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7日,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2021年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和污染防治工作情况,回应新闻媒体关心关注的问题。
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持续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率先把临沧建成最美丽的地方”为目标,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监督执法力度,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优良。
水环境:临沧市澜沧江和怒江两大水系22个监测断面中,Ⅰ~Ⅱ类水占比为81.8%,水质状况为优;Ⅲ类水占比为13.6%,水质状况为良。其中:澜沧江11个监测断面中,水质均达Ⅰ~Ⅲ类;怒江水系11个监测断面中,Ⅰ~Ⅲ类水10个断面,Ⅳ类水1个断面。临沧市境内两大水系水质评价结果均为优。中心城市3个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持续良好,水质状况为优。7县16个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符合Ⅱ类及以上水环境质量标准,水质状况为优。
大气环境:中心城市临翔区环境空气质量有效监测364天,达标357天,优252天,良105天。优良天数比例98.1%。2021年。7县城环境空气质量有效监测343~361天,优232~275天,良53~123天。优良天数比例89.9~99.4%。
城市声环境: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62.4分贝,低于国家标准(70分贝)7.6分贝,噪声强度等级为一级,评价为“好”。 8县区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昼间平均等效声级范围为55.9~65.2 分贝,均低于国家标准(70分贝),噪声强度等级均为一级、评价为“好”。城市区域声环境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0.6分贝,总体水平等级为二级,评价为“较好”。 8县区城市区域声环境昼间平均等效声级范围为46.6~53.0 分贝,总体水平等级耿马、镇康、云县为一级、评价为“好”,其余5县区均为二级、评价为“较好”。
辐射环境:8县区城区饮用水中总放射性活度总α测量结果在0.0004-0.071Bq/L范围内,总β测量结果在0.008-0.097Bq/L范围内,饮用水中总放射活度测值均低于《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规定的限值标准。
通过突出扬尘污染、挥发性有机物、工业污染源、柴油货车综合治理;深化“三水”统筹,以水生态为核心,统筹水资源利用、水生态保护和水环境治理;持续开展辖区重点区域(流域)农用地土壤污染现状调查,推进耕地分类管理和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等措施,深入实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
云南法制报、云南经济日报社驻临沧记者站、临沧日报、临沧广播电视台、临沧新闻网、今日临沧、临翔区融媒体中心参加发布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