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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例入选全省十大典型案例


来源:政策法规科、宣教与信息中心    作者:   时间:2023-10-10 16:57:44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近年来,临沧市委、市政府坚持高位推动,市级有关部门严格按照《临沧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等要求,全面排查筛查核查案件线索,依法启动办理赔偿案件,以案例实践不断深化全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

近日,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云南省第一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典型案例》,临沧市某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入选,标志临沧市生态环境损害制度改革迈上新台阶。

2022年9月5日,临沧市水务局根据临沧某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未足额下泄生态流量造成的生态损害事实,按照“谁损害、谁承担修复”的原则,与该公司主动进行磋商,并签署磋商协议。根据磋商内容,该公司开展增殖放流,对未按要求下泄生态流量损害的生态环境进行替代性修复,用“看得见”的赔偿弥补对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该案在办理过程中程序简便、费用较低、办案期限短,案件集中在生态环境损害修复本身,让受损的生态环境真正得到有效恢复,真正实现构建生态损害赔偿制度的本质目的。

临沧市某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环境损害赔偿案是全省水利系统第一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对于推动水利行业生态损害赔偿案件具有非常积极的作用。同时,通过企业负责人亲自参与、现身说法,达到了修复一起、教育一片、警醒一片的目的,引导广大企业和群众树立“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法治意识,增强共同维护好水生态环境、普惠民生福祉的责任意识,进一步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