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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选择法律顾问的公告


来源:政策法规科    作者:   时间:2024-04-03 10:28:25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根据《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 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临办发〔2017〕93号)等要求,我局拟选择1个律师事务所为我局法律顾问,承担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含8个分局)法律顾问工作。我局将与法律顾问签订法律顾问合同,合同期限为:2024年4月22日至2025年4月21日,法律顾问合同经费预算为:10万元/年。法律顾问主要工作内容:1.参与决策论证,提出法律意见或建议;2.参与规范性文件的审查、论证;3.参与项目谈判;4.起草或审查合同、协议;5.参与行政复议、诉讼(行政诉讼、民事诉讼)、仲裁案件;6.参与行政许可论证;7.参与行政处罚论证;8.进行法律培训或讲座;9.参与其他法律事务。

请有意参加的律师事务所于2024年4月8日-2024年4月12日(工作日:08:30-12:00、14:30-18:00)到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临沧市临翔区玉带路202号)报名,也可通过电话报名,联系电话:0883-2165003。凡有意参与的,请提交纸质资料一套,加盖单位公章,并标注报名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特此公告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4月3日

发布人:市生态环境审核—段勇      编辑:段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