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党纪党规学习,让制度“长牙”让纪律“带电”


来源:    作者:   时间:2019-10-29 09:37:00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班子主题教育第三次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圆满完成  

         10月28日晚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机关四楼会议室灯火通明,局党组班子以全面加强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主题,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第三次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让制度“长牙”让纪律"带电" ,教育党员干部在思想上划出红线、筑牢底线,切实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增强党员干部职工的政治意识、规矩意识、风险意识。集中学习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市人防办主任徐绍武同志主持,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人防办副主任黄国涛同志围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了全面的学习辅导,张丽新、闵照中、李进冬、邓谦等4位同志联系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实际,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谈思想认识、谈心得体会、谈努力方向,集中学习取得了明显的成果。会议结束时,徐绍武同志对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提出了三点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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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要把学习《条例》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徐绍武同志指出,共产党员增强纪律观念,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基本环节,而关键的问题是要正确认识党的纪律的重要性。全局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每一个党员干部都认识到是否遵守党的纪律,是检验党员党性强弱的重要标志之,一个没有党的纪律观念,一个不把党的纪律放在眼里的人,不可能是合格的党员,也不可能是合格的领导干部,全体党员要做遵守党的纪律的模范,必须从认真学习《条例》,加强纪律观念,自觉维护和遵守党的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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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要用《条例》教育和管理全局党员干部职工。局党组要求全局党员干部职工要身体力行,养成自觉遵纪守法的习惯,党员干部特别是处级干部要率先垂范,要对党的纪律、对国家法律法规要从心底里敬畏,要有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警惕,全局党员干部要对违法乱纪的行为严格禁止,切实保证党纪的尊严和权威,时时做到警钟长鸣,时时做到慎独、慎微、慎欲,在纪律面前不越雷池半步。要经常用党的纪律作为镜子来正视自己,防微杜渐,确保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所有党员干部职工都严守政治规矩、严格执行《条例》,成为遵守纪律的好党员、好干部、好职工。

三是必须模范执行三十条规矩,党风廉政3条负面清单、意识形态3条负面清单。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全体党员干部职工一定要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规矩30条,严守党风廉政建设3个负面清单(1.党组班子成员、局处级干部和科级干部、全体干部职工不得在家中接待管理服务对象和企业主谈工作事项,要办理的工作事项一律在单位进行。2.不得与自己家人谈论单位的工作,特别是保密事项,要教育亲属不能搞请托。3.确定本单位的廉政风险人,确定各科室廉政风险点)、意识形态领域3个负面清单(1.对市委干部公示、任命事项不得乱议论、乱评价,全局党员干部一定要站在讲政治、讲政治纪律、讲政治规矩的高度执行好。2.对中央、省、市的工作决策部署不得乱评论。3.对纪委监委查办或公布的案件不得乱传谣、乱散布谣言),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刻在心上、印在脑海,时时惊醒,时刻紧绷纪律规矩这根弦,转变作风,担当作为狠抓落实,用实际行动,为推动全市住建人防工作高质量跨越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局党组主题教育办  杨添良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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