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办单(督转第229号)《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举报受理转办清单》(LD20160810015)要求,市委、市政府领导就按时按质做好办理专门作出批示,要求相关市直部门密切配合,督促云县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及时办理。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迅速下发转办单(临环督办转第6号)至云县人民政府。
截至8月12日16:00工作进展情况如下:
一、8月11日晚,临沧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带队到云县与县人民政府进行会商交办案件调查处理工作。
二、8月11日晚,云县人民政府组织茶房乡人民政府、云县环境保护局、林业局、国土局、住建局等部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案件办理工作。
三、8月12日上午8时临沧市环境监测站、云县环境保护局、林业局、国土局、住建局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到茶房乡文雅红砖厂对举报反映问题进行逐项调查核实。
四、临沧市环境监测站正在对该砖厂产生的烟气、粉尘进行现场监测。
下一步工作续报。
临沧市人民政府
2016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