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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环境监测站公正性声明


来源:监测站    作者:   时间:2015-06-03 12:00:00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为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有关环境保护的政策、法规、标准和条例,保证我站监测工作的运作符合《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特作如下声明:

⑴本站及其人员不得与其从事的检测活动以及出具的数据和结果存在利益关系;不得参与任何有损于检测判断的独立性和诚信度的活动;不得参与和检测项目或者类似的竞争性项目有关系的产品设计、研制、生产、供应、安装、使用或者维护活动。

⑵本站严格执行国家、行业、省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和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监测和科研活动采取严格的质量保证措施,其监测成果具有良好的代表性、精密性、准确性和靠可性。

⑶本站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第三方公正检测,独立从事各项业务活动,并对相应的监测结果负责,独立承担法律责任。保证监测工作不受行政领导部门、个人意见和任何外来因素的干预,为所有客户提供科学、公正、准确、满意的服务。

⑷本站监测工作严格遵守公正、准确、科学、高效的原则,保证监测结果和监测报告不受任何可能影响其技术判断的、不正当的商业、财务和其他方面的影响。

⑸本站职工绝不参与任何可能会降低我站技术能力、判断的独立性、公正性和监测诚信度的活动。

⑹本站承担为客户技术和监测结果保守机密信息的义务,尊重客户的知识产权,对客户提供的各类原料、器材、设施的设计原理、技术条件和配方等各种资料严格保密,绝不利用客户的技术和资料从事开发和技术服务。

⑺凡属环境污染事故仲裁监测和环保产品效能测试等专项监测,相关监测人

员实施亲友回避制度,以确保公正。  

⑻本站全体人员恪尽职守,竭诚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并接受各界人士和单位对我站公正性的监督和检查。

 

 

                  临沧市环境监测站

                 站长(签名):贾志翔

 

               2015年1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