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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抓好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助推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


来源:    作者:   时间:2021-02-01 16:57:00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作为西南边陲的重要生态屏障,临沧市在全国生态格局中肩负着重大责任。近年来,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临沧市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持续推进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不断提升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水平,努力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经过全市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取得明显成效。

  截至2021年1月底,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共25项,目前已完成25项,整改完成率100%;涉及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整改任务共7项,目前已完成7项,整改完成率100%;全面完成20件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投诉件的整改验收;涉及省级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共33项,目前已完成31项,整改完成率93.9%。正在推进整改2项:“镇康南捧河省级自然保护区未完成标桩立界”、“全市环境监测能力不足”。

  关于“镇康南捧河省级自然保护区未完成标桩立界”问题。目前,已结合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研究制定《南捧河自然保护区标桩立界工作实施方案》,选取风险评估达到条件的区域启动标桩立界工程。

  关于“全市环境监测能力不足”问题,已增补县(区)监测人员编制达72人,开展县(区)环境监测业务人员培训学习,举办监测能力建设研讨培训班,8县(区)派出业务骨干脱岗到省厅驻临沧市生态环境监测站培训学习,组织参加云南省第二届生态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人员大比武,临沧市代表队表现突出,成绩优异,荣获综合比武团体一等奖、专项比武团体奖和优秀组织奖,囊括所有团体奖项,制定《临沧市生态环境系统工作人员规范化培训方案》,持续加大监测队伍素质建设力度;已向省级上报争取配备仪器设备;临翔区已完成监测业务用房改造,沧源自治县启动生态环境监测站化验楼建设。

  生态是临沧的核心竞争力,也是临沧发展的新优势,更是临沧全市人民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临沧市将始终把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行动,抓好各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深入开展污染源头治理、补齐生态环境保护短板,努力推动国家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