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3-09-20 15:40:51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sthjj/2023-00156  发布机构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  公开日期  2023-09-20 15:4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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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二、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三、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四、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是临沧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处级。职能职责按照《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生态环境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临办字〔2019〕41号)执行。

1.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制度,贯彻落实国家、省生态环境政策,制定全市地方性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全市重点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2.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调查处理,指导协调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警工作,牵头指导全市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跨县区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市重点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减排目标落实。组织制定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并监督实施,确定大气、水等纳污能力,提出实施总量控制污染物控制指标,监督检查各地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4.负责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参与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6.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环境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自然保护地执行管理制度。监督野生动物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7.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拟订有关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放射性、射线装置安全,监督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污染防治。

8.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受临沧市人民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规定审批或审查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9.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监督落实生态环境监测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实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组织对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警预测,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市生态环境监测网和生态环境信息网。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全市生态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定期发布城市和重点流域环境质量状况。

10.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实施市级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工作。

11.配合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组织协调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12.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和监督活动。查处重大生态环境违法问题。指导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13.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宣传教育纲要,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

14.组织落实有关生态环境国际条约的履约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生态环境事务。

15.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地表水环境质量指标情况。省下达临沧市地表水环境质量考核目标为:国控断面水质优良率(达到或好于Ш类水体比例)100%,省控断面水质优良率90.90%,无劣Ⅴ类水体。根据省级情况通报:临沧市11个国控断面水质优良率达100.00%(全省为91.60%、全国为87.90%),与其他6个州市并列第1位;11个省控断面水质优良率为90.90%(全省为86.90%);22个国控、省控断面水质平均优良率为95.40%,与保山市并列全省第6位(西双版纳、德宏州和怒江州并列第1位,昭通市和普洱市分别为第4位、第5位);无劣Ⅴ类水体。

2.大气环境质量指标情况。省下达临沧市(临翔区)年度目标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98.30%,细颗粒物(PM2.5)浓度均值25微克/立方米。2022年,临沧市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8.90%,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24微克/立方米,同比有所改善,均完成上级考核目标要求。但由于其他州(市)工作力度更大,共有10个州(市)空气环境质量优良率达到100.00%,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初步反馈,临沧市优良率全省16个州(市)预计排名倒数第2,较2021年度排名第11位下降4位;细颗粒物(PM2.5)浓度年均值在全省16个州(市)排名预计倒数第1,与2021年度排名无变化,其他15个州(市)最低是大理州和丽江市均为12微克/立方米,最高是红河州和昭通市均为23微克/立方米。

3.主要污染物减排指标情况。一是大气污染减排。省级下达临沧市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减排任务分别为116吨、48吨。经初步测算,我市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减排量分别为311吨、261吨。二是水污染减排。省级下达临沧市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减排任务分别为569吨、90吨。经初步测算,我市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减排量分别为770吨和136吨。预计四项指标均可完成年度减排任务,待省上报国家最终认定。

4.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指标情况。根据《云南省2022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计划》,年度目标任务省级直接下达至各县(区)。根据各县(区)上报情况,2022年度各县(区)均完成省级下达的“生活污水治理率、收集处理率”考核指标。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初步反馈,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临沧市排全省16个州(市)第6位、收集处理率排第8位。

5.生态环保固定资产投资指标情况。2022年,市政府下达我局生态环保固定资产投资任务400,000,000.00元,当年完成纳统投资163,000,000.00元。原因分析:一是机构改革后,生态环境部门主责主业转为“监督执法”,县级生态环境部门上划市级,已不具备申报实施工程类项目的主体资格,而县(区)又对申报实施生态环保专项资金工程类项目积极性不高。加之,协调其他行业项目归口生态环保纳统困难;企业环保投资以配套污染治理投资为主,按照统计口径这部分投资已纳入项目统计中,无法单独拆分。二是全市生态环境部门无重大支撑项目,只能申报实施能力建设、环境调查类项目,而该类项目投资额度小且不符合入统条件。三是项目行业类别判断不精准,如《临沧市南汀河孟定大桥国考断面临翔区段2020年第一批水污染防治项目》被划为市政设施管理类纳统。

6.向上争资工作。市政府下达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度向上争取资金任务70,000,000.00元,依据省财政厅2022年下达的资金文件以及市财政局反馈意见,市生态环境局实际完成向上争取资金70,977,300.00元,完成市级下达任务的101.40%。

7.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推进情况。一是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涉及临沧市整改任务13项,截至2023年1月底,整改完成4项、正在整改9项。其中有3个问题若不加快整改进度,则难以在2023年前完成整改:1.“两高”问题。我市10户企业因用地手续办理、用地不在规划范围等原因严重制约整改工作推进。2.全省现有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能力与实际需求不相适应问题。凤庆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未能按临沧市整改方案要求在2021年完工投用,镇康县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未能在2022年底投用。3.全省现有生活垃圾填埋场库容不足,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建设滞后问题。云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项目用地(约90亩)尚未保障,仅完成特许经营权招投标和协议签订,前期手续还未办理;耿马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项目用地(35.1165亩)尚未保障,仅完成可研立项、《项目选址踏勘论证报告》编制,用地报批组件上报时间还无法确定,未完成耕地占补平衡;孟定生活垃圾焚烧项目用地报批申请还未上报;镇康县生活垃圾焚烧项目用地(26.832亩)未保障,仅完成用地预审、选址意见书;永德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用地(42.75亩)供地时间仍无法确定。二是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我市37件投诉举报件,目前逾期未办结1件(即:临沧市临翔区博尚镇生活污水排入博尚水库,水库周边建设凉亭、栈道等开发活动影响水源及村民出行。为应付督察,水库周边农作物被不明身份人员铲除),因博尚水库截污管网目前仍未完成建设。三是第二轮第一批省级环保督察交办群众投诉件37件,目前1件未整改完成(即:凤庆县滇红国际小区违章建筑私搭乱建),因已认定的27处违章建筑未完成拆除。

8.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工作情况。推行生态环境局(分局)与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大队)“局队合一”“全员执法”,市生态环境局240名干部职工除法律法规规定暂时还不能申请执法证的17名同志外,其他223名干部全部已经取得执法证(督察证),2022年度内累计立案查处各类环境违法案件143件,下发处罚决定书100件,罚款金额16,668,700.00元。参加全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全省排名第三,其中临沧都汇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处罚案卷被选为云南省优秀案卷。

9.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情况。2022年,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制定改革措施22项,完成6项,正在推进9项,暂未推进7项,原因为改革举措相关省级文件未印发,相关政策措施不明晰,制约市级改革方案的制定。22项改革措施中涉及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牵头落实4项任务,完成3项(贯彻落实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制定贯彻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信息管理办法的措施、制定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措施),正在推进1项,即《临沧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方案》报审中。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局办公室、综合规划科、干部人事科、政策法规科、自然生态科、水生态环境科、大气环境科、土壤生态环境科、行政审批科。所属单位12个分别是:

1.临沧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纳入局机关核算);

2.临沧市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与信息中心(纳入局机关核算);

3.临沧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与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纳入局机关核算):

4.临沧市辐射环境监督站(独立核算);

5.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凤庆分局(独立核算);

6.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云县分局(独立核算);

7.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独立核算);

8.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永德分局(独立核算);

9.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独立核算);

10.临沧市生态环境局镇康分局(独立核算);

11.临沧市生态环境局耿马分局(独立核算);

12.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独立核算)。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0个。其中:行政单位9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与去年同期相比,无增减。分别是:

1.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本级);

2.临沧市辐射环境监督站;

3.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凤庆分局;

4.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云县分局;

5.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

6.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永德分局;

7.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

8.临沧市生态环境局镇康分局;

9.临沧市生态环境局耿马分局;

10.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共有编制253人:行政编制58人(其中:工勤编制3人)、参公编制100人(其中: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95人(其中:工勤编制2人)。现实有在职在编人员239人:行政编制85人(其中:工勤编制11人)、参公编制68人(其中: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86人(其中:工勤编制5人)。

无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4人(离休0人,退休64人)。

实有车辆编制13辆,在编实有车辆13辆。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收支、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为空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94,883,927.8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0,201,847.27元,占总收入的84.53%;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含教育收费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缴款收入无;其他收入14,682,080.57元,占总收入的15.47%。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4,124,070.59元,增长86.9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7,350,779.13元,增长87.16%;上级补助收入增加无;事业收入增加无;经营收入增加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无;其他收入增加6,773,291.46元,增长85.64%。主要原因是(1)上年度结余资金作为本年度预算收入;(2)因节能环保项目预算资金增加,故本年度预算收入比上年度增长。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92,766,103.78元。其中:基本支出38,142,636.46元,占总支出的41.12%;项目支出54,623,467.32元,占总支出的58.88%;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无。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5,192,835.60元,增长37.2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692,260.05元,增长4.64%;项目支出增加23,500,575.55元,增长75.51%;上缴上级支出增加无;经营支出增加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无。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各分局因工作需要,新招入30名工作人员;本年度市本级拨入的省级项目资金较多资金,各分局由县级财政拨入项目资金较多。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8,142,636.46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692,260.05元,同比增长4.64%。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5,460,177.55元,占基本支出的92.9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682,458.91元,占基本支出的7.03%。

2022年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汇总)平均工资福利支出145,065.32元/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4,623,467.3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4,748,172.39元。

201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0,703.69元,其中: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0,703.69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支出。

21004公共卫生392,373.15元,其中:210041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142,373.15元;2100499其他公共卫生支出250,000.00元。主要用于疫情防控支出。

21001环境保护管理事务5,956,633.60元,其中:2110101行政运行96,147.00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支出;211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35,954.63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支出。;2110104生态环境保护宣传448,300.00元,主要用于临沧市生态环境宣传能力提升;2110108应对气候变化管理事务509,041.62元,主要用于临沧市低碳“十四五”规划;2110199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4,467,190.35元,主要用于临沧市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机构能力建设、返还省补2020年“市—县(区)”一体化生态环境信息管理平台、《临沧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

21102环境监测与监察963,718.43元,其中:2110203建设项目环评审查与监督93,601.97元,主要用于临沧市生态环境项目评审;2110299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870,116.46元,主要用于临沧市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

21103污染防治23,807,402.21元,其中:2110301大气2,972,550.00元,主要用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2110302水体14,275,493.00元,主要用于水污染防治工作;2110304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330,000.00元,主要用于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2110305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监管249,290.15元,主要用于放射性污染防治工作;2110307土壤2,555,320.00元,主要用于土壤污染防治工作;2110399其他污染防治支出3,424,749.06元,主要用于其他污染防治工作。

21104自然生态保护3,514,506.30元,其中:2110401生态保护579,144.80元,主要用于生态环境保护支出;2110402农村环境保护2,416,336.00元,主要用于农村环境保护项目;2110406自然保护地475,000.00元,主要用于自然保护地保护项目;2110499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44,025.50元,主要用于其他生态环境保护项目。

21111污染减排19,617,470.22元,其中:2111101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11,469,497.56元,主要用于临沧市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临沧市突发危险化学品环境事故应急监测能力建设项目;2111102生态环境执法监察8,147,972.66元,主要用于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工作、临财资环发〔2022〕122号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新录用公务员办公设备购置、临沧市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及应急能力建设、临沧市2021年生态环境执法能力建设。

22999其他支出659.72元,其中:2299999其他支出659.72元,主要用于返还个人所得税手续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0,201,847.2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6.46%。与上年相比增加37,350,779.13元,增长87.16%,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各分局因工作需要,新招入30名工作人员;本年度市本级拨入的省级项目资金较多资金,各分局由县级财政拨入项目资金较多。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99,71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5%。主要用于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9,712.00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974,406.5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6%。主要用于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544,066.00元,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50,863.60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146,512.34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22,668.60元,2080801死亡抚恤10,296.00元。

3.卫生健康(类)支出2,746,421.1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2%。主要用于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279,851.94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793,494.51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595,694.66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7,380.06元。

4.节能环保(类)支出70,523,386.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93%。主要用于2110101行政运行27,342,425.74元;2110104生态环境保护宣传438,300.00元;2110108应对气候变化管理事务509,041.62元;2110199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2,761,284.80元;2110301大气2,972,550.00元;2110302水体11,916,243.00元;2110305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监管150,000.00元;2110707土壤1,300,320.00元;2110399其他污染防治支出2,741,600.00元;2110401生态保护579,144.80元;2110406自然保护地475,000.00元;2111101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11,644,486.88元;2111102生态环境执法监察7,692,989.72元。

5.住房保障(类)支出2,757,92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4%。主要用于2210201住房公积金2,757,921.00元

除以上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公共安全(类)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卫生健康(类)支出、住房保障(类)支出外,无其余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75,836.00元,支出决算为828,729.5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无,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28,443.8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63.7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00,285.78元,占总支出决算的36.2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00,285.78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无),无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75,836.00元,支出决算为828,729.5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28,443.8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2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00,285.7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89%。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预算车辆购置经费1,050,000.00元,本年未购置车辆故未开支此款项。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43,683.88元,增长20.9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无增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无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35,456.30元,增长7.1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08,227.58元,增长56.35%。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主要原因是开展环境监管监察工作次数增加,公车使用频率增加,支出增大,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增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未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

2.未购置车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3辆。主要用于保障机关运行及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1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无),接待人次319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无)。主要用于单位开展环境调研、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无。

本年度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55,373.95元,增加146,684.85元,增长6.09%,主要原因分析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展环境监管监察等工作次数增加,公车使用频率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日常办公运转的办公费、咨询费、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临沧市生态环境局资产总额102,918,740.44元,其中,流动资产20,234,236.99元,固定资产38,193,737.42元,无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在建工程43,174,849.67元,无形资产1,315,916.36元,无其他资产(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8,892,318.11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489,986.45元,同比增长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预付市委党校培训费及电费等;固定资产增加12,323,836.94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购买办公桌椅、电脑、打印机、复印机、档案柜、保密柜、冷风扇等。处置房屋建筑物情况1项,账面原值30,384.00元,核销华旭小区车库;无处置车情况;报废报损资产1批,账面原值138,389.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31,255.00元;无出租出借房屋情况,故未发生出租出借收入。(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件)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421,886.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786,886.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635,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421,886.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政府采购支出情况与政府采购系统备案数据保持一致。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收支、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和财政专户收支。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0003300201111

  
附件【临沧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30920111628426.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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