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生态环境局耿马分局2023年预算公开

时间:2023-03-16 11:02:01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sthjj/2023-00034  发布机构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  公开日期  2023-03-16 11: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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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生态环境局耿马分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耿马分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事项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耿马分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八、空表说明

第三部分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耿马分局2023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第一部分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耿马分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耿马分局为临沧市生态环境局的派出机构,为正科级。职能职责按照《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8〕46号)、《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临沧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云厅字〔2019〕16号)、《临沧市深化党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临沧市深化市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机改发〔2019〕1号)执行。

1.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辖区地方性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辖区重点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2.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辖区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统筹协调辖区重点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落实。依据市生态环境局授权,组织实施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监督检查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4.负责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排污口设置管理,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参与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6.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环境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自然保护地执行管理制度。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7.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

8.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在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授权范围内依法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照授权范围审批或审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参与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9.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监督实施生态环境监测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实施执法监测、纠纷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应急监测。组织对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警预测,组织建设和管理生态环境监测网和生态环境信息网。组织落实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制度。

10.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实施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工作。

11.配合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组织协调辖区范围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12.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辖区范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和监督活动。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13.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宣传教育纲要,开展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14.组织落实有关生态环境国际条约的履约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生态环境事务。

15.职能转变。临沧市生态环境局耿马分局统一行使耿马县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依法行使有关行政执法职责。

16.完成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耿马分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工作运转以及耿马分局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和群团工作,承担耿马分局干部人事、教育培训、机构编制、纪检监察和老干部方面的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工资、国有资产管理及涉外方面的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方面工作。

2.法规宣教与行政审批股。负责分局文件合法性审查,承担分局依法行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方面工作;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调查处理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指导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警工作,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组织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实施、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以及生态环境舆情收集、研判、应对工作。依据市生态环境局授权,承担辖区生态环境领域行政审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污许可综合协调管理工作。负责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3.污染防治股。负责生态环境统计、环境制度建立、专项资金申报、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管理、总量减排控制、清洁发展机制及各类规划、计划编制、审定工作。承担大气、水、土壤、重金属等各类污染防治及污染防治日常事务工作。负责水环境、大气环境、土壤环境等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参与排污许可证审核管理。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农村生态环境保护。

4.生态保护与环境监测股。负责生态示范创建、生态环境科技、生态环境监测、生态环境修复、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与生态环保产业发展。组织落实辖区范围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以及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日常事务工作。

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临沧市生态环境局耿马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加强饮用水源地环境管理,开展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及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确保城乡居民饮水安全;以入河排污口整治为切入点,持续抓好水污染治理,促进过境河流水质持续改善;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管控工作;聚焦秸秆禁烧,从调整产业结构、严格环境准入、加快设施建设、完善联动机制,坚决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2、积极参与县域美丽县城、文明城市、节水型社会、卫生县城创建等各项创建工作。目前,各项创建工作均通过了省级评估或验收。按照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及时派人参加挂钩村——班幸村的疫情防控工作。并做好设在班幸村的大型隔离点医疗废物、生活垃圾、污水等危险废物处置工作的监管,督促管理机构按照规范处置隔离点的固体废物、废水。

3、积极推进大气污染防治,通过采取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抓好城市扬尘和油烟管控、实施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等有利措施,确保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4、积极推进生态县创建工作,逐步完善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长效机制,采取集中整治、长期保洁等切实可行的措施,结合乡村振兴计划规划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面源污染治理,着力抓好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推进畜禽养殖业废弃物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推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力促农村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

5、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省市生态环境巡察组交办的问题,坚持照单全收,坚定决心,采取切实有效地措施立即整改。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5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参公事业编制10人,事业编制10人。在职实有23人,行政编制5人(含机关工勤1人),参公事业编制9人,事业编制9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154707.43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769973.2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1384734.23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328546.63元,增加82%,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基本支出3549973.2元,比上年增加923812.4元,因本年度新增7人,增加35%;本年项目支出220000元,比上年增加20000元,增加9%。本年具体项目是: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工作经费220000元;非同级财政拨款1384734.23元,具体拨款是:单位自有资金收入1384734.23元,去年无,所以此项无对比。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769973.20元,其中:本年收入3769973.20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769973.20元(本级财力3769973.20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差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差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非同级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943812.40元,增加34%,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基本支出3549973.20元,比上年增加923812.40元,因本年度新增7人,增加36%;本年项目支出220000元,比上年增加20000元,增加9%,本年具体项目是: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工作经费220000元;非同级财政拨款0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154707.43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769973.20元,其中:基本支出3549973.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23812.4元,增加35%,主要原因分析:与去年同期相比,新增7人,工资福利支出比上年增加。

项目支出22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0000元,增加10%,主要原因分析:与去年想不增加了20000元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工作经费。

非同级财政拨款1384734.23元,具体拨款是:单位自有资金收入1384734.23元,去年无,所以此项无对比。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

1.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1162.96元。主要用于208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361162.96元。其中:用于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2666.8元,用于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38496.16元。

2.210卫生健康支出208064.73元。主要用于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08064.73元。其中:用于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80836.06元;用于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6854.81元;用于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60159.24元;用于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0214.62元。

3.211节能环保支出2962196.55元。主要用于21101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2742196.55元;21111污染减排支出220000元。其中:用于2110101行政运行支出2742196.55元,用于2111102生态环境执法监察支出220000元。

4.221住房保障支出238548.96元。主要用于22102住房改革支出238548.96元。其中:用于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238548.96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3549973.2元,项目支出220000元。)

1.工资福利支出3268603.84 元(其中基本支出3268603.84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

基本工资858816.00元(其中基本支出858816.00元,项目支出0元)。

津贴补贴1063752.00元(其中基本支出1063752.00元,项目支出0元)。

奖金176293.00元(其中基本支出176293.00元,项目支出0元)。

绩效工资378240.00元(其中基本支出378240.00元,项目支出0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38496.16元(其中基本支出338496.16元,项目支出0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37690.87元(其中基本支出137690.87元,项目支出0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60159.24元(其中基本支出60159.24元,项目支出0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6607.61元(其中基本支出16607.61元,项目支出0元)。

住房公积金238548.96元(其中基本支出238548.96元,项目支出0元)。

2. 商品和服务支出501369.36元(其中基本支出281369.36元,项目支出220000元)。主要用于:

办公费69730元(其中基本支出40600元,项目支出29130元)。

印刷费1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10000元)。

电费216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2160元)。

水费36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3600元)。

邮电费24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2400元)。

差旅费88000元(其中基本支出30000元,项目支出58000元)。

公务接待费13030元(其中基本支出13030元,项目支出0元)。

工会经费17176.32元(其中基本支出17176.32元,项目支出0元)。

福利费414.00元(其中基本支出414.00元,项目支出0元)。

培训费12882.24元(其中基本支出12882.24元,项目支出0元)。

劳务费63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63000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5000元,项目支出30000元)。

其他交通费用1302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30200.00元,项目支出0元)。

退休费22066.80元(其中:基本支出22066.80元,项目支出0元)。

办公设备购置费2171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21710.00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无。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426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426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耿马分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8030元,较上年减少970元,下降1.64%,下降原因:本年度减少接待费用。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耿马分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预算数一致。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未发生变动原因:严格执行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办法,从严控制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和人数,坚决制止无实质内容的出访,进一步从严控制压减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耿马分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3030元,较上年减少970元,下降6.9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5次,共计接待115人次。

减少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的相关规定,坚持务实节约、严格标准、简化礼仪,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和相关部门开展环境保护的各项工作产生的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耿马分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5000元,与上年预算数无增减。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预算数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000元,与上年预算数无增减。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公务用车未发生变动原因: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加强公务用车日常管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的规定,从严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同比去年无增加。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耿马分局2023年预算项目经费220000元,共1个功能科目分类项目。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具体如下:

21111污染减排220000元,用于2111102生态环境执法监察支出,主要用于开展环境监管执法工作。

项目预算绩效目标:主要用于环境监管执法工作,完成全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现场检查,重点监控企业、重点减排项目、涉重金属污染企业和重点建设项目日常环境执法监察监管工作;组织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工作;全县环境质量状况常规性监测工作,对大气、地表水、饮用水、噪声监测、土壤环境质量、全年空气质量监测,对全县环境质量状况进行监测和评价,为各级政府的环境保护工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为各级环境主管部门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详见临沧市生态环境局耿马分局2023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九、其他事项情况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耿马分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的空表情况说明:1.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本单位2023年不涉及此内容;3.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本单位2023年不涉及此内容;4.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本单位2023年不涉及此内容;5.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本单位2023年不涉及此内容。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4.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5.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一百零六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

6.市对下转移支付:市级财政安排下级财政部门无偿下拨的资金,一般为财力性转移支付,即保障下级政府运转和必要支出的转移支付资金。

7.基本支出:用于保障临沧市生态环境局耿马分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汽车维修燃料费、办公设备购置及维修维护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用于保障临沧市生态环境局耿马分局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专项用于业务工作开展的市本级项目经费支出,主要用于部门履行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和承担全县生态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如全面按计划完成年度各项环境监管执法、环境监督监测及环保重点工作,确保全县环境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优良等开支。

9.“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即: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用于补助各地开展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孤儿和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资金。

12.民政事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是指支持各地开展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社区工作人员教育培训和生活补助以及殡葬设施建设等方面工作的补助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耿马分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59302.56元,较上年增加161920.74元,增加166.27%,主要原因:2022年新考入人员7人,其他交通费及办公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日常办公运转的办公费、水电费、通讯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支出和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开支的日常公用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临沧市生态环境局耿马分局资产总额 4927584.88元,其中,流动资产2906414.20 元,固定资产原值 4526340.30元,累计折旧2505169.62元,净值2021170.68 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 0元,无形资产0 元,累计摊销0 元,净值 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 239507.27元,增加5.11%。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月资产月报数。

第二部分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耿马分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部门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空表说明

第三部分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耿马分局2023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工作经费

(一)立项依据:《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生态环境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临办字(2019)41号)、《临沧市“生态美”建设实施方案》(临办发〔2019〕3号)。

(二)项目实施单位:临沧市生态环境局耿马分局

(三)项目基本概况:临沧市生态环境局耿马分局专项资金支出计划主要用于环境监管执法工作,完成全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现场检查,重点监控企业、重点减排项目、涉重金属污染企业和重点建设项目日常环境执法监察监管工作;组织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工作;全县环境质量状况常规性监测工作,对大气、地表水、饮用水、噪声监测、土壤环境质量、全年空气质量监测,对全县环境质量状况进行监测和评价,为各级政府的环境保护工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为各级环境主管部门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

(四)项目实施内容:对全县辖区内的单位和个人执行国家及省、市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情况的现场监督检查;对省、市、县政府限期治理项目实施情况,辖区内省、市、县环保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的环保三同时执行情况以及辖区重点企业污染治理设施、在线自动监控系统的运转情况等进行现场检查;组织开展全县辖区内自然生态保护监察工作,以及放射线和辐射设施的现场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受理的环境信访调查处理工作,组织调查并参与处理全县环境污染事件、污染纠纷和生态破坏事件;协助参与做好跨县重大环境污染事件、污染纠纷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和处理工作;负责组织全县环境监察人员的业务培训以及监察队伍的能力建设;承办市生态环境局、县分局以及省、市环境监察总(支)队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资金安排情况:2023年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临沧市生态环境局耿马分局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工作经费220000元。

(六)项目实施计划:通过依法治理、科学支撑、监督执法、完善政策等措施,促进工业、企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进一步摸清我县生态和农村环境污染源情况,为环境监察工作提供数据支撑,依法查处生态和农村环境违法行为,保障、改善生态和农村环境质量。

(七)项目实施成效: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升人居环境洁净,污染源达标排放,达到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人民满意度达95%。

监督索引号53090003300200900111

  
附件【110906019临沧市生态环境局耿马分局2023年预算公开20230316095602511.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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