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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办单(督转第186号)办理进度的情况公示(续一)


来源:临沧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作者:   时间:2016-08-11 03:04:00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根据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办单(督转第186号)转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举报受理转办清单》(LD20160806031)要求,市委、市政府领导就按时按质做好办理专门作出批示并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安排,要求相关市直部门密切配合,督促临翔区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及时办理。市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迅速下发通知(临环督办字第18号、第19号、第20号)至临翔区人民政府、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局、市安监局。

截至8月10日16:00工作进展情况如下:

(一)市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责成临翔区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对涉及行政审批的领导和具体业务科室负责人开展质询,并就日常监管、项目申报、勤政廉政、信访办理等方面情况自检自查,以党组文件上报市纪委监察部门,未发现有“环保等手续造假”问题;市纪检监察部门对相关部门4名分管领导进行函询,未发现有“买通关系审批”的情况。

(二)临翔区国土分局委托技术单位对非法开采点进行面积测绘及开采量测算,组织人员对临沧富友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012至2016年度高岭土销售账目进行核查,通过对相关材料的初步对比分析,该企业存在持续非法开采高岭土的行为。8月1日对该企业非法开采情况进行立案调查,除原“离许可开采点2公里”非法采矿外,还发现1个违法开采点。

(三)8月8日临翔区水务局与临翔区疾控中心(水质检测中心)到博尚镇大田河村进行现场调查取样,大田河村水源点至富友矿业直线距离2.3千米,饮用水水源位置不在采矿区范围内。8月8日20:00,市环境保护督查领导小组召开紧急会议,就举报所反映问题进行研判部署。

(四)农业部门组成调查组在新房子河流域取土样3个,在双营盘河流域取土样1个,由土肥站具体开展速效氮、磷、钾及有机质的化验与检测。按照化验与检测的程序要求,需要10-12天才能出化验结果。下步将严格程序严密做好土样检测与化验,并根据化验结果进行查处。


临沧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