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责任分解的通知

时间:2023-01-06 15:22:09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自动生成  发布机构   公开日期  2023-01-06 15:2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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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事业单位:

根据《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2022年云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责任分解的通知》要求,制定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方案如下,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紧紧围绕自然资源管理“两统一”职责和重点工作任务深化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增加政府工作透明度,进一步提高工作效能和依法行政水平,为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的自然资源服务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着力提高政务公开质量,以公开促进服务效能提升

1.做好专项工作信息公开。要按照“谁牵头编制,谁主动公开”的原则,抓好本部门 “十四五”规划纲要、国土空间规划、矿产资源规划、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专项规划、地质灾害防治、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等专项工作信息公开,做好本部门历史规划(计划)的归集整理和主动公开工作。(综合科、国土空间规划科、矿产资源管理科、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地质勘查储量科、城乡规划科等有关科室负责)

.持续推进征地信息主动公开。进一步加强批前、批后征地信息公开,督促指导征地信息录入依托征地信息共享平台增强信息查询的精准性和便捷性,增强公开实效。(责任科室:行政审批科)

3.深化土地供应和土地市场监管信息公开。监督指导各县(区)及时发布土地供应计划、土地划拨、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和供应结果,及时公开闲置土地清理情况和基准地价调整情况;优化矿产资源管理信息公开流程,细化公开内容,依法、及时、准确公开矿业权出让公告、交易结果公示、审批结果公示等信息。(责任科室: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权益科、矿产资源管理科、矿业权土地交易中心)。

4.加大土地、矿产、测绘等领域行政审批结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责任科室:行政审批科、矿产资源管理科、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权益科、地理信息和测绘管理科

5.及时、准确发布国家、省、市减税降费政策,做好“惠民”“惠企”政策公开;及时公开重大建设项目批准服务、批准结果、资金下达、项目实施等信息。(责任科室:各科室、事业单位

6.及时公开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任务、进展情况和管理规定、分配标准及程序等信息依法公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政策等信息。(责任科室: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权益科

7.做好政务服务公开。及时公开部门权责清单及办事指南。编制发布本行业权力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并动态调整。全面梳理办事指南、流程等服务事项,实现网站云南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场所发布的行政权力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内容同源、发布同源、管理同源。做好权责清单公开,规范权力运行,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社会监督。(责任科室:行政审批科)

8.推行行政执法公示,主动公开职责权限、执法依据、裁量基准、执法流程、执法结果、救济途径等信息。加大对重大典型违法案件的公开通报力度。(责任科室:执法监察支队)

9.及时全面公开优化营商环境配套政策情况,证明事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监管等信息公开制度,加大市场准入门槛、市场公平竞争、诚信执业、社会信用等信息公开力度。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和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工作。(责任科室: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科、政策法规和执法监督科、行政审批科、信息中心)

10.及时发布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地质灾害年度防治方案、防灾减灾救灾以及突发公共安全事件信息公开(责任科室:地质勘查储量科)

11.做好财政信息公开。稳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推进单位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责任科室:财务科)

12.及时公开领导分工、人事任免信息,人员招聘、录用、遴选信息;主动公开机关职能、机构设置等组织机构信息。(责任科室:组织人事科)

13.做好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公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部门“三定”方案规定、权责清单、上级政策文件规定及实际承担的工作职责依法依规编制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于2022年7月30日前完成目录编制并在部门信息公开专栏相应栏目发布。(责任科室:办公室、信息中心)

(二)进一步规范拟发公文公开属性认定

14.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除依法涉密之外,必须全部公开到位。特别是事关重大民生的重大行政决策、重大建设项目批准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必须及时、主动公开。(责任科室:各科室)

15.严控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属性的内容。公开属性为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公文,要建立台账,严格审核未主动公开的依据和理由,定期审查,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上位政府文件为主动公开的,公开属性原则上不得拟定为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责任科室:各科室)

16.开展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根据立、改、废等情况完整梳理并按规范公开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集中公开并动态更新工作。(责任科室:政策法规和执法监督科)

(三)加强解读回应,促进重大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17.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要求,政策措施文件与政策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工作。不断改进解读方式,更加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扩大政策解读传播面,重要政策文件及解读材料要协调主要新闻媒体、重点网站和新媒体平台转发转载,提高政策到达率和知晓度,全面提升解读工作质量。领导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主动带头解读政策或政策文件,年内至少完成1次政策解读(责任科室:各科室)

18.提升依申请公开答复办理质量。依申请公开全面实行“登记制”和“书面答复制”,即有申请必登记、有申请必答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法定处理方式,做好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办理、调查、答复等各个环节工作;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程序、方式计收信息处理费。(责任单位:各科室)

19.切实回应社会关切。做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办理情况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宣传、信访等室部门沟通协调联动机制,提高对社会热点的发现、搜集和反馈能力。(责任科室:各科室)

20.畅通公众参与渠道。进一步完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发布重大行政决策相关信息、征求意见及反馈情况。鼓励采取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意见,意见收集、采纳情况以及较为集中意见不予采纳的原因要向社会公开。(责任科室:各科室)

(四)优化政务公开渠道,强化公开意识。

21.提高网站专栏及政务新媒体管理水平。加强网站专栏、政务新媒体栏目内容更新与维护管理,在公开工作中增强规范意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严格做好保密审查,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防范数据汇聚引发泄密风险。(责任科室:信息中心,各科室)

22.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强化政务公开意识,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定期进行工作提示,及时跟进推动,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对本室局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回头看,逐项梳理落实情况,未完成的及时在部门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 责任科室:各科室

五、强化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议程,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重要政策措施;调整完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处理公开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信息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本系统的政务公开工作。

(二)健全制度规范

1.开展配套制度规范清理工作。进一步梳理和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协调发布以及考核评议、责任追究等制度,建立政务公开纳入办文办会办事程序工作机制。

2.建立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健全公开前保密审查机制,规范保密审查程序,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守秘密的关系。

(三)抓好教育培训

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展政务公开专题培训,重点培训依申请信息答复要求和主动公开信息内容、范围等,提高干部职工政府信息公开能力。

各科室、中心,要按照责任分解要求,认真抓好落实工作,加强沟通协作,共同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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