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永德分局2023年预算公开

时间:2023-03-16 11:36:18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sthjj/2023-00035  发布机构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  公开日期  2023-03-16 11:3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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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永德分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永德分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事项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永德分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十八、空表说明

第三部分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永德分局2023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第一部分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永德分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辖区地方性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辖区重点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和水功能区划。

2.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辖区内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统筹协调辖区重点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落实。依据市生态环境局授权,组织实施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监督检查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4.负责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排污口设置管理,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污染治理工作。参与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6.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环境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自然保护地执行管理制度。监督野生动物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7.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

8.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在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授权范围内依法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照授权范围审批或审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参与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9.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监督实施生态环境监测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实施执法监测、纠纷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应急监测。组织对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警预测,组织建设和管理生态环境监测网和生态环境信息网。组织落实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制度。

10.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实施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工作。

11.配合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组织协调辖区范围内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12.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辖区范围内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和监督活动。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13.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宣传教育纲要,开展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14.组织落实有关生态环境国际条约的履约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生态环境事务。

15.职能转变。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永德分局统一行使永德县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依法行使有关行政执法职责。

16.完成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和永德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永德分局共有独立核算的单位1个,局机关内设办公室、法规宣教与行政审批股、污染防治股、生态保护与环境监测股等4个内设机构,下设永德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参照公务员管理)、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永德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事业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贯彻落实国家、省生态环境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全县重点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调查处理,指导协调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跨县区环境污染纠纷;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减排目标落实,确定大气、水等纳污能力,提出实施总量控制污染物控制指标,监督检查各地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负责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建设项目监督管理;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环境修复工作;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监督管理放射源、射线装置安全,监督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污染防治;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监督落实生态环境监测制度;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实施县级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工作;配合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组织协调全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全县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和监督活动,查处重大生态环境违法问题,指导全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永德分局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3个,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事业单位1个,与去年同期一致。分别是:1.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永德分局;2.永德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3.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永德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

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3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6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永德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参公事业编制10人,生态环境监测站事业编制10人。在职实有28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含工勤编制1人)、参公编制9人(含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0人。财政全额保障2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与去年同期相比,在职人员比上年增加5人,新招录人员6人,退休1人,所以比上年增加5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与去年同期一致。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与去年同期一致。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049,131.21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376,011.21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673,120.0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325,327.97元,增长35.59%。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基本支出4,209,131.21元,比上年增加685,327.97元,增长19.45%,原因:因工作需要,2022年8月永德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招考录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6人(临组发〔2022〕41号),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增加;本年项目支出840,000.00元,比上年增加640,000.00元,增长320%,原因:1.本年度环保督察力度加大,中央、省级、市级环保督察次数增加,故市级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工作经费比上年增加20,000.00元;2.根据《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生态环境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发〔2021〕50号)文件要求,将县级生态环境监测、县(区)生态环境执法、县(区)级的重点污染物减排和环境质量改善、生态示范创建等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等事项确认为县(区)级财政事权,由县(区)级承担支出责任,申报:1.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经费200,000.00元;2环境质量监测专项经费400,000.00元;3.县级生态执法监管工作经费20,000.00元等县级项目,故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376,011.21元,其中:本年收入4,376,011.21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376,011.2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652,207.97元,增长17.51%,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基本支出4,156,011.21元,比上年增加632,207.97元,增长17.94%,原因:因工作需要,2022年8月永德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招考录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6人(临组发〔2022〕41号),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增加;本年项目支出220,000.00元,比上年增加20,000.00元,增长10%,原因:本年度环保督察力度加大,中央、省级、市级环保督察次数增加,故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工作经费比上年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049131.21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376011.21元,单位资金安排支出673120.00元。

其中:基本支出4209131.21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156011.21元,单位资金53120.00元),与上年3723803.24元对比,增加485327.97元,增幅13.03%,主要原因分析:因工作需要,2022年8月永德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招考录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6人(临组发〔2022〕41号),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增加。

项目支出840000.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20,000.00元,单位资金620000.00元),与上年200000.00元对比,增加640000.00元,增幅320%,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加强环保督察力度,中央、省级、市级环保督察次数增加、县域生态评价、考核工作支出增加,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工作经费比上年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376,011.21元,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

1.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3,742.51元。主要用于208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其中: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2,604.40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91,138.11元。

2.210卫生健康支出232,365.80元。主要用于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其中: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00,991.50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52,540.69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66,852.76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1,980.85元。

3.211节能环保支出3,463,931.88元。主要用于21101环境保护管理事务3,243,931.88元,其中:2110101行政运行3,243,931.88元;21111污染减排220,000.00元,其中:2111102生态环境执法监察220,000.00元。

4.221住房保障支出265,971.02元。主要用于22102住房改革支出。其中:2210201住房公积金265,971.02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376,011.21元,其中:基本支出4,156,011.21元,项目支出220,000.00元。

1.工资福利支出3,817,269.83元(其中:基本支出3,817,269.83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

基本工资987,228.00元(其中:基本支出987,228.00元,项目支出0元)。

津贴补贴1,235,941.20元(其中:基本支出1,235,941.20元,项目支出0元)。

奖金282,188.00元(其中:基本支出282,188.00元,项目支出0元)。

绩效工资415,8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415,800.00元,项目支出0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91,138.11元(其中:基本支出391,138.11元,项目支出0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53,532.19元(其中:基本支出153,532.19元,项目支出0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66,852.76元(其中:基本支出66,852.76元,项目支出0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8,618.55元(其中:基本支出18,618.55元,项目支出0元)。

住房公积金265,971.02元(其中:基本支出265,971.02元,项目支出0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528,136.98元(其中:基本支出316,736.98元,项目支出211,400.00元)。主要用于:

办公费103,580.00元(其中:基本支出49,180.00元,项目支出54,400.00元)。

邮电费1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10,000.00元)。

差旅费122,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40,000.00元,项目支出82,000.00元)。

培训费14,808.42元(其中:基本支出14,808.42元,项目支出0元)。

公务接待费12,5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2,500.00元,项目支出0元)。

委托业务费2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20,000.00元)。

工会经费19,744.56元(其中:基本支出19,744.56元,项目支出0元)。

福利费504.00元(其中:基本支出504.00元,项目支出0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3,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5,000.00元,项目支出38,000.00元)。

其他交通费用172,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65,000.00元,项目支出7,000.00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004.40元(其中:基本支出22,004.40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

退休费22,004.40元(其中:基本支出22,004.40元,项目支出0元)。

4.资本性支出8,6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8,600.00元)。主要用于:

办公设备购置8,6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8,600.00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无。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9,4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9,4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永德分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65,500.00元,较上年减少500.00元,下降0.76%,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永德分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没有发生变动原因是:严格执行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办法,从严控制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和人数,坚决制止无实质内容的出访,进一步从严控制压减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永德分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2,500.00元,较上年减少500元,下降3.8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预算为36次,共计预算接待160人次。

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县委、县政府的相关规定,坚持务实节约、严格标准、简化礼仪,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和相关部门开展环境保护的各项工作产生的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永德分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53,000.00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3,000.00元,与上年持平。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保障环境保护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原因: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加强全局公务用车日常管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的规定,从严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预算项目经费840,000.00元,共2个功能科目分类项目。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具体如下:

(一)21101环境保护管理事务200,000.00元,主要用于:

2110199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经费200,000.00元。

项目预算绩效目标:顺利完成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

(二)21111污染减排640,000.00元。主要用于:

1.2111101环境质量监测专项经费400,000.00元。

项目预算绩效目标:顺利完成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工作。

2.2111102(市级)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工作经费220,000.00元。

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切实加强生态和农村环境监察工作,提升环境监管水平。抓好生态创建,认真落实污染减排目标责任,确保完成年度减排目标任务;认真贯彻落实新环保法,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加强环保执法力度,确保环境安全;建立长效机制,抓实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广泛开展宣传,增强公众环保意识;提升环保服务水平。

3.2111102县级生态执法监管工作经费20,000.00元。

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切实加强生态和农村环境监察工作,提升环境监管水平。抓好生态创建,认真落实污染减排目标责任,确保完成年度减排目标任务;认真贯彻落实新环保法,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加强环保执法力度,确保环境安全;建立长效机制,抓实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广泛开展宣传,增强公众环保意识;提升环保服务水平。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详见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永德分局2023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九、其他事项情况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永德分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的空表情况说明: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本单位2023年不涉及此内容;2.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本单位2023年不涉及此内容;3.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本单位2023年不涉及此内容;4.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本单位2023年不涉及此内容;5.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本单位2023年不涉及此内容;6.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本单位2023年不涉及此内容。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4.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5.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一百零六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

6.市对下转移支付:市级财政安排下级财政部门无偿下拨的资金,一般为财力性转移支付,即保障下级政府运转和必要支出的转移支付资金。

7.基本支出:用于保障局机关、局属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汽车维修燃料费、办公设备购置及维修维护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用于保障局机构、局属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专项用于业务工作开展的项目经费支出,主要用于部门履行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和承担辖区生态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如全面按计划完成年度各项环境监管执法、辐射环境监督监测及环保重点工作,确保辖区环境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优良等开支。

9.“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即: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永德分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16,736.9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2,513.96元,增长29.69%,主要原因:因工作需要,2022年8月永德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招考录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6人(临组发〔2022〕41号),公用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日常办公运转的办公费、水电费、通讯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支出和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开支的日常公用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永德分局资产总额1,336,389.73元,其中,流动资产91,568.56元,固定资产原值1,832,627.94元,累计折旧587,806.77元,净值1,244,821.1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原值0元,累计摊销0元,净值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70,098.46元,增长186.60%,其中固定资产增加917,416.04元。增加原因:1.2022年11月4日,永德县人民政府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德党监管所的不动产权无偿划拨给市生态环境局永德分局监测站。(永政复〔2022〕231号);2.因分局办公室多功能一体机使用年限长,老化损坏,新购多功能一体机1台。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月资产月报数。

第二部分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永德分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十八、空表说明

第三部分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永德分局2023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永德分局)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工作经费

(一)立项依据:《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生态环境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临办字(2019)41号)、《临沧市“生态美”建设实施方案》(临办发〔2019〕3号)。

(二)项目实施单位: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永德分局。

(三)项目基本概况:按计划完成年度各项环境监管执法及环保重点工作,确保辖区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优良。

(四)项目实施内容:全面按计划完成年度各项环境监管执法及环保重点工作,确保辖区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优良。

(五)资金安排情况:2023年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永德分局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工作经费220,000.00元。其中:办公费54,400.00元;邮电费10,000.00;差旅费82,000.00元;委托业务费20,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7,000.00元;办公设备购置8,600.00元。

(六)项目实施计划:确保辖区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优良。

(七)项目实施成效:确保辖区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优良。

二、项目名称:(永德分局)环境质量监测专项经费

(一)立项依据:《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生态环境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发〔2021〕50号)

(二)项目实施单位: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永德分局

(三)项目基本概况:用于辖区内各乡镇水源地水质、大气、噪声等环境质量监测费用。

(四)项目实施内容:用于辖区内各乡镇水源地水质、大气、噪声等环境质量监测费用。

(五)资金安排情况:2023年县级财政预算安排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永德分局环境质量监测专项经费400,000.00元。其中:办公费50,000.00元;差旅费50,000.00元;委托业务费300,000.00元。

(六)项目实施计划:按年初工作计划完成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工作。

(七)项目实施成效:完成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工作。

三、项目名称:县级生态执法监管工作经费

(一)立项依据:《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生态环境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发〔2021〕50号)

(二)项目实施单位: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永德分局

(三)项目基本概况:切实加强我县生态和农村环境监察工作,提升环境监管水平。抓好生态创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认真落实污染减排目标责任,确保完成年度减排目标任务;认真贯彻落实新环保法,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加强环保执法力度,确保全县环境安全;建立长效机制,抓实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广泛开展宣传,增强公众环保意识;抓好队伍建设,提升环保服务水平。认真抓好市生态局,永德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各项工作。

(四)项目实施内容:全面按计划完成年度各项环境监管执法及环保重点工作,确保辖区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优良。

(五)资金安排情况:2023年县级财政预算安排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永德分局环境质量监测专项经费20,000.00元。其中:委托业务费20,000.00元。

(六)项目实施计划:依法查处违法行为,保障生态和环境安全。

(七)项目实施成效: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升人居环境洁净,污染源达标排放,达到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

四、项目名称: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经费

(一)立项依据:《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生态环境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发〔2021〕50号)

(二)项目实施单位: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永德分局

(三)项目基本概况:完成本年度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促进永德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

(四)项目实施内容:完成本年度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促进永德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

(五)资金安排情况:2023年县级财政预算安排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永德分局环境质量监测专项经费200,000.00元。其中:办公费100,000.00元;差旅费50,000.00元;委托业务费50,000.00元。

(六)项目实施计划:年内完成本年度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

(七)项目实施成效:促进永德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

监督索引号53090003300200600111

  
附件【110906016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永德分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20230316114459515.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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