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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08月20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表)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来源:行政审批科    作者:   时间:2021-08-20 17:02:00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1年8月20日-2021年8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883-2165088(传真)、0883-2122683。电子信箱:lchbxzfw@163.com

  通讯地址:临沧市临翔区玉带路202号。邮编:677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沧源联益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30000吨/年生物质颗粒燃料项目

云南省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勐角乡莲花塘村

沧源联益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贵州欣森宏景生态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云南省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勐角乡莲花塘村,租用隶属于沧源勐角莲花塘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原沧源佤族自治县勐角乡莲花塘煤矿老井生活区,租用土地的现状为已建厂房及空地。项目总投资2380万元,项目占地面积23亩,建筑面积为3147m2,项目生产规模:年产3万吨生物质颗粒燃料。

施工期:

废气: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是施工过程产生的拆迁扬尘、装修废气、施工机械燃油废气和汽车尾气。通过洒水降尘,运输车辆加盖篷布等减少粉尘污染。

废水:施工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和施工废水。生活废水、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噪声:主要是机械设备及运输车辆噪声,施工仅在白天实施。施工期较短,通过采取低噪声设备,经过村庄降低车辆行驶速度,禁止鸣笛等减小噪声的影响。

固废:施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弃土石方、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产生的土石方全部用于回填及绿化覆土;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部分回收利用,不可回收部分送至相关部门指定堆存场所堆存;生活垃圾经垃圾收桶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固体废弃物处置率100%,对环境影响较小。

营运期:

(1)大气环境

①原料装卸、转运粉尘

本项目生产原料、破碎后的半成品转载使用皮带输送机封闭运输。项目皮带输送机全封闭,加强车间通风,及时清扫地面,尽量减少扬尘产生,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②破碎、粉碎、造粒粉尘

项目有组织粉尘通过风机引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收集后用于生产,对大气环境和敏感点影响较小。

③热风炉废气

项目设置1台生物质锅炉,生物质锅炉燃烧废气污染物主要为烟尘、SO2、NOx,热风炉废气通过1套布袋除尘系统+15m高排气筒处理达标后排放,对大气环境和敏感点影响较小。

(2)声环境:

在采取了降噪措施和距离衰减后,项目所有产噪设备同时运行的情况下,各厂界昼间、夜间均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3)水环境:

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

生活废水依托木材加工建设项目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委托附件村民定期清掏处理。

(4)固体废弃物:

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及时清运;化粪池污泥,委托当地村民清掏;粉尘、筛选出的不合格产品收集后回用于制粒工序;灰渣,交由附件村民作为农田肥料;废机油、机油桶,委托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理;固废处置率100%,对环境影响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