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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环保局有序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


来源:临沧市环保局    作者:   时间:2016-07-28 12:00:00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国务院和云南省出台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云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开展水污染防治工作的行动指南。我局依据《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云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原则,贯彻“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防治结合”的方针,以水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强化源头控制,水陆统筹,河湖兼顾,系统推进我市水污染防治工作。一是经征求各县(区)人民政府及市直有关部门的意见,报请市人民政府审定后,于518日印发实施了《临沧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临政发〔201667号)。二是印发《临沧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做好2016年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的函》(临环函〔201614号)将我市2016年水污染防治重点任务、目标分解落实到各县(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并建立了水污染防治工作信息报送制度。三是为细化分解市人民政府与省人民政府签订的《临沧市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各项工作目标任务,我局经两次征求各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意见后形成《临沧市各县(区)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报审稿),于722日报请市政府审定后与各县(区)人民政府分别签定。四是启动纳入国家《水质较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2013-2020年)》和《云南省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的小湾电站库区生态环境保护有关工作。根据省环保厅要求,由我市牵头,保山市、大理州配合已完成《小湾电站库区生态环境保护总体实施方案编制工作方案》,目前《小湾电站库区生态环境保护总体实施方案》已由云南省环科院组织编制,力争在201610月底前编制完成并上报省政府审批。五是积极开展项目申报,认真组织各县区环保部门开展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项目储备库和小湾电站水污染防治重点项目申报工作。六是认真做好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水质监测和监测信息公开工作,2016年1月至7月,监测结果显示,我市1个地级(中山水库)和14个县级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水质均为二类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