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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开展2021年生态环境风险隐患联合执法检查


来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作者:   时间:2021-03-17 15:15:00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题会议精神,努力营造安全稳定生态环境,同步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省生态环境交叉执法检查工作,全力保障COP15会议顺利召开,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于3月1日至14日在全市范围开展了2021年生态环境风险隐患联合执法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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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确保联合执法检查工作取得实效,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专题研究部署,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临沧市2021年生态环境风险隐患联合执法检查工作方案》,从8县(区)分局抽调51名现场检查人员,由各分局局长任组长,组成4个现场执法检查组分两轮对各县(区)开展交叉执法检查,重点对全市涉水、土壤、大气、固体废物与危险化学品、自然生态、核与辐射等环境问题开展排查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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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场执法检查过程中,生态环境系统一线执法人员斗志昂扬,始终保持生态环境保护铁军风采,为企业“找病灶”“开药方”。通过交叉执法检查,现场检查人员得到了相互学习、相互交流讨论的机会,真正做到了在实战中练兵、在实战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