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30 11:20:00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sthjj/2023-00084  发布机构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  公开日期  2022-01-30 11:20:00
 文  号   主题分类  其他  失效日期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公开范围  公开  主 题 词 
 著录日期   生效日期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要求,由临沧市生态环境局编制,主要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临沧市生态环境局联系(联系电话:0883-2165000;2165009,电子邮箱:hjxc65@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临沧市生态环境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2021年云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责任分解的通知》部署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理念,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部门网站全年累计主动公开各类信息803条。其中:大气环境质量365条,水环境质量16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61条,通知公告116条,工作动态85条,组织机构4条,行政执法20条,财政预决算22条,文件解读4条,政策法规3条,生态环境保护环保督察96条,国控重点监督性监测1条,党建工作3条,环境状况公报6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新要求和《云南省政府信息申请公开工作规程(修订)》,完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畅通受理渠道、精准规范答复意见,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今年我局共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其中,予以公开4件,均按时答复,不存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修订完善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常规信息由供稿部门负责人初审、管理人员复审、分管领导最终审核后发布;重大或特殊信息由局主要领导审核后发布,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安全性。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持续加强部门网站和新媒体平台建设的运行维护管理。通过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生态环境工作各类信息。2021年政务微博发布信息983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891条。

  (五)监督管理情况: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抓落实”的工作原则,明确宣教与信息中心为处理政府信息公开具体业务部门。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和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安排公开的重点内容,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以依法公开、真实公开、规范高效、强化监督为目的。突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环节,抓好生态环境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1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3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3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3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一是主动公开意识不强,政务公开宣传教育需进一步强化。二是公开平台建设不够规范,便民化等方面还需进一步提高。三是公开工作机制不够健全,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建设需进一步规范。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环境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培训,提升全局工作人员信息公开责任意识。二是根据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要求,进一步调整优化网站栏目设置。三是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建设,压实工作责任、规范公开程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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