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 >> 专栏首页 >> 通知通告 >> 正文

关于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办单(督转第186号)办理进度的情况公示


来源:临沧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作者:   时间:2016-08-10 12:00:00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根据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办单(督转第186号)转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举报受理转办清单》(LD20160806031)要求,市委、市政府领导就按时按质做好办理专门作出批示并进行会议交办,要求相关市直部门密切配合,督促临翔区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及时办理。市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迅速下发转办单(临环督办转第5号)至临翔区人民政府、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局、市农业局、市安监局、市水务局。

一、截至8月8日下午16:00工作进展情况如下:

(一)督转第186号和督转107号所举报为同一家企业,根据督转第107号的调查结果举报中“造成严重的水体污染、水土流失和生态破坏”的问题基本属实

(二)8月7日下午14:00,副市长汤培远带领相关市直部门负责人到富友矿业实地查看,并召开紧急会议,就群众所反映问题开展调查核实并进行研究部署。

二、初步进展情况如下:

(一)区纪委对区林业局、区环保局、区安监局3部门3人进行初步核实。

(二)对参与临沧富友矿业相关事项进行审批的临翔区环保局、区林业局、区国土分局、区安监局、区水务局审批过程是否合法合规按程序办理情况进行清查。

(三)临翔区国土分局、区农业局、区水务局、区环保局正对涉及相关的事项进行核实。

(四)已对有关4名责任人启动问责,其中诫勉谈话3人次,责令作出书面检查2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