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本级)2022年预算公开

时间:2022-03-10 09:24:00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sthjj/2024-00008  发布机构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  公开日期  2022-03-10 09: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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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范围  公开  主 题 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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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本级)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本级)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事项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本级)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空表说明

  第三部分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本级)2022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第一部分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本级)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本级)是临沧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处级。职能职责按照《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 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生态环境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临办字(2019)41号)执行。

  1.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制度,贯彻落实国家、省生态环境政策,制定全市地方性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全市重点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2.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调查处理,指导协调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警工作,牵头指导全市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跨县区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市重点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减排目标落实。组织制定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并监督实施,确定大气、水等纳污能力,提出实施总量控制污染物控制指标,监督检查各地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4.负责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参与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6.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环境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自然保护地执行管理制度。监督野生动物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7.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拟订有关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放射性、射线装置安全,监督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污染防治。

  8.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受临沧市人民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规定审批或审查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9.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监督落实生态环境监测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实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组织对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警预测,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市生态环境监测网和生态环境信息网。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全市生态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定期发布城市和重点流域环境质量状况。

  10.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实施市级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工作。

  11.配合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组织协调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12.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和监督活动。查处重大生态环境违法问题。指导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13.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宣传教育纲要,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

  14.组织落实有关生态环境国际条约的履约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生态环境事务。

  15.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为临沧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共有独立核算的单位11个:1.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本级);2.临沧市辐射环境监督站;3.云南省生态环境厅驻临沧市生态环境监测站;4.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凤庆分局;5.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云县分局;6.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7.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永德分局;8.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9.临沧市生态环境局镇康分局;10.临沧市生态环境局耿马分局;11.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本级),全局共有9个科室:局办公室、综合规划科、干部人事科、政策法规科、自然生态科、水生态环境科、大气环境科、土壤生态环境科、行政审批科。其中:临沧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临沧市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与信息中心、临沧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与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纳入本级核算。

  (三)重点工作概述

  贯彻落实国家、省生态环境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全市重点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调查处理,指导协调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跨县区环境污染纠纷;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减排目标落实,确定大气、水等纳污能力,提出实施总量控制污染物控制指标,监督检查各地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负责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建设项目监督管理;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环境修复工作;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监督管理放射性、射线装置安全,监督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污染防治;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监督落实生态环境监测制度;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实施市级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工作;配合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组织协调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和监督活动。查处重大生态环境违法问题。指导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本级)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4个: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与去年同期相比无增减,与去年一致。分别是:1.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本级);2.临沧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3.临沧市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与信息中心(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4.临沧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与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4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2个。截至2021年10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1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含机关工勤2人),事业编制4人(含事业工勤0人)。在职实有29人,行政编制25人(含机关工勤2人),事业编制4人(含事业工勤0人)。财政全供养29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与去年同期相比,在职人员比上年增加2人,因工作需要,公开遴选调入2人。

  离退休人员1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8人。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退休人员2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与去年同期一致。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3,323,561.69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3,323,561.69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766,810.04元,增长26.2%,主要原因分析:基本支出增加434,810.04元,因本年度公开遴选调入2人,退休2人,增加8.4%,项目支出增加2,332,000.00元,新增加了节能环保项目支出。具体项目是: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工作经费2,590,000.00元,比上年增加1,390,000.00元;新增临沧市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机构能力建设专项资金1,880,000.00元;新增编报中央、省级环保专项资金项目前期工作经费570,000.00元;新增办公楼维修及大气、核辐射自动监测站维护电梯安装项目经费860,000.00元;返还省补2020年“市—县(区)”一体化生态环境信息管理平台专项资金1,812,000.0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3,323,561.69元,其中:本年收入13,323,561.69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323,561.69元(本级财力13,323,561.69),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766,810.04元,增长26.2%,主要原因分析:基本支出增加434,810.04元,因本年度公开遴选调入2人,退休2人,增加8.4%,项目支出增加2,332,000.00元,新增加了节能环保项目支出。具体项目是: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工作经费2,590,000.00元,比上年增加1,390,000.00元;新增临沧市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机构能力建设专项资金1,880,000.00元;新增编报中央、省级环保专项资金项目前期工作经费570,000.00元;新增办公楼维修及大气、核辐射自动监测站维护电梯安装项目经费860,000.00元;返还省补2020年“市—县(区)”一体化生态环境信息管理平台专项资金1,812,000.0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3,323,561.69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3,323,561.69元,其中:

  基本支出5,611,561.6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34,810.04元,增加8.4%。主要原因分析:与去年同期相比,调入2人,退休2人,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比上年增加。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754,699.85元,占基本支出的84.73%,比上年增加337,469.54元,增加7.6%;商品和服务支出461,416.84元,占基本支出的8.23%,比上年增加53,001.70元,增加12.9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95,445.00元,占基本支出的7.04%,比上年增加44,338.80元,增长12.62%。

  项目支出7,712,0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332,000.00元,增长43.34%。主要原因分析:新增加了节能环保项目支出。具体项目是: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工作经费2,590,000.00元,比上年增加1,390,000.00元;新增临沧市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机构能力建设专项资金1,880,000.00元;新增编报中央、省级环保专项资金项目前期工作经费570,000.00元;新增办公楼维修及大气、核辐射自动监测站维护电梯安装项目经费860,000.00元;返还省补2020年“市—县(区)”一体化生态环境信息管理平台专项资金1,812,0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创建国家级、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项目2,000,000.00元;临沧市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编制项目1,420,000.00元;临沧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管系统升级及黑烟车智能抓拍建设项目760,000.00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

  1.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8,039.56元。主要用于208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其中: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费支出406,245.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01,794.56元。

  2.210卫生健康支出404,291.46元。主要用于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其中:行政单位医疗241,111.98元;事业单位医疗37,633.0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10,976.48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4,570.00元。

  3.211节能环保支出11,803,829.55元。主要用于21101环境保护管理事务9,213,829.55元,其中:2110101行政运行4,091,829.55元、2110199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5,122,000.00元;21111污染减排2,590,000.00元,其中:2111102生态环境执法监察2,590,000.00元。

  4.221住房保障支出307,401.12元。主要用于22102住房改革支出。主要用于经费全额供给单位在职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负担部分开支。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其中:基本支出5,611,561.69元,项目支出7,712,000.00元。

  1.工资福利支出4,754,699.85元(其中:基本支出4,754,699.85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

  基本工资1,208,424.00元(其中:基本支出1,208,424.00元,项目支出0元)。

  津贴补贴1,498,392.00元(其中:基本支出1,498,392.00元,项目支出0元)。

  奖金687,314.00元(其中:基本支出687,314.00元,项目支出0元)。

  绩效工资238,56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38,560.00元,项目支出0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01,794.56元(其中:基本支出401,794.56元,项目支出0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78,744.98元(其中:基本支出278,744.98元,项目支出0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10,976.48元(其中:基本支出110,976.48元,项目支出0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3,092.71元(其中:基本支出23,092.71元,项目支出0元)。

  住房公积金307,401.12元(其中:基本支出307,401.12元,项目支出0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6,086,816.84元(其中:基本支出461,416.84元,项目支出5,625,400.00元)。主要用于:

  办公费494,597.00元(其中:基本支出100,000.00元,项目支出394,597.00元)。

  印刷费5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50,000.00元)。

  水费1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10,000.00元)。

  电费3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30,000.00元)。

  邮电费35,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35,000.00元)。

  物业管理费115,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115,000.00元)。

  差旅费30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00元,项目支出300,000.00元)。

  维修(护)费5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50,000.00元)。

  会议费9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90,000.00元)。

  培训费10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100,000.00元)。

  公务接待费4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00元,项目支出40,000.00元)。

  被装购置费83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00元,项目支出830,000.00元)。

  劳务费342,125.00元(其中:基本支出0.00元,项目支出342,125.00元)。

  委托业务费2,932,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2,932,000.00元)。

  工会经费24,168.48元(其中:基本支出24,168.48元,项目支出0元)。

  福利费18,648.36元(其中:基本支出18,648.36元,项目支出0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30,000.00元,项目支出100,000.00元)。

  其他交通费用287,6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67,600.00元,项目支出20,000.00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7,678.00元(其中:基本支出21,000.00元,项目支出186,678.00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95,445.00元(其中:基本支出395,445.00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

  退休费395,445.00元(其中:基本支出395,445.00元,项目支出0元)。

  4.资本性支出2,086,6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2,086,600.00元)。主要用于:

  房屋建筑物购建86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860,000.00元)

  办公设备购置10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100,000.00元)。

  专用设备购置13,8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13,800.00元)。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62,8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62,800.00元)。

  公务用车购置1,05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1,050,000.00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无。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318,8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318,8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本级)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220,000.00元,较上年增加1,030,000.00元,增长542.10%,增长原因:因环境执法监管力度加大,需增加3辆执法用车,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本级)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没有发生变动原因是:严格执行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办法,从严控制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和人数,坚决制止无实质内容的出访,进一步从严控制压减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本级)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0,00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国内公务接待批次预算为50次,共计预算接待504人次。

  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的相关规定,坚持务实节约、严格标准、简化礼仪,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和相关部门开展环境保护的各项工作产生的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本级)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180,000.00元,较上年增加1,030,000.00元,增长542.1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050,000.00元,较上年增加1,050,000.00元,增加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0,000.00元,较上年减少20,000.00元,减少13.33%。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保障环境保护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增加原因:因环境执法监管力度加大,需增加3辆执法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的原因: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加强全局公务用车日常管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的规定,从严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预算项目经费7,712,000.00元,共2个功能科目分类项目。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具体如下:

  (一)21111污染减排2,590,000.00元,用于2111102生态环境执法监察支出,主要用于开展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工作。

  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用于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工作,按计划完成年度各项环境监管执法及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确保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优良。

  (二)21101环境保护管理事务5,122,000.00元,主要用于:

  1.2110199办公楼维修及大气、核辐射自动监测站维护电梯安装项目经费860,000.00元。

  项目预算绩效目标:通过办公楼修缮及大气、核辐射自动监测站电梯安装,改善办公环境。

  2.2110199编报中央、省级环保专项资金项目前期工作经费570,000.00元。

  项目预算绩效目标:顺利开展编报中央、省级环保专项资金项目前期工作,按计划完成编报中央、省级环保专项资金项目前期工作。

  3.2110199临沧市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机构能力建设专项资金1,880,000.00元。

  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新增生态环境执法标配装备数量,使临沧市生态环境监管执法装备配备达到标准要求,提高环境监管现代化、专业化水平,为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构建现代化环境治理体系奠定坚实的基础。

  4.2110199返还省补2020年“市—县(区)”一体化生态环境信息管理平台专项资金1,812,000.00元。

  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完善全市环境信息化软硬件配,搭建平台部署环境;制定临沧市“市-县(区)”一体化生态环境信息化标准与规范;构建临沧市全域生态环境信息化“一张图”;研发临沧市“市级统一管理、县级实时共享”生态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并通过验收。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详见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本级)2022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九、其他事项情况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的空表情况说明:1.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本单位2022年不涉及此内容;3.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本单位2022年不涉及此内容;4.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本单位2022年不涉及此内容;5.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本单位2022年不涉及此内容。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4.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5.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一百零六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

  6.市对下转移支付:市级财政安排下级财政部门无偿下拨的资金,一般为财力性转移支付,即保障下级政府运转和必要支出的转移支付资金。

  7.基本支出:用于保障市生态环境局机关、局属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局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汽车维修燃料费、办公设备购置及维修维护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用于保障市生态环境局机构、局属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局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分管业务工作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专项用于业务工作开展的市本级项目经费支出,主要用于部门履行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和承担全市生态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如全面按计划完成年度各项环境监管执法、辐射环境监督监测及环保重点工作,确保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优良等开支。。

  9.“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即: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用于补助各地开展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孤儿和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资金。

  12.民政事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是指支持各地开展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社区工作人员教育培训和生活补助以及殡葬设施建设等方面工作的补助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本级)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61,416.8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3,001.70元,增加12.97%,主要原因:2021年新调入人员2人,其他交通费及办公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日常办公运转的办公费、水电费、通讯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支出和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开支的日常公用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本级)资产总额15,820,403.40元,其中,流动资产57,405.67元,固定资产原值18,358,232.62元,累计折旧3,739,560.78元,净值14,618,671.8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原值1,529,166.00元,累计摊销384,840.11元,净值1,144,325.89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219,439.86元,减少24.81%,减少原因:1.本年度支付环保资金及年末收回结转资金,财政应返还额度减少;2.本年度累计折旧增加,净值减少。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59,50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第二部分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本级)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空表说明

  第三部分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本级)2022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工作经费

  (一)立项依据:《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生态环境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临办字〔2019〕41号)、《临沧市“生态美”建设实施方案》(临办发〔2019〕3号)。

  (二)项目实施单位: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本级)。

  (三)项目基本概况:按计划完成年度各项环境监管执法及环保重点工作,确保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优良。

  (四)项目实施内容:全面按计划完成年度各项环境监管执法及环保重点工作,确保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优良。

  (五)资金安排情况:2022年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本级)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工作经费2,590,000.00元。

  (六)项目实施计划:按计划年内确保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优良。

  (七)项目实施成效:年内确保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优良。

  二、项目名称:办公楼维修及大气、核辐射自动监测站维护电梯安装项目经费

  (一)立项依据:《临沧市“生态美”建设实施方案》(临办发〔2019〕3号)。

  (二)项目实施单位: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本级)。

  (三)项目基本概况:办公楼修缮及大气、核辐射自动监测站电梯安装及维护费。

  (四)项目实施内容:办公楼修缮及大气、核辐射自动监测站电梯安装。

  (五)资金安排情况:2022年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办公楼维修及大气、核辐射自动监测站维护电梯安装项目经费860,000.00元。

  (六)项目实施计划:办公楼修缮及大气、核辐射自动监测站电梯安装。

  (七)项目实施成效:完成办公楼修缮及大气、核辐射自动监测站电梯安装。

  三、项目名称:临沧市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机构能力建设专项资金

  (一)立项依据:《关于印发<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指导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环办执法〔2020〕35号。

  (二)项目实施单位: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本级)。

  (三)项目基本概况:新增生态环境执法标配装备数量,使临沧市生态环境监管执法装备配备达到标准要求,提高环境监管现代化、专业化水平,为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构建现代化环境治理体系奠定坚实的基础。

  (四)项目实施内容:新增生态环境执法标配装备数量,使临沧市生态环境监管执法装备配备达到标准要求,提高环境监管现代化、专业化水平。

  (五)资金安排情况:2022年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临沧市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机构能力建设专项资金1,880,000.00元。

  (六)项目实施计划:加强全市生态环境执法能力,新增生态环境执法标配装备数量,按计划完成年度各项环境监管执法及环保重点工作。

  (七)项目实施成效:加强全市生态环境执法能力,新增生态环境执法标配装备数量,使临沧市生态环境监管执法装备配备达到标准要求,提高环境监管现代化、专业化水平。

  四、项目名称:返还省补2020年“市—县(区)”一体化生态环境信息管理平台专项资金

  (一)立项依据:《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环保专项资金(竞争立项)的通知》(云财资环〔2020〕67号)、《临沧市“市—县(区)”一体化生态环境信息管理平台建设方案》(临环发〔2019〕2号)。

  (二)项目实施单位: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本级)。

  (三)项目基本概况:完善全市环境信息化软硬件配,搭建平台部署环境;制定临沧市“市-县(区)”一体化生态环境信息化标准与规范;构建临沧市全域生态环境信息化“一张图”;研发临沧市“市级统一管理、县级实时共享”生态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

  (四)项目实施内容:完善全市环境信息化软硬件配,搭建平台部署环境;制定临沧市“市-县(区)”一体化生态环境信息化标准与规范;构建临沧市全域生态环境信息化“一张图”;研发临沧市“市级统一管理、县级实时共享”生态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并通过验收。

  (五)资金安排情况:2022年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返还省补2020年“市—县(区)”一体化生态环境信息管理平台专项资金1,812,000.00元。

  (六)项目实施计划:研发临沧市“市级统一管理、县级实时共享”生态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促进临沧市生态环境管理信息化,为临沧市经济社会发展、优化国土开发空间格局、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提供决策支撑。

  (七)项目实施成效:完善全市环境信息化软硬件配,搭建平台部署环境;制定临沧市“市-县(区)”一体化生态环境信息化标准与规范;构建临沧市全域生态环境信息化“一张图”;研发临沧市“市级统一管理、县级实时共享”生态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并通过验收。

  五、项目名称: 编报中央、省级环保专项资金项目前期工作经费。

  (一)立项依据:《临沧市“生态美”建设实施方案》(临办发〔2019〕3号)、《关于印发<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2021年)>的通知》(环办科财〔2021〕22号)

  (二)项目实施单位: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本级)。

  (三)项目基本概况:为提高项目储备质量,提升资金使用效益,顺利开展编报中央、省级环保专项资金项目前期工作。

  (四)项目实施内容:开展编报中央、省级环保专项资金项目前期工作。

  (五)资金安排情况:2022年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编报中央、省级环保专项资金项目前期工作经费570,000.00元

  (六)项目实施计划:顺利开展编报中央、省级环保专项资金项目前期工作,提高项目储备质量,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七)项目实施成效:通过开展编报中央、省级环保专项资金项目前期工作,提高项目储备质量,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本级)2022年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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