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10个自然资源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力的情况通报


来源: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   时间:2023-11-09 11:44:40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要求各州(市)坚持从讲政治的高度全力抓好整改落实。但部分地方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认识不够、站位不高,存在整改不力、整改严重滞后等问题。现对10个整改不力问题进行公开通报。

一、西双版纳州8宗闲置土地处置不实问题

2020年督察指出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旅游度假区西双版纳华熙国际休闲养生发展有限公司(原西双版纳颐保国际休闲养生发展有限公司)项目与西双版纳宝鼎置业有限公司榕林时光项目(原西双版纳翡翠文华广场项目)共涉及8宗闲置土地处置不实问题,按照《国家自然资源督察督察意见书》(蓉〔2021〕3号,总90号)及有关要求,须于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整改。截至目前,尚未处置到位。

二、曲靖市麒麟区政府主导的越州工业园区违法占用耕地问题

2021年督察指出麒麟区越州工业园区横二路建设违法占用耕地问题,按照《国家自然资源督察督察意见书》(蓉〔2022〕3号,总120号)及有关要求,须于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整改。截至目前,还有59.83亩用地尚未完善手续。

三、保山市昌宁县政府主导推动的柯卡大通道建设项目问题

2021年督察指出昌宁县地方政府主导推动的柯卡大通道建设项目问题,按照《国家自然资源督察督察意见书》(蓉〔2022〕3号,总120号)及有关要求,须于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整改。截至目前,拆除复垦还未通过市级验收、东岸道路还未落实耕地占补平衡。

四、临沧市耿马县政府主导的耿马绿色食品工业园区违法违规用地问题

2021年督察指出耿马绿色食品工业园区违法违规用地问题,按照《国家自然资源督察督察意见书》(蓉〔2022〕3号,总120号)及有关要求,须于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整改。截至目前,工业园区内部道路及绿化带用地49.69亩(均为耕地)尚未取得用地手续,同时对相关责任人的追责问责尚未完成。

五、楚雄州大姚县政府主导的赵家店紫丘村乡村旅游项目问题

2022年督察指出大姚县赵家店紫丘村乡村旅游项目问题。截至目前,尚未完成案件调查。

六、红河州弥勒市政府主导的弥勒县工业园区场平违法违规用地问题

2021年督察指出弥勒市工业园区场平违法违规用地问题,按照《国家自然资源督察督察意见书》(蓉〔2022〕3号,总120号)及有关要求,须于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整改。截至目前,违法占地64.11亩尚未整改到位。

七、昭通市巧家县强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修建房屋问题

2021年督察指出巧家县白鹤滩镇强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非法占用土地建房问题,按照《国家自然资源督察督察意见书》(蓉〔2022〕3号,总120号)及有关要求,须于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整改。截至目前,硬化地表还未拆除复垦。

八、普洱市镇沅县空心砖厂(QTFN414图斑)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问题

2021年督察指出镇沅县空心砖厂(QTFN414图斑)问题,按照《国家自然资源督察督察意见书》(蓉〔2022〕3号,总120号)及有关要求,须于2023年3月30日前完成整改。截至目前,尚未完成整改。

九、昆明市官渡区矣六街道办事处矣六社区居民委员会停车场违法占用耕地问题

2021年督察指出矣六街道办事处矣六社区居民委员会停车场违法占用耕地问题,按照《国家自然资源督察督察意见书》(蓉〔2022〕3号,总120号)及有关要求,须于2023年4月30日前完成整改。截至目前,尚未整改到位。

十、怒江州泸水市5333012020N00009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秩序监管不到位问题

2021年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成都局转交怒江州泸水市5333012020N00009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秩序监管不到位问题,按照《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成都局关于转交2021年云南省矿产资源督察发现问题的函》(自然督察蓉函〔2022〕7号)及有关要求,须于2022年12月30日前完成整改。截至目前,生态修复工作还未完成。

请通报问题涉及的地区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始终牢记耕地保护是“国之大者”,把问题整改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及时组织力量,迅速完成整改,坚决扛牢自然资源保护主体责任。同时,各地要举一反三,认真梳理本地未完成整改问题清单,特别是重点督办、公开通报的重大问题整改情况要逐一实地核实,分析整改推进不力的症结,精准施策,依法依规加快推进问题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