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 >> 专栏首页 >> 通知通告 >> 正文

临沧市辐射环境监督站2014年决算情况说明


来源:辐射站    作者:   时间:2015-10-12 12:00:00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按照决算管理的相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现作如下说明:

一、辐射环境监督站的工作职责及2014年的主要工作

(一)工作职责

1、负责临沧市辐射环境(含放射性、电磁辐射,下同)监督管理及监测工作。

2、对全市境内的环境放射性(天然、人工核素)和电磁辐射进行常规及应急监测。

3、监督全市城市放射性废物、废放射源、伴生放射性废渣等进行统一收贮、集中管理。

4、对核技术开发和应用、电磁辐射等新、改扩建工程项目及伴生放射性矿物资源的开发利用进行辐射环境影响评价,并进行全程监督管理。

5、对核设施(如辐照装置等)和其他辐射设施全程进行监督管理。

6、开展Ⅰ、Ⅱ类民用建筑竣工验收前氡及其子体监测(委托性)。

7、配合主管部门贯彻执行、制定有关辐射环境的标准与规定。

8、参与调解因辐射污染引起的民事纠纷。

9、完成市环保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14年重点工作任务主要是

1、临翔区建材生产企业产品中的放射性核素检测。

2、临沧城区新、改、扩建民用建筑工程室内氡浓度检测。

3、临沧城区新、改、扩建民用建筑工程场地中的土壤氡浓度及氡析出率的检测。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4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其他事业单位1个。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10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0人;在编实有车辆1辆。

三、部门决算总体情况

2014年单位决算总收入114.1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8万元,占总收入的68.36%;;其他收入36.1万元,占总收入的31.64%

部门决算总支出100.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17万元,占总支出的58.02%;项目支出42.08万元,占总支出的41.98.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4年用于保障本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8.17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为48.6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3.58%;办公经费、印刷费、邮政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为4.1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抚恤金、住房公积金)为5.3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 9.2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4年用于保障本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2.08万元。 包括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5万元,占项目支出11.88%;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监管费37.08万元吧,占项目支出88.12

年末收支结余情况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上年度结余

收入

支出

结余

2013年度

0

174.30

108.2

66.11

2014年度

66.11

114.10

100.25

79.96

增减情况

-66.11

-60.2

-7.95

13.85

四、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1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8.02%。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01万元,主要用于死亡抚恤;

(二)、医疗卫生支出3.4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

(三)、节能环境支出49.3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

(四)、住房保障支出5.3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市辐射环境监督站201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4.0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6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36万元。

(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4年本单位购置公务用车1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6万元。其中:运行维护费3.6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2014年本单位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费开支0.3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到我站进行监测仪器使用培训及仪器调试的技术人员生活所产生的费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 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


附件:临沧市辐射环境监督站2014年决算相关表格


                                     临沧市辐射环境监督站

                                     2015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