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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办单(督转第107号)办理进度的情况公示(续三)


来源:临沧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作者:   时间:2016-08-05 12:00:00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根据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办单(督转第107号)要求,临沧市政府领导就按时按质做好办理专门作出批示,要求市环境保护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局密切配合,督促临翔区及时办理。市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迅速下发转办单(临环督办转第4号)至临翔区政府、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局、市农业局。

截至8月3日下午16:00工作进展情况如下:

一是8月2日下午15:00,临沧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商分析会,召集市林业、国土等部门及临翔区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对群众所反映问题进一步开展调查核实及时办理工作进行研究部署。

二是通过进一步核实,情况如下:

1.通过对公司现场取得的样品进行检测,未发现有主要污染物超标的情况。

2.2016年4月12日,该公司向临翔区政府提出扩大矿区范围的申请,在未取得相关批准的情况下先行开采,其行为已构成越界开采。该公司越界开采举报问题属实。

三、下步工作

对该公司越界开采的问题,已责成临翔区政府及国土分局正在收集该公司相关违法开采的证据材料作为立案查处依据,并将根据违法事实依照土地管理法和矿产资源法相关规定依法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