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本级) 2019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0-09-10 16:27:00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sthjj/2023-00078  发布机构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  公开日期  2020-09-10 16:27:00
 文  号   主题分类  其他  失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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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范围  公开  主 题 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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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是临沧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处级。职能职责按照《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 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生态环境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临办字(2019)41号)执行。

  1.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制度,贯彻落实国家、省生态环境政策,制定全市地方性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全市重点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2.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调查处理,指导协调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警工作,牵头指导全市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跨县区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市重点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减排目标落实。组织制定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并监督实施,确定大气、水等纳污能力,提出实施总量控制污染物控制指标,监督检查各地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4.负责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参与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6.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环境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自然保护地执行管理制度。监督野生动物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7.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拟订有关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放射性、射线装置安全,监督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污染防治。

  8.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受临沧市人民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规定审批或审查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9.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监督落实生态环境监测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实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组织对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警预测,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市生态环境监测网和生态环境信息网。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全市生态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定期发布城市和重点流域环境质量状况。

  10.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实施市级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工作。

  11.配合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组织协调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12.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和监督活动。查处重大生态环境违法问题。指导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13.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刚要,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

  14.组织落实有关生态环境国际条约的履约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生态环境事务。

  15.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高度重视污染防治,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优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党委、政府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要求,全面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蓝天保卫战方面,1—11月份,临沧中心城市临翔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7%(预计年底可达97.8%),4项主要污染指标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完成7县县城建成区内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淘汰改造33台;排查8县区“散乱污”企业116家,已关停取缔25家、整合搬迁7家、升级改造39家;完成7县县城声环境功能区划分,7个省级大气主要污染物重点减排项目正常推进,预计年底前可完成。碧水保卫战方面,1-11月份,14个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率达100%,6个地表水国(省)考断面水质优良率83.33%;“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方案通过省级技术审查待报批;8个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除临翔区污水处理厂外,其他7县按时序进度完成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削减任务量;临翔区南北河黑臭水体整治初见成效,水质监测结果满足《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指标要求;全市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完成率99.4%。净土保卫战方面,完成70个重点行业企业地块污染状态初步调查信息采集填报和结果纠偏工作,纳入全省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整治的20户企业已完成年度整治任务。

  2.全力维护环境安全,环境监管力度不断加大。一是推进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对涉及民营企业行政执法案卷开展评查工作,坚决治理多头检查、重复检查,杜绝选择性执法、任性执法。严格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规定,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细化、量化行政处罚标准,防止执法随意、标准不一等现象。二是推进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目前,完成2016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23项,整改完成率92%;完成2017年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26项,整改完成率78.8%;办结2018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期间转办案件16件,办结率87.5%;完成2018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问题整改5项,整改完成率71.4%。其他未完成整改事项或需长期整改,或已按时序进度整改,均严格按照要求抓落实。三是加大生态环境日常监管执法力度,1-11月份,共办理环境行政处罚案件27件,其中适用四个配套办法办理9件,全市未发生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共受理查办生态环境领域信访投诉193件,已办结188件。

  3.提高站位抓实举措,各项重点工作协调推进。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党委、政府关于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政策措施,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民营经济纳入环境管理,建立环境影响评价专家库,邀请各行业专家参与环境影响评价审查,提升专业性和指导性。二是抓好挂钩村脱贫帮扶工作,举全局之力落实“定点帮扶单位”所有挂钩帮扶责任,年内多方筹措资金41.6万元支持炭山村产业发展以及购置水泥、砖块实施厨房改造、厕所修建、入户道路硬化及海绵村庄建设,着力提升人居环境,全力以赴冲刺脱贫。三是抓好向上争取资金工作,截至目前完成向上争取资金5489万元,完成市政府下达年度任务6558万元的83.7%。四是抓好“三线一单”编制工作,完成临沧市“三线一单”编制待审查。五是抓好污染源普查工作,全面完成所有纳入普查对象的普查、核算、核查等工作,基本定库,正在开展档案规范整理等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本级)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与去年同期相比无增减,与去年一致。分别是:1.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本级);2.临沧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3.临沧市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与信息中心;4.临沧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与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本级)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2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9人, 参公管理工勤编制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8人,参公管理工勤编制1人),其他人员0人,主要是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本级)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临沧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参公管理事业人员9人(含参公管理工勤编制1人),临沧市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与信息中心事业人员2人,临沧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与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事业人员2人。财政全供养32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1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1人。与去年同期相比新增退休人员3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与去年同期相比无增减,与去年一致。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本级)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2,047.8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47.8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对比,2019年决算总收入比上年增加1001.66万元,增长95.74%。主要原因分析:主要是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增加1001.72万元,增长95.76%。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财政拨款80.3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8.95万元,增长12.53%;卫生健康支出财政拨款38.8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5.91万元,增长69.23%;住房保障支出财政拨款35.0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2万元,增长10.05%;节能环保支出财政拨款1,893.5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973.66万元,增长105.85%。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本级)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980.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1.06万元,占总支出的65.35%;项目支出339.92万元,占总支出的34.65%。主要用于全面推进实施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目标任务落实,按计划完成年度各项环境监管执法及环保重点工作,确保了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优良。与上年对比,2019年决算总支出比上年增加17.29万元,增长1.79%。主要原因分析:主要是项目支出的节能环保支出比上年增加17.35万元,增长5.38%。其中:污染防治项目支出比上年同期增加121.51万元,增长200%,主要用于开展全市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编制、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自然生态保护项目支出比上年同期增加10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完成《临沧市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方案》编制工作;污染减排项目支出109.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9.13万元,增长21.26%,主要用于生态环境执法监察工作。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41.06万元。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减少0.06万元,下降0.01%。主要原因分析:主要是人员经费比上年增加1.85万元,增长0.31%;日常公用经费比上年减少1.91万元,下降4.3%。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3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8.8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486.7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5.04万元。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98.5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37%,比上年增长0.31%。人员经费支出增减主要原因分析:工资福利支出575.23万元,比上年减少4.09万元,下降0.7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3.35万元比上年增加5.94万元,增长34.1%。其中:退休费22.51万元比上年增加5.1万元,增长29.27%。

  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42.4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63%,比上年减少1.91万元,下降4.3%。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减少主要原因分析:主要是办公费支出1万元,比上年减少1.49万元,下降59.72%。

  2019年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本级)人均基本支出为20.03万元/人,人均日常公用经费为1.33万元/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39.9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5.38%,主要原因分析:主要是节能环保支出比上年增加。其中:21103污染防治支出比上年同期增加121.51万元,增长200%,主要用于开展全市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编制、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21104自然生态保护支出比上年同期增加10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完成《临沧市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方案》编制工作;21111污染减排支出比上年同期增加19.13万元,增长21.26%,主要用于生态环境执法监察工作。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2019年度临沧市生态环境局项目支出339.92万元,为211节能环保支出。主要用于全面推进实施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目标任务落实,按计划完成年度各项环境监管执法及环保重点工作,确保了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优良。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分别为:

  1.21101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38.56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33.29万元,下降77.56%。其中:2110199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38.56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18.56万元;开展编制《澜沧江流域(临沧段)环境保护规划》(征求意见稿)支出20万元。

  2.21103污染防治支出182.2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21.51万元,增长200%。其中:2110302水体112万元,主要用于全市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编制经费12万元,完成“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任务支出100万元;2110399其他污染防治支出70.26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云南省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15.67万元,开展正常运转的日常办公支出0.05万元,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54.54万元。

  3.21104自然生态保护支出1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0万元, 增长100%。主要用于2110499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完成《临沧市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方案》编制工作。

  4.21111污染减排支出109.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9.13万元,增长21.26%。主要用于2111102生态环境执法监察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本级)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80.9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9%。与上年对比,比上年增加17.59万元,增长1.83%。主要用于保障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和各项环境监测监管执法工作。主要原因分析: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37万元,比上年增加8.95万元,增长12.53%;210卫生健康支出38.89万元,比上年增加15.91万元,增长69.23%;211节能环保支出826.63万元,比上年减少11.07万元,下降1.32%;住房保障支出35.04万元,比上年增加3.20万元,增长10.0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0.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9%,比上年同期增加8.95万元,增长12.53%。主要用于:2080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80.37万元。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2.7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6.7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0.94万元。

  2.卫生健康(类)支出38.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6%,比上年同期增加15.91万元,增长69.23%。主要用于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其中:行政单位医疗271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0.63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07万元。

  3.节能环保(类)支出826.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27%,比上年同期减少11.07万元,下降1.32%。主要用于21101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525.32万元;21103污染防治支出182.21万元;21104自然生态保护支出10万元;21111污染减排支出109.1万元。

  4.住房保障(类)支出35.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7%,比上年同期增加3.2万元,增长10.05%。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本级)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8万元,支出决算为17.67万元,完成预算的63.1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4.1万元,完成预算的61.3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58万元,完成预算的71.6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厉行节约精神,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4.57万元,下降20.5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4.95万元,下降25.9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37万元,增长11.62%。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厉行节约精神,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1万元,占79.77%;公务接待费支出3.58万元,占20.2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2019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所以没有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与上年一致。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1万元,比上年减少4.94万元,下降25.95%。主要原因:加强全局公务用车日常管理,从严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本单位2019年未发生购置车辆支出,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与上年一致。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4.1万元,比上年减少4.94万元,下降25.95%。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原因:加强全局公务用车日常管理,从严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运行及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58万元,比上年增加0.38万元,增长11.88%。主要原因:环境监管工作力度加大,接待上级和相关部门支出增加。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5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9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比上年增加0.38万元,增长11.88%。主要原因:环境监管工作力度加大,接待上级和相关部门支出增加。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和相关部门开展环境保护的各项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2019年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支出,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与上年一致。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本级)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2.48万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减少1.91万元,下降4.3%。主要原因分析:主要是差旅费支出4.57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0.35万元,下降7.11%。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日常办公运转的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本级)部门资产总额2,738.9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48.00万元,固定资产原值1,741.00万元,固定资产累计折旧270.65万元,固定资产净值1,470.35万元,无形资产原价152.92万元,累计摊销32.37万元,无形资产净值120.55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

  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616.92万元,增长2,145.37%。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050.00万元,增长1,071.43%。主要原因分析:财政应返还额度比上年增加1,056.02万元,增长1,211.73%;非流动资产增加1,566.92万元,增长6,534.28%。(其中:固定资产原值增加1,569.29万元,增长919.27%;无形资产原价增加152.42万元,增长30,4840%),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度机构改革,临沧市环境监测站的国有资产原值1,739.39万元无偿划转到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本级);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本级)的国有资产原值15.72万元无偿划转到临沧市环境监测站。

  报废报损资产4项:报废3台便携式计算机,报废1台台式计算机。账面原值共3.55万元。主要原因:因为使用年限较长,已经无法正常使用。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738.90

1,148.00

1470.35

1450.8



19.55



120.55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2万元,比上年减少5.94万元,减75.57%。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具体采购支出情况:

  采购支出1.92万元。其中:采购台式电脑2台,每台0.49万元,合计支出0.98万元;采购LED单色显示屏1个,支出0.94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本级)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本级)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附件【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本级)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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