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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临沧市生态环境工程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干部人事科    作者:   时间:2022-07-21 11:19:12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市级各相关企事业单位,各分局,局属各事业单位:

根据《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22年临沧市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计划的通知》(临人社便函〔2022〕178号)及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相关规定,现将2022年临沧市生态环境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时间

临沧市生态环境工程中、初级职称评委员会计划在9月开展评审活动。

二、评审范围和对象

本市所属企事业单位从事生态环境工程相关专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三、申报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作风正派,廉洁自律,严格遵守行业职业操守和从业规范;

(三)具有良好的社会责任,崇尚科学精神,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承担并完成本职工作;

(四)破格评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按《云南省工程、经济系列关于不具备“条例”规定学历要求的大、中专毕业生破格评定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的规定》执行;

(五)因工作岗位变动需变更职称系列专业的,经单位考核合格后,可申报转评为现岗位所对应系列专业的同级别职称;

(六)非公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审,按《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职称申报评审办法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150号)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申报技术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从事生态环境工程技术工作。

2.具备大学专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中级工班毕业,在生态环境工程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后,经考核合格。

(八)申报助理工程师职称,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生态环境工程技术工作。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在生态环境工程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核合格。

3.具备大学专科学历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生态环境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或技工院校中级工班毕业,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生态环境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或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生态环境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

(九)申报工程师条件,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从事生态环境工程技术工作。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生态环境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生态环境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

4.具备大学专科学历,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生态环境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

5.取得技师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生态环境技术工作满3年。

四、进一步规范职称申报评审行为

(一)规范申报行为

1.申报人员须如实填写申报内容,如实提供申报评审材料,对本人填报内容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承担相应责任。同一年度内,申报人员不得同时向两个及以上同级评审委员会报送申报评审材料,也不得将评审未通过的材料再送其他评审委员会评审;原已取得相应职称资格,因工作岗位变动不再从事原专业技术工作,需变更相应系列(专业)同级职称资格的,须严格按照职称转系列(专业)评审程序进行申报。对隐瞒其原具备职称资格情况,重新申报晋升其他系列(专业)职称资格的,视为弄虚作假。

2.申报人员的年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及履职年限等计算时间,统一以召开评审会议当月为截止时间。

(二)规范推荐审核程序

1.强化用人单位审核推荐责任。用人单位须对申报人员所填报内容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按照谁审核谁负责原则,推荐上报证明材料须签署审核人员姓名、审核意见及审核日期,并加盖审核单位公章;未经审核认可的申报评审材料不予受理。

2.非我市所属企事业单位人员在我市申报评审的,须由省级驻临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人事部门或所在省、地(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向评委会组建单位出具委托评审函,方可受理其申报评审材料。

(三)规范职称评审公开公示程序

经用人单位审核拟同意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申报的,须将申报人员的学历、资历条件及学术、业绩成果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方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同时报送公示情况相关材料。

五、需报送的评审材料

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审核,符合各档次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准予申报。需报送材料:

(一)《临沧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卡》(企业单位人员申报无需提供)。

(二)个人申请。碳素笔手写申请一份。

(三)用人单位审核同意后的公开公示情况相关材料。

(四)《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一式3份。A3纸正反面打印、中缝骑马钉装订。表格上须贴近期免冠蓝底小一寸照片。评审表内容不能涂改,填写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时,必须如实反映本人履现职以来专业学识水平、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内容,所在单位部门负责人对申报人工作总结内容进行审核认可是否属实,签字注明日期,加盖单位公章;写明考核评语、意见、结论、推荐日期、经办人姓名,并加盖公章。

(五)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聘书、近5年来的考核证书、继续教育证书、获奖证书、培训(进修)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主管部门审核公章)。

(六)业绩成果材料。包括本人履现职期间所获得表彰、专利、工作业绩成果证明材料、著作等。

(七)申报生态环境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报送代表性论文,若未发表的论文需报送电子版;申报生态环境工程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报业务工作总结。

(八)非公有制企业需提供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劳动部门鉴证过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九)《2022年申报资格审议及评审名册》《职称信息采集表》各1份(同时提交电子版),《承诺书》(手写签名)1份。

(十)企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或县(区)人事(职改)部门委托评审函。

(十一)本人近期红底小一寸照片一张。

六、有关要求

(一)请各分局负责通知辖区内各相关企业,组织做好符合条件的人员职称申报工作。

(二)各分局、局属各事业单位认真组织符合条件人员做好审核申报工作。申报生态环境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职称在2022年8月22日-26日期间将材料报市生态环境局干部人事科,逾期不予受理。

(三)附件2《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请在“http://www.lincang.gov.cn/zdbm/sthjj/zlsy.htm”临沧市生态环境局网站上下载一式三份进行填报。

(四)申报材料除《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2022年申报资格审议及评审名册》《职称信息采集表》和《临沧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卡》外,其他申报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将《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一览表》贴于申报材料袋封面。

(五)未尽事宜请与市生态环境局干部人事科联系。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干部人事科地址:临沧市临朔区玉带路202号(临沧市生态环境局1号楼6楼),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罗青,0883-2165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