案;

  2.拟订全市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规范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3.拟订全市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参保登记、账户管理、关系转接、待遇支付、档案管理的业务操作规范并组织实施;

  4.拟订全市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基金管理、支付的实施办法;负责管理全市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基金的预决算和拨付工作;

  5.拟订全市社会保险稽核工作的管理办法、业务规范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6.负责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扩大覆盖面工作;

  7.负责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业务系统的管理运用工作;

  8.负责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基金和职业年金归集及上划省级投资运营有关工作;

  9.负责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业务经办工作;指导和督促县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业务经办工作;

  10.指导全市企业单位建立企业年金和年金管理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

  11.负责组织全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社会保险宣传工作。

  12.完成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下属参公单位临沧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主要职责

  1.负责管理协调辖区内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工作;

  2.负责实施就业创业政策;落实就业失业登记制度;管理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分析和预测辖区内人力资源供需状况,预测预警失业率变化状况;

  3.负责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信息系统、高层次人才信息库建设工作;

  4.负责向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就业创业政策咨询服务;发布职业供求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

  5.负责开展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

  6.负责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承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回乡报到、人事档案托管和转移工作;

  7.负责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组织开展劳务输出;

  8.负责贯彻落实失业保险政策,执行失业保险领取条件、待遇和支付标准,扩大失业保险覆盖面,指导各县(区)失业保险经办工作;

  9.负责市级创业小额贷款担保基金筹集和管理工作;

  10.负责向承贷金融机构代为清偿所担保的不良贷款,依法协助承贷金融机构向债务人追索代为清偿的债务;

  11.负责核对和确认承贷金融机构的贴息申请和明细表,协助承贷金融机构回收贷款本息;

  12.完成临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聚焦高质量脱贫目标,全力打赢人社脱贫攻坚战。依托沪滇扶贫劳务协作平台,构建“网格化”转移就业精准对接服务机制。成立应对疫情影响稳就业指挥部,深入企业和项目工地解决用工难题。积极拓展以上海企业为核心的劳务用工协作网络。为外出务工人员提供“返岗就业直通车”服务。大力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0.93万个,建立就业扶贫车间92个,兜底安置1.5万名贫困劳动力在“家门口”就业。以促进当地产业发展为导向,紧密结合农业产业发展布局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培训;以输出转移就业为导向,根据用工市场需求和转移就业意愿,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进一步提高技能培训效能。精准核实并按月对全市贫困人员名册、低保、特困人员、符合参保条件贫困人员等6个名册信息数据进行维护更新,确保了277777名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100%参保,109378名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100%按时足额享受养老保险待遇,78513名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体对象得以享受养老保险费代缴政策,涉及代缴资金955.62元。分批分期组织干部职工深入挂钩户家中走访,帮助挂钩村改善基础设施建设。发挥部门优势,帮助345名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

  2.聚焦“六稳”“六保”任务,全力稳定和扩大就业。认真落实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大力支持创业带动就业,着力做好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工作,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兜底保障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以企业职工、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为重点对象,紧密结合企业生产经营需求,为企业“量身打造”培训计划,组织企业职工开展有针对性的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不折不扣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和社会保险费阶段性“减免缓延”政策,根据企业划型结果及时清退2月当期缴纳社会保险费,受理企业延缴、缓缴社会保险费备案申请,有效减轻企业负担。

  3.聚焦服务保障民生,全力提升社会保障水平。2021年,全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1587365人,积极推进军人退役养老保险转移续接工作,674名退役士兵得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全市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229.5万人,申领电子社保卡24万张。全市77个乡镇、街道均设立了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实现全覆盖。认真落实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两个省级统筹”各项改革措施。全力推进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市、县实施方案及实施办法全面制定出台。圆满完成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实现了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16连涨”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5连涨”,依法依规做好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核准、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科学分析社会保险基金运行情况,加强社保基金统筹调度,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得以按时足额支付。认真组织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提前退休问题等专项检查核查工作,开展服刑人员违规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专项整治行动,常态化开展严禁领导干部违规使用社保资金专项整治工作,定期通报社会保险基金和就业补助资金到位情况,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稽核,确保基金安全完整。

  4.聚焦人才强市战略,全力提升人事人才支撑能力。1人获评云南首席技师;有2人入选云南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业技术人才,1人获省政府特殊津贴,选拔推荐13名乡土拔尖人才参加省级评审。持续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全市取得中高级职称2519人,举办全市民族服饰设计制作人才培训班,选拔35名民族民间服饰艺人赴上海、宁波学习民族服饰设计制作技艺。大力推动临沧高级技工学校晋升技师学院工作并通过省级评审。积极向上争取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项目,临沧高级技工学校纳入2021年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

  5.聚焦源头治理,全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充分发挥和谐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作用,加强企业劳动关系风险监测,积极扩大劳动合同覆盖面,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能力建设,全力化解劳动人事矛盾纠纷。高位推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健全完善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议事协调机制,认真宣传贯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强化源头治理,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根治欠薪。制定出台了《临沧市人社系统建立健全扫黑除恶治乱长效机制工作方案》《临沧市人社领域扫黑除恶线索及行业漏洞移交机制》《临沧市人社系统涉黑涉恶线索受理及查办结果反馈工作办法》等制度,进一步构建人社领域扫黑除恶治乱长效机制。深入开展人社系统“黑恶积案清零”“问题线索清零”深挖根源专项行动,持续规范缅籍人员入境就业务工行为,综合治理农民工工资治欠保支、工资福利等行业领域乱象,持续开展人社行业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

  6.聚焦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自身建设.积极开展“人社服务快办行动”,推动企业招工、高校毕业生就业、企业职工退休等10个“打包办”服务事项落实,梳理发布了人社部门政务服务事项(2021年版),及时调整下放行政权力事项,涉及取消3项,合并实施2项,下放县(区)属地化管理3项。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梳理公布市场监管领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16类126项,完成部门随机抽查事项3项,联合随机抽查事项2项。依托省级信息平台,提高人社服务信息化水平,大力推行“不见面”服务模式,切实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发布人社动态、公告信息、政策解读、政策指引及服务指南360余件次,主动公开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调整选拔了7名法律顾问,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工作,启动人社事业“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组建人社政策法规宣传队,扎实开展人社政策法规“五进”活动。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全国人社法治知识网络竞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安全法、安全生产法、保密法,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保密工作责任制,加强学习教育,强化安全防范意识。定期开展网络安全防护巡查,做好数据中心安全防护及监控系统加固、安全监控、设备替代等工作,网络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得到提升。定期开展内部安全隐患排查化解,切实加强值班应急值守,扎实开展平安单位、平安科室、平安家庭创建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内设机构6个。分别是: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临沧市社会保险局、临沧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临沧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临沧市考试中心、临沧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0人。其中:行政编制3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5人),事业编制5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4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2人)。

  离退休人员28人均为退休人员。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2,951.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61万元,占总收入的93.55%;其他收入190.36万元,占总收入的6.45%。与上年对比收入合计减少5.7万元,减少0.19%,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压缩公用经费,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严格部门支出管理,压减一般性支出,削减低效无效支出。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度支出合计3,046.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43.51万元,占总支出的60.52%;项目支出1,202.83万元,占总支出的39.48%。支出较上年增加115.62万元,增加3.95%,增加原因较上年增加原因为2020年新增6个一次性项目及1个经常性项目,分别为用于公开遴选考试的考试考务工作经费、公开遴选考试考务专项经费,民族服饰制作人才培训经费、2020年度省级人才发展专项资金、2019年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财政奖励补助资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项资金及一个经常性项目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经费。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下属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43.5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3.01万元,减少5.29%,主要原因是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把钱花在刀刃上。严格部门基本支出管理,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削减低效无效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707.2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6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36.2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39%,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7.52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02.8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18.63万元,增加22.21%,主要原因2020年新增多个临时性项目、一个经常性项目,下属单位市就业局2020年拨付上年培训补贴及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使项目支出增加。项目开展工作情况:各项目有组织有计划有措施,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和文件规定,顺利完成项目预期目标。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54.4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7%。与上年对比增加111.84万元,增加4.08%,主要原因2020年新增项目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7%。主要用于开展人事考试工作经费40万元、发放政府特殊津贴19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3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69%。主要行政运行支出、信息化建设支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出、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目)、行政事业单位养老及职业年金支出、就业补助支出(项目)、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等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124.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6%。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在职及退休职工大病保险缴费。

  4.农林水(类)支出38.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5%。主要用于上海市崇明区人社部门和临沧市人社部门沪滇劳务协作对接工作的各项支出。

  5.住房保障(类)支出99.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8%。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纳。

  6.其他(类)支出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5%。该笔资金划拨就业局,用于困难职工春节慰问。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4.36元,支出决算为4.46万元,完成预算的31.0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今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72万元,完成预算的37.7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74万元,完成预算的24.32%。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把钱花在刀刃上。严格部门基本支出管理,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削减低效无效支出。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1.45万元,增长48.18%。其中:因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与去年对比分析;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27万元,增长10.8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19万元,增长213.02%。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公务用车使用年限较长,维修费用增加,二是接待量较上年增多,接待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2万元,占60.96%;公务接待费支出1.74万元,占39.0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7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日常调研会议下乡走访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1.7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74万元(未发生外事接待支出),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7批次(无外事接待批次),接待人次130人(无外事接待人次)。主要用本单位执行公务活动发生的公务接待餐费、住宿费等。

  本年度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用,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和接待人次。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6.2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89万元,减少1.37%。贯彻厉行节约、过紧日子压缩工作业务经费,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产总额1322.1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21.63万元,固定资产526.68万元,无形资产73.79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64.3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5.24万元,无形资产减少23.54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行次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小计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234567891011
合计11322.1721.63526.68433.93

92.75

73.79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9.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8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2.3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4.7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9.62%。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收支、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和财政专户收支。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0001131601111

  附件: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度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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