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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召开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专题会议“七到位”加快推进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来源:临沧日报    作者:   时间:2016-08-10 12:00:00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8月7日,我市召开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专题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七到位”,认真履行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严格落实新《环境保护法》及其配套办法,不断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全面排查整改各类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和环境安全隐患问题,采取综合手段,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追责问责,坚决杜绝管理缺位、监督缺失问题出现,确保环境安全,全力推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

按照中央和省委统一安排部署,我市组建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责任;建立现场调查、部门会商、立案查处、跟踪问效等工作制度,认真抓好环境保护督察各项工作落实;抓好资料收集上报,加强宣传报道,落实交办核实事项,认真办理投诉举报案件,全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会议要求,抓好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要坚持“七到位”,一是思想认识要到位。要充分认识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绝不能掉以轻心,麻痹大意。二是配合协调要到位。各相关部门要集中力量,密切配合,共同发力,促进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有序开展。三是立查立改要到位。要积极主动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坚持边查边改,切实解决好存在的问题。四是查处问责要到位。要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违规行为,严肃问责各类监管失职渎职行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落实主体责任。五是舆论宣传要到位。要充分运用主流媒体对环境保护督察重要工作动态、转办案件办理情况、群众举报投诉环境问题查处和整改情况等进行公开公示和宣传报道,传递正能量,增强工作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六是内业工作要到位。要全面掌握情况,认真做好资料、数据等收集、保存、上报工作,如实、准确、及时反映情况。七是长效机制要到位。要建立健全体制机制,推动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全市环境安全,全力推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

会议强调,环境保护工作不能松懈,要以中央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为契机,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切实解决好环境安全存在的问题,把我市环境保护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市政府副市长汤培远出席会议并讲话。

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