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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环保局关于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报告


来源:宣教中心    作者:   时间:2015-12-15 12:00:00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根据《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临政办字〔2015102号)要求,临沧市环保局牵头负责推进公共监管信息公开中“全面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现将我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

为确保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实施,局党组高度重视,把信息公开工作摆上议事日程,专门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局各科室、站、支队、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宣传教育中心,专门负责处理环境信息公开的日常事务工作。

二、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

积极安排业务人员积极参加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做到业务熟悉、工作规范有序、档案资料齐全,不断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业务人员加入临沧市政府信息公开群,积极与各部门开展工作交流,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基础。

三、完善公开制度,全面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

按照上级环保部门和市人民政府关于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我局信息公开制度。每年65日定期向社会发布《临沧市环境状况公报》,全面公开上一年全市14个饮用水源地、两大水系(怒江、澜沧江)13个监测断面的水质状况、同时公开大气环境、声环境和“三废”(废水、废气、废渣)排放情况。每天实时监测城区环境质量状况并上报上级环境保护部门在门户网站公开主要污染物指数和空气质量状况。及时公开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在临沧市环境保护局信息公开网站(http://www.lcepb.gov.cn)每月定期公开全市国控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数据;及时公开群众举报投诉环境问题的处理过程和结果。依法公开建设项目环境评价信息,主要公开拟审批项目的基本信息、环评文本和项目审批验收结果。按照国家环保部办公厅《关于通报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重点监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名单的函》(环办函〔20151057号)要求,从2016年每季度向社会公开饮用水安全状况。



临沧市环保局

2015年12月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