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城乡规划局2018年部门预算补充公开说明

时间:2019-01-15 09:16:00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20220316-013815-501  发布机构   公开日期  2019-01-15 09: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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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公开范围  公开  主 题 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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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变动情况(在原来的基础上,按经济科目分类说明)

  2018年预算基本支出318.95万元,较2017年预算数增加47.90万元,增17.67%。

  1.工资福利支出289.12万元, 2017年工资福利支出221.40万元,增30.59%。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2017年列入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2018年调入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018年兑现规范改革性补贴和奖励性绩效增资等调资政策,相应增加人员经费等基本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27.63万元,2017年商品和服务支出28.68万元,减3.66%。主要原因是:2017年有两个事业人员调走,计算2018年公用经费年初预算时人数减少。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0万元,2017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97万元,减89.51%。住房公积金2017年列入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2018年调入工资福利支出预算。

  (二)项目支出变动情况(在原来的基础上,增加计算减少比例)

  2018年预算项目支出133万元,较2017年预算数减少297万元,减少69.07%,主要是受市本级财力制约,相应压减项目支出规模。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条 本规程所称城乡规划督察,是指市人民政府对各县(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编制、审批、修改和实施城乡规划的行政督察和层级监督(包括临沧边合区管委会、临沧工业园区管委会规划范围,下同)。本规程所称城乡规划督察员,是指由市人民政府遴选、聘任,并派遣至指定县(区),执行城乡规划督察任务的工作人员;城乡规划督察组是指由若干督察员组成的工作小组。(摘自《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城乡规划督察员工作规程的通知》临政办发〔2017〕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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