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开展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整改工作,认真落实相关问题整改。市生态环境局镇康分局会同镇康县林业和草原局、发改局、水务局、自然资源局、公安局、县纪委监察室等部门对镇康县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整改工作进行自检自查。
一是高度重视,坚持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和行业整改要求,提高政治站位,找准职责定位,做到问题清、责任清、措施清、整改成果清。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以“定性准确、整改到位、程序合法”为标准,通过查阅资料台账和现场核实的方式,准确研判问题整改成效,以求标本兼治。
三是认真开展自检自查,对未完成整改的问题,通过现场交办、谈话提醒、发督办函的方式进一步夯实责任,确保按时完成整改任务。同时加强后续跟踪,防止相关问题反弹。
四是坚持调度报告制度,层层传导压力,整合督察力量。针对问题整改抓细抓小,各部门会商提出7条自检自查建设性意见建议,最终形成请示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