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是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提出以国土空间规划为依据,对所有国土空间分区分类实施用途管制。
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国土空间规划是有机的统一整体,国土空间规划是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基础和依据,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是国土空间规划重要的实施手段。
具体说,就是在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建设,实行“详细规划+规划许可”的管制方式;在城镇开发边界外的建设,按照主导用途分区,实行“详细规划+规划许可”和“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的管制方式。对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重要海域和海岛、重要水源地、文物等实行特殊保护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