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财政厅三部门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云南省一次性扩岗补助标准为:对2023年1月1日后招用2023届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1个月以上的企业,继续适用原一次性扩岗补助标准,仍按每招用1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来源:云南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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